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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偶遇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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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妖此话一出,空气瞬间凝固,原本已经缓和下来的局势又重新紧张起来。“老妖,放他一马吧,虽然我也不喜欢这货,但终归是我们的人,你要硬留他,那我不能坐视不管的。”

天狗尽管几近体力透支,同时负伤在身,但说话还是那般硬气,毫不畏缩,要知道,对面站着的可是老妖。“天狗,以你现在的状态,你不会以为你能拦得住我吧?要不是这孙子,我家老二也不至于挨那一刀,你说我放过他合适么?”

诚然,天狗就算满血满蓝与老妖单挑,也未必谁胜谁负,更不用说刚刚跟魔王大战后的状态了。秃老高在一旁急了:“你们把我当什么了?劳资堂堂合联盛堂主,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

老妖没忍住笑了出来:“卧槽,你不就是病猫么?废物?”

老妖不管不顾,顶着天狗投来的充满敌意的目光,一步步逼近秃老高,而秃老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故作镇静,站在原地也死死盯着朝自己走来的老妖,浑身绷紧而又僵硬,他很清楚接下来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怪物。距离秃老高大概还有五米的距离之时,老妖脚下突然发力,犹如弹弓弹射一般整个人刺向秃老高,而本就强装镇定的秃老高根本来不及反应,被射过来的老妖一个头槌顶翻在地,捂着胸口在地上半天无法站起,甚至还咳出了少量鲜血。老妖没有打算就此收手,一脚踩住秃老高的胸腔部位,将其死死钉在地上,居高临下看着他,就像看一只待宰的羔羊。倘若就在近前的话,你都可以听到秃老高胸骨碎裂的声音,这就是老妖的恐怖战力,不出三招,秃老高已经没了半条命。天狗的拳头已经杀到,但老妖却并未躲闪,而是仅靠单手就接住了天狗的拳头,同时脚下对秃老高施加的压力并没有丝毫松懈。老妖捏着天狗挥来的拳头:“看来确实损耗不小,你这拳头也太软了。”

“给个面子,放过他,等我休养好了咱俩单练。”

天狗吃力地回应。“天狗啊天狗……这么多年,你咋就一直这么傻呢......”老妖无奈地摇了摇头,但脚下发力却更加凶狠,照这么下去,秃老高可能很快就真要去见上帝了。“卧槽!这么热闹啊?哎,老妖,歇了吧?当我面闹出人命可不好收场啊!”

秃老高命悬一线之际,人群中传来这么一句。就在所有人都诧异是谁这么大胆子敢说出这种话且纷纷寻找声音来源的时候,老妖和天狗却不为所动,因为这个与他们交手十几年的声音,对他们来说太熟悉了。老妖:“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合联盛的人快挂了你蹦跶出来了,所以道儿上传言是真的了,王队?”

此时人群已经顺着声音的方向自动分立两侧,给来人让出了一条通路,王建刚带着两名手下缓步走出,立在了老妖和天狗面前,三人都是便装,没有穿警服。“啥传言啊老妖?我这是在外执行公务,正好局里接到有群众报警,说这边儿发生大规模聚众斗殴,我离得不远,就过来看看。”

王建刚说话慢条斯理,就像在跟老朋友聊天拉家常一样。“那你来得可真是时候,来得再早点就能看见我家老二差点被一刀捅死的场面了,你这点儿掐得可以。”

老妖语气里满是嘲讽和鄙夷。“你爱信不信,总之我来了呢,就是阻止犯罪发生的,麻烦你先把脚挪开,别一会把这秃子踩死了。”

老妖脸上突然泛起一股阴狠:“我要是不挪开呢?”

王建刚二话没说,从腰间掏出配枪,直接顶在了老妖脑门上:“卧槽你不是吧?想公然袭警啊?”

“王建刚,现在也玩开这套了?怎么,打不动了?”

虽然脑门上有着冰冷的触感,但老妖仍旧面不改色心不跳,可能这就是顶级混子和普通小混混的区别吧。“打不动?你做你吗什么春秋大梦呢?!劳资现在是在办案,你要想打架,叫你的人收了,咱俩约个时间好好过两招。”

仍在老妖脚下的秃老高突然猛然喷出一大口血,朝上伸出胳膊,像是要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快……快给劳资放开......”王建刚手上的力道又稍微加了一分,把枪口在老妖脑袋上用力一顶:“差不多得了,真快死了。”

老妖终于放开了脚,合联盛好几个小弟呼啦一下子涌上来,把秃老高小心翼翼地抬到一旁,又有几个小弟连忙跑去路边叫车,得赶紧送秃老高去医院,否则合联盛可能要损失一位堂主了。是老妖怂了么?非也。换做以前的老妖,可能真就活生生把秃老高跺死了,哪怕被蹦一枪丢了性命也要给二弟报仇,但是历经江湖这许多载,此刻的老妖只是觉得,因为这么一个不入流的堂主,搭上自己的性命,压根不值。王建刚把枪重新收回腰间,嘿嘿一笑:“这不挺好么,皆大欢喜,那么几位大哥,散了吧?”

天狗带着合联盛众人逐渐散去,周围的围观群众因为无瓜可吃,也都该干嘛干嘛去,待人们散得差不多了,王建刚一把搂住老妖的脖子,压低声音且略带神秘地在他耳边说到:“其实,我刚才连保险都没开。”

“我看见了。”

老妖平淡的回答令王建刚有些意外,但看着老妖意味深长的眼神,王建刚脸上的意外旋即转变为了一种释然。合联盛本次兴师动众对福满堂的征讨可以说是颗粒无收,唯一还能算得上是成绩的,也就只有他们把魔王干进了医院,虽然手段比较低劣,但是把号称北城区最强的男人送进医院,是江湖上很多人想都不敢想的壮举。据说后来秃老高手下最得力的干将,我们的老熟人,红毛小子麻条儿,带着人去医院想找魔王补刀,结果刀伤未愈的魔王和两个陪侍的厨子,三个人把麻条儿他们十几个人搞成了病友,就地挂号送诊。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觉得,麻条儿这个人,是不是没脑子啊?快到年底了,我想着带兄弟们出去放松放松,高兴一下,成天憋在酒吧里听着狂躁的音乐,对着昏暗的灯光,处理点鸡毛蒜皮的小冲突,实在也没什么乐趣。于是我把夜魅酒吧关了门,对外公告歇业一天,带领大家去外面的地方嗨皮一顿。这种局一定是先在饭店胡吃海喝一通,当然所有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歌厅之间也。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应该清楚,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城市,声色犬马的夜生活是十分丰富多彩的,而男人们酒后的放松娱乐方式不外乎那么几种,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酒后找个夜总会纵情高歌,继续把酒言欢,我们这群俗得不能再俗的人,当然是顺应潮流。进到包间待大家落座以后,夜总会经理进来问我:“往哥,这就给您安排呗?”

“啊,安排吧,要质量高的啊,别糊弄事儿。”

“得嘞您呐!”

经理领命而去。不多一会,包间里站了两排佳丽,风格不一,各有风采,俊俏可人。我吩咐经理:“给我这帮兄弟们都安排了吧,我就不用了,喝点酒就行。”

见我发话了,兄弟们倒是也不客气,各自挑选了中意的伴侣,欢乐的气氛在酒桶的一首《吻别》中正式拉开序幕。酒桶唱罢,获得了全场热烈的欢呼喝彩,我也跟着鼓掌叫好。此时经理拉着一个女孩儿走到我跟前:“往哥,新来的,叫夏天,让她陪你喝会儿吧。”

我抬头望去,尽管包间内昏暗无比,我还是一眼认出了眼前的姑娘——夏壮壮的妹妹,夏知雪。自从上次夏壮壮的葬礼后,我再没有见过她们母女二人,我只记得壮壮的妹妹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何至于沦落到此?我不知道她是否认出了我,所以我也装傻似的问到:“夏天,姑娘,这是你真名啊?”

“往哥,别装了,我知道你认出来了……”夏知雪的坦诚倒让我有点不好意思,我只好挠了挠头,说到:“既然认出来了,就讲讲吧?”

我确实很想知道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她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上班。夏知雪欲言又止,从她的眼神能看得出充满了幽怨和无奈,仿佛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她终于要开口了。就在我准备洗耳恭听之时,包间门突然“咣”的一声被一脚踹开,首先进来的是经理,但他是背对我们的,在他身前站着几个彪形大汉,嘴里不停地骂骂咧咧,而经理则是一边阻拦对方前进,一边低声下气不断地道歉,继而被那群人蹬翻在地。这么大动静导致包间内音乐戛然而止,瞬间安静下来的包间内响起了一声:“劳资今天就要她陪,谁也别跟我抢!”

我端坐在沙发上,看着倒在地上的经理:“怎么回事?”

经理一脸委屈地回答:“往哥,刚才他们看上了夏天,可夏天不愿意陪他们,就跑出来了,我说给他们换一个,他们不乐意,这不就冲进来找人了……”原来如此。我站起身端起一杯酒,对对方说到:“几位大哥,强扭的瓜不甜,恰好呢,这位叫夏天的姑娘还是我妹妹,要不就算了吧,今天你们的消费算我的,如何?”

对面领头的回到:“我去尼玛的小崽子,知道劳资是谁么?当我花不起这钱?今儿这姑娘我是要定了,识相的就赶紧让她跟我们走!”

“我要是不呢?”

我笑眯眯地问道。“那就别怪我们拳脚无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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