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军司令官筱冢义男给他提鞋都不配!”
李云龙原本只以为这个梅川内酷只是军衔高,没想到还是个实打实的皇亲国戚,好半天才憋出一句,“秦峰你杀了鬼子天皇的老丈人啊!”
秦峰当时一心只想救出被鬼子凌辱的同胞,压根没想到随手杀的老鬼子还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赵刚可比李云龙这个大老粗识货多了,一眼就看出这是在鬼子军队内部无比珍贵的天皇御赐的军刀。赵刚用手轻抚军刀皮革的纹路,越看越兴奋,这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哈哈哈,秦峰,真有你的啊!竟然能搞到鬼子亲王的天皇赐刀,这可是个大宝贝啊!”
随后看向李云龙,“团长,有了这把刀,别说是向老总讨个骑兵营,就算是换个旅长当当,那也是富富有余,哈哈哈!”
鬼子讲究武士道精神,军人视军刀为荣誉和生命,哪怕只是普通的军刀在日军的部队都意义非凡,更何况秦峰缴获的这把军刀还是天皇御赐的军刀,更是宝贵的不得了,拿到这把刀的人,会把它看的比自己生命还重要。一旦天皇赐刀落入敌人手里,鬼子军官会视为奇耻大辱,往往会选择切腹自尽。毫不夸张的说,这把军刀所代表的意义,甚至要比拥有他的人还要重大。他们缴获鬼子亲王的天皇赐刀,就等于把小鬼子的脸面按在地上摩擦。李云龙一脸的不可置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竟然砸在他的头上。“秦峰,你小子不光打仗厉害,眼光也很毒辣啊!”
李云龙拿着军刀反复看,“我咋就看不出来,它有这么牛呢!”
秦峰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两声,“也没有了,当时就想着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好不容易去万家镇一趟,宁可拿错不能放过,就算这把刀没啥用,当了给特战队的兄弟们换二斤肉吃。”
“鬼子亲王要是知道,你要用他的天皇赐刀换肉吃,怕是棺材板都压不住了!”
赵刚笑着道。“既然这把刀这么牛,我还给旅长送什么战马?”
“和尚,告诉孔二愣子,别忙活了,马匹和装备什么的都不用送了。”
李云龙神情激动的看着面前的武士刀,笑的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了。“秦峰,干的漂亮,咱们独立团要是能有骑兵营,我算你小子头功。”
……“都给我跑起来,快点,再快点!”
“都没吃饭吗?给我用点劲!”
马场上一片尘土飞扬,独立旅的战士们骑在马上,手持大刀上劈下砍,玉米杆子做成的假人横躺竖卧倒了一片。李云龙带着赵刚和秦峰来视察,献宝般的一脸骄傲的向两人介绍,“这就是咱们独立团的骑兵营长,叫孙德胜,是我刚从丁伟那挖过来的,他是我的老部下,也是一员虎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赵刚一打眼就看出孙德胜不但骑术超强,而且练兵有方,他才上任四天,骑兵营就已经有模有样了。“丁团长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啊!刚给了个秦峰,又送了一个骑兵营长。”
赵刚和独立团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独立团的战斗力增加,他这个做政委的也大从心眼里往外的高兴。李云龙嗤笑一声,“就他?你可拉倒吧!那小子心黑着呢,秦峰是我原来和他讲好的,这个孙德胜,是我用5挺机关枪换回来的,要不然他哪有那么容易放人?”
“啊?用枪换人?”
赵刚只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瞪大了眼睛,那模样就好似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李云龙冷哼一声,提起丁伟一脸的嫌弃,“丁伟那老小子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让他支援咱们独立团,做梦吧!”
“孙德胜!”
李云龙高喊一声,“你过来。”
“到!”
孙德胜翻身下马,举起军刀对着李云龙敬了一个标准的骑兵礼。“报告团长政委,独立团骑兵营正在进行马术劈刺训练,请首长指示,骑兵营营长孙德胜。”
“孙营长,你的骑术很不错啊!”
秦峰真诚的赞叹道。《亮剑》整部电视剧中,秦峰最佩服的除了李云龙,就是这个孙德胜,他在1942年反扫荡中,率领骑兵连与日军骑兵联队血战,在被鬼子斩断左臂的情况下,仍然举起马刀,大喊"骑兵连,进攻!"单刀匹马向日军冲锋的画面,每每想起,秦峰都会被他的孤勇和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所震撼。李云龙洋洋得意的向秦峰介绍道:“他过去在六十九军骑兵团干过,以前在新一团是步兵,多亏我慧眼如炬,让他再次干回老本行。”
“六十九军?”
赵刚自言自语道:“石友三的部队?”
“对!石友三对他有救命之恩,后来石友三当了汉奸,他就投奔我们了!”
孙德胜一向敢作敢当,毫不避讳自己曾经是个汉奸的手下,“没错,当年我父母双亡,我在路边讨饭时,已经快要饿死了,是石友三收留了我,那年我才12岁。”
“团长,政委,我孙德胜不是知恩不报的人,十二岁从军,东征西站打了十几年的仗,长官让我打谁,我执行命令没有二话。”
“中原大战时我两次受伤,也算是对得起石友三的救命之恩了,可这次他让我当汉奸,我绝不!”
“五品孙德胜没什么大本事,这辈子也不想升官发财,既然做了军人就该做个不怕死的军人。”
“国家有难,我们当兵的不上谁上?”
孙德胜话糙理不糙,说的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