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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奔袭(1 / 1)

夜幕降临,沈晨被邀请到七叔家做客。  七叔家有三个孩子,长子沈桃十八岁,已经成为了家庭劳动的顶梁柱,长女十六岁,今年年初就嫁人了,幼子十二岁,就是之前被沈晨呵斥的那个小孩。  沈桃被派去叫回沈晨的父母了,因为迟迟未归,怕菜凉了不好吃,七叔就招呼沈晨道:“阿晨,先吃吧,不要客气。”

“我跟七叔可不会客气。”

沈晨笑了笑,又说道:“不过七叔是主我是客,七叔先吃。”

“那就先吃吧,阿英,去把这碗放入锅里热着,等三兄回来留给他们。”

七叔沈敏招呼了妻子让她先把其中一碗煮好的鸡热一热。  等七婶回来,七叔夫妇和他们的幼子以及沈晨四个人就开始先动筷子,就着粟米,也就是小米煮的饭大快朵颐起来。  此刻距离缯阳聚约六里外的兰山聚沈氏祠堂外,沈真刚刚通过了选拔,正式成为一名族丁。  汉人比较尚武,沈真在光和年间曾经因为朝廷征发去过并州作为边境戍守的武卒,和当时如日中天的鲜卑打过仗。  虽然当时他是在后方只打过小规模战斗,甚至到目前为止他也仅仅只杀死过一名敌人。但当兵的经历也一直深深地影响了他,让他常常以大汉边军自称。  这个自称还是比较值得被拿来夸耀的,因为当时大汉朝廷征发士兵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以邢徒罪人组成的谪兵,第二种是征发边境少数民族的雇佣军,最后一种则是征召内地的良家子。  按照地位高低,良家子的地位最高,到了边境之后也往往会被担任底层军官,如伍长什长之流,沈真那时就当过什长,指挥了十人小队,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退伍回乡之后,沈真就因为这段经历至少在缯阳聚沈氏家族的威望中比较高。  因此如今族人南迁要组建族兵,不管是碍于情面还是自身想法,他都必须参与到其中去,甚至还得担任一定职务,不然乡里可能会说闲话。  沈晨知道这一点,也知道母亲可能劝不动他,但父亲为人执拗,母亲都劝不动的话他其实也不可能劝动。  毕竟在这个父母大于天的社会,作为儿子如果违背父亲的意愿,那就是不孝。  一旦被打上不孝这个标签,在汉朝以孝治天下,就连当官最重要的途径都是“举孝廉”的时代,那就意味着寸步难行,被整个社会给抛弃。  所以沈晨没办法去劝阻沈真,只能看他自己的心意。  但目前来看,沈真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在沈晨的母亲找到他后,劝阻了半天,仍然不为所动。  由于天色渐晚,父母没有摸黑回缯阳聚。  族里组织族兵训练,总共征召了一百人,沈真因为以前的经历而被任命为其中五十人的队长,统一安排了住处,将日夜训练尽快形成战斗力。  不过沈晨的大兄沈忠就居住在兰山聚,夫妻二人也没有去集体宿舍,而是就住在了沈忠家。  沈桃脚程还算快,在天黑之前本来已经到了沈氏祠堂外,结果去了之后才知道族人们刚刚散去不久,他三伯沈真夫妇去了兰山聚从兄沈忠家。  这个时候要是沈桃立即往回赶,兴许还能在日落前回家。但他为人执拗,父母让他去把三伯夫妇找来,他就得听话去找。  于是又去了兰山聚,刚好沈忠家也杀了鸡款待父母,见天色已晚,沈忠就招呼沈桃在家中吃饭算了。  原本沈桃还是想回去,但三伯沈真在族中素来有威严,一句话就让他乖乖留了下来。  等吃过饭后,天已经黑了,外面兰山附近一带晚间就传出狼嚎的声音。  沈忠和沈桃就差了一岁,二人自幼一起长大,关系非常好,见此情形,就让沈桃不要摸黑回去了,留宿在他家里。  沈桃无可奈何,只能答应。  然而谁也不知道,在夜幕降临之后,一支全副武装的军队,悄然来到了黄门亭。  为首之人正是曹仁,曹操离开之前,亲自吩咐让他除掉沈晨。  原本曹仁是打算等击破了陶谦的追兵之后,再杀个回马枪,一路率领大军打到襄贲县。  按照曹仁设想,此时大部分襄贲百姓都已经回来,正好全部屠杀以震慑陶谦,让他不敢在曹操后方来捣乱。  结果万万没想到追兵来后,先是被曹仁以计吓退,紧接着不知道什么原因,再次追了过来,将他殿后的部队杀得七零八落。  要不是曹仁谨慎,安排了前军接应,恐怕后果不堪设想。  但即便是最终打退了追兵,曹仁的损失也非常大,特别是追兵当中还有两员猛将,冲锋陷阵当中杀死了不少他兵马士卒,以至于士气非常低落。  目前曹仁后军死伤大半,有战斗力的还有大概两千多人,一千多伤兵以及战死将近八百人。  这个时候再想领兵马杀回来已经是不可能,然而曹操交代的任务还是要完成,因此曹仁不得不挑选二百精锐亲自来执行。  原本是打算光明正大地屠戮掉整个襄贲县,顺便把任务完成,现在却只能偷偷摸摸地进村,令人有些憋屈。  不过曹仁也不是个拘泥于卑不卑鄙的人,曹操教过他,只要事情办成,不管什么手段都无所谓。  所以哪怕是正规军偷袭普通村庄这种事情,曹仁干得出来,毕竟任务完成比什么都强。  夜幕之中,两百名士兵都是没有患夜盲症,能够夜视的精锐,月光加上每什一根火把,总计二十根火把照明,足够他们摸黑前进找到方向和道路。  “将军,那家便是。”

曹仁手下的一名士兵指着不远处山脚下小溪边的宅院说道。  那处房子亮着灯火,正是沈敏家。  之前曹仁就派人来这里侦查过,当时是曹操打算派人把沈晨召过来问话,但因为沈晨正躲在尼丘山里避祸,所以只是派人过来认个路,想着事后再过来寻他。  古代地广人稀,乡聚村民居住的房屋也往往分得很散,然而刚好沈真家与沈敏家离得近,左右隔着不到十丈。  此时天又黑,沈真家没有点灯火,结果导致认路的士兵指错了宅院。  事实上他也没法指别处,因为沈真家没有点灯,位置又在小山脚下,月光被山林阴影挡住,黑魆魆的只能靠沈敏家堂屋露出来的一点灯光来判断方向。  这个时候沈晨已经吃过饭了,沈敏夫妇等了很久沈桃都没有回来,有些担心,沈晨劝慰他们说许是因为路上耽搁了,天已经黑了下来,兰山聚那边最近又闹虎狼,沈桃和他的父母都住在了沈忠家,让他们不要忧虑。  以前倒也有这种情况,乡里乡亲的,大家互相都认识,别说沈桃和沈忠是从兄弟又是发小,单说在黄门亭邓沈二氏多的是熟人,天色晚了没法回家随便敲开一户亲朋好友家借宿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沈敏夫妇还是怕沈桃会摸黑回来,所以在吃完饭以后,就把油灯一直亮着。浪费归浪费,但马上就要举家搬迁了,连上百亩田地都要舍去,也就不在乎这一点点灯油。  曹仁向着手下指的方向看过去,他们位于黄门亭南北的驿道上,缯阳聚的村落房屋则散落在东西两侧,西面是一片平原,田地较多,东面则是尼丘山延伸出来的一片丘陵,高可能不过二三十丈,林木森森。  靠近驿道的位置有一条小溪,是从山里流淌出来的,溪的对面便是那处山脚下的房屋,地势稍微要高一点,距离驿道大概是一百多丈,中间有一些纵横交错的阡陌田地以及一小片池塘和桑竹。  借着月光看到这个地形,曹仁迅速在脑中迅速做出了考量,目光望向东西两侧的小桥,说道:“东西两侧小桥各十人去把守,其余人随我进聚,每家每户去十人,鸡犬不留,再去二十人守住后山,剩下的人随我来。”

道路东侧也不止是沈真和沈敏家两处宅院,在这片丘陵山脚距离小溪有大概一百多丈的距离,沿途靠近小溪开垦出了不少田地、菜地、桑林以及小池塘,村民们则多居住在山脚下,约有十多户。  整个缯阳聚有三十多户,一百多名村民,其中十四户住于村东山脚,二十三户住于村西平原,零零散散地分布于乡聚,他们祖祖辈辈,代代繁衍,勤勤恳恳地扎根于这片乡土。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会有不速之客来打扰他们的宁静。就连沈晨也不知道,因为他不是神算,知道曹操已经晓得了他的存在,还要把他扼杀于摇篮之中。  曹仁的人马蹑手蹑脚地进入了村庄,穿过田野和桑林,慢慢靠近到了离村东最近的一处人家的宅院,已经不足二十丈。  就在此时,忽然一声犬吠宛如石破天惊一样惊醒了世人,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  “汪汪汪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

“汪汪汪!”

“吵死了,怎么家里的狗又叫了。”

“也许是有外人路过村庄。”

“这个时候怎么还有人?”

“去看看吧。”

村子里的宁静被瞬间打破,原本已经休息的村民们纷纷起身想看看怎么回事。  然而曹仁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他自幼也长在曹氏宗族的乡间,带领上千少年纵横淮水、泗水等豫州徐州交界处,经常祸害各地百姓,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当地有养狗看家护院的习俗?  所以几乎是在狗吠的瞬间,他就不再隐藏踪迹,而是迅速向手下的士兵示意,命令他们按照之前的部署行动,曹仁自己则带着三十人直接突袭向沈敏的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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