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陵国内,旗鼓喧天。一是南疆帝后首次与国主建交,二是镇守边疆三年的烨亲王,回来了。明显后面一个,更令全天下百姓喜笑颜开,毕竟那面如冠玉的谪仙男子,现在可是他们心中的战神。林清致和花锦官早早便到了京城,关于天盛美颜的消息,从皇宫传到大江南北。花锦官嫉恨的牙痒痒,一副东陵百姓们没见过市面的嘲弄模样。他摆明儿不喜欢,自家媳妇被许多人惦记,便离了京城,带她去跑马。三日,楚烨归来,沐浴焚香,便朝京郊而去。美貌的姑娘,一袭炽烈红衣,在马背上张扬奔腾,他双眸粲然亮起暗芒,经历腥风血雨的战斗,浑身被杀戮和黑暗席卷,仍旧难掩清风傲骨,矜贵轻狂。燕珏笑嘻嘻跑到自家三哥面前,指着不远处穿红锦骑装的林清致,“我倒觉得,南疆王后同花满楼那最美花魁,挺像的。”
“早知道,小爷先把她抢回家。”
脑袋被人重重一扣,燕珏眼泪浸润眼角,吃痛喊了一声,便见自家三哥朝前走去。伟岸清隽的声影,孤单寂寥,他颇有几分心疼,便追了上去。再知道,对丑女那般情根深种,就不欺负丑女了。林清致踏着马,扬起一圈灰尘,见到熟人后,从远处青草疾驰而来。风吹着她如墨般发丝,红衣迎着舞动,像灿烂盛开的玫瑰,满是野性和昂扬气息。“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一身玄黑袍服的楚烨,静静站在原地,削薄的唇轻抿,露出一抹粲笑。刹那间,只觉百花盛开,如沐春风。“铃铛清妙,想来你会喜欢。”
林清致笑了笑,却没接过去,顺带亮起用铃铛做成的手串。“他送了很多,我带不下了。”
为何赠铃铛?一步一响,响得要死。不如金银珠宝来得划算。楚烨本打算收回,那一手串却被花锦官慵懒挑起,直接用内力,粗暴摧毁,他连半个眼神都没给楚烨。张狂得像二百五。气氛有些微妙,二人一个骑在马背,一个负手而站,但彼此间,散发着浓烈的对峙气息。“成天惹事儿,快走。”
林清致对一脸不爽的花锦官催促,哪知花锦官一把将她抱起,还当着楚烨的面亲了侧脸,林清致呆愣。“啧,烨亲王年纪也不小了,早点找个姑娘传宗接代才是。”
此话一出,便带着林清致扬尘而去,留下极致隐忍怒意的楚烨。事后,某日寝殿内。林清致过寿日,花锦官又送了奇形怪状的铃铛,都是七彩玛瑙宝石做的,林清致一句话都不想说。没错,无论新婚纪念日还是生日,这家伙就只会送铃铛。实在忍不了了!“身为魔宫殿主,竟只拿出这些送给本君,本君好歹是南疆王后,你几个意思?”
花锦官却一脸纯真,“媳妇儿,他们说赠尔铃铛,一步一响,我就想着多赠些,让全天下知道,我爱你比海深。”
没有等待感动,只有一记拳头。妈的在平行时空就赠铃铛,都今世了,还捧着铃铛,那句劳什子情话,真的害人不浅。林清致对手吹了吹气,将一串铃铛直接扔出去。平行时空里,因为花锦官的母妃,收到铃铛后开心地像一个小孩。于是花锦官便有模有样,跟当时身为和亲公主的林清致,关系没那般紧张,便学着送铃铛。每次送时,对方都会开心接受。他不知道,这是因为当时碍于帝王威名,林清致不敢当面吐槽,只得装着喜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