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的秋天,美的像一幅金黄的油画,这里物产丰饶,四季分明。黑色土地更是孕育了无数天材地宝。人参、灵芝等药材,挪到其他环境里生长,药性大打折扣,只能在这片北国土地上滋生出该有的灵性。玄霄打算节后带两个孩子出国,陆景溪不想错过陪孩子的时间,带着他们去山里采蘑菇。她戴着口罩,左右手牵着两个小的,往山里走。玄霄和罗宋负责在后面背筐背篓。罗宋看到一株眼色艳丽鲜红的蘑菇,对着两个小的道,“宝贝,看!红伞伞白杆杆,吃完就要躺板板。”
玄霄一脸嫌弃地看着他,一脚将毒蘑菇踩烂,“宝贝师祖告诉你更实用的消息,颜色鲜艳或者形状过于漂亮的,都有毒!”
陆知行罕见笑得这么开心,“妈妈也漂亮,妈妈就没毒!”
“你小子简直你妈头号粉头子,什么都能想你妈身上去!你妈怎么没毒?古语有自古红颜是祸水!”
玄霄戳戳他的小脑门。行行皱着小眉头反驳,“那都是古代昏庸老男人骗老百姓的话,师祖你这个也信。”
玄霄被问的说不出话来,半晌看向陆景溪,“你儿子的嘴真随你!一家子小机灵鬼!”
陆景溪笑得那叫一个开心,“妈妈的美貌和头脑被完美继承!心满意足!”
一行人一边采蘑菇,一边往山里走。玄霄和罗宋断后,陆景溪打头,两个小的在中间。中间不过隔了六七米远。不多时,知知忽然发现弟弟蹲在边上不动了,她立刻跑过去。拨开宽大的植物叶片,看到弟弟愣愣地盯着前头,“行行,你怎么了?”
行行回过头,指着刚刚的方向,“一个叔叔。”
知知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但什么都没有。陆景溪听到两人的说话声立刻走过来,朝树林里看了一眼,朝玄霄挥挥手,“师父?”
玄霄背着筐晃晃悠悠过来,“干嘛?”
“不采了,下山。”
陆景溪将两个小的拉到身后。“刚……”说到这,原本懒散的模样瞬间一敛,他脚尖一点,一块小石子被他踢飞出去。石子射进树林茂密的植物之中,眯了眯眼,“老二,带她们下山。”
罗宋不敢耽搁,立刻背起行行,陆景溪则是抱起知知,迅速下山。虽然陆景溪没看清刚刚的场景,但成年人的衣料清晰地从她前方闪过,她没错过。这座山是玄霄买下来的,四周都插着外人勿近的牌子,附近村民民风淳朴,加之老人较多,极少有随意出入的。而刚刚那个人,行动迅捷,明显不是普通人。陆景溪越想,心下的不安越严重。和当年连承御出事时的不安如出一辙。就好像黑暗中露出一只眼睛,她始终处于那只眼睛的监控之下。是连胜斯?她不敢肯定。就算是五年前,连胜斯逼她离开,陆景溪也觉得很多事都带着古怪。仿佛有另一只手,在无形中一起推波助澜。她回到山下半个多小时,玄霄拎着一只受伤的兔子回来了。他将兔子塞给罗宋,“处理吧。”
罗宋,“……红烧还是清炖?”
玄霄咬着牙,“处理伤口!”
罗宋哦了一声,立刻跑开了。玄霄看向一脸紧张的陆景溪,“放心,在我身边如果还有事,那世界上就没安全的地方了。”
这话倒是不假。陆景溪稍稍安心,但心里还是埋下了一颗不安的种子。距离小城五十公里外的一家酒店。高大的身影推开老旧房门,里面坐在窗边的男人回过身。“先生。”
男人恭恭敬敬地将手机递到他跟前。他伸出枯老的手,略显浑浊的眼睛落在那段很短的视频上。小男孩戴着眼镜,乖乖地看向镜头,脸上浮现懵懂。男人笑了笑,干瘦的脸上纹路交错,手指在屏幕上摸了摸,“这么大了。”
他眼底浮现回忆的惋惜,“和承御,真的像。”
他有些记不清连承御小时候的模样了,可看到小朋友的脸蛋,那些模糊的记忆,像是重新镀了层金,瞬间明朗清晰。连胜斯剧烈咳嗽几声,随即叹了口气,“叫什么名字知道吗。”
身后的高大男人立刻回,“听陆小姐叫他行行。”
“行行,好听。”
程邻挑了挑眉,立刻敛了神色。“走吧。”
程邻不疑有他,推着轮椅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