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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尸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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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左一右,坐在彦辰刚躺过的沙发上。庞恪一掌按下去,居然还有点余温。“没关系,不用担心。……庞恪,我,昏迷了多久?”

“至少两天。——我不确定你来灰裘之前昏迷了多久,反正我看到的只有两天。”

庞恪脱去外套以后,露出来的是一件白得让人眼花的卫衣。“贝儿,你别动了。饿吗?我去给你做粥。”

“不。”

时贝儿摇了摇头,“我吃不进去。……庞恪,你,能带我出去走走吗。”

睡了两天多,两条腿再不走动估计都不会了。“外面冷,多穿点再出去吧。”

“已经四件了。”

时贝儿甜甜地,一点一点靠近庞恪,慢悠悠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慢点儿。”

庞恪扶住时贝儿的手,两人一点一点地从沙发和茶几之间的空隙中横着出来。时贝儿微弱的喘息声,在这空荡荡的客厅里格外清晰。庞恪清楚她仍然需要卧床休息,但他也想陪着女朋友出去走走。早晨的时候挺冷的,现在庞恪试探性推开门,并没有想像中一股寒风扑面而来,反倒是外头明媚的阳光很是温暖。“这天,变得真快。”

庞恪随便感慨两句,正准备扶着她往外走,忽然听见屋里一个声音:“别走,老大——”是彦辰的梦话。两人迈出去的步子同时悬在原处。“别走……”隔着门,彦辰一声一声梦里的呼唤,像只无形的大手揪住庞恪野放的灵魂。那沙哑的声音,令庞恪脑门上冒了无数细密的汗。我……分身乏术啊。庞恪望着门口栽着的一颗挺拔的柳树,虽然那上面没什么绿色,但总算是能点缀一下他那因纠结而被烧得荒芜的心。尽管纠结太多不是庞恪的性格,但是……这种情况下,还能做到镇定抉择的人又有几个?时贝儿是他女朋友,而彦辰作为他兄弟,此时也需要照顾。要是彦辰醒了以后发现自己不在身边,想必会失望的吧。怎么办。是去陪时贝儿到外面走走,还是履行诺言去陪彦辰?庞恪逐渐把头低下,彦辰一句梦话便令他揪心不已。时贝儿站在一旁,忽然悄悄地把外套脱下,重新披回庞恪身上,小心地说:“庞恪,我还是感觉有点难受。我不想出去了,我想回卧室……”“啊?嗯……那我给你们熬粥吃。”

“我想睡觉,我又有点困了。”

时贝儿微笑着,摸摸烧了好几天的脑门,释然道:“总算不烧了,不知怎么,就是觉得浑身无力……我只想睡觉。”

“嗯。”

庞恪扶着时贝儿,一点一点带她回卧室,“那就多休息一下吧,宝贝。中午叫你起来吃药。”

一点一点扶她上床,庞恪算是体会到伺候病人的难处。以前贝儿生病了,一般都是侍奉她的几个小朋克在旁瞎忙活,庞恪偶尔也去暧昧暧昧。但真正的照顾人,庞恪确实不怎么会。至于彦辰,在庞恪印象里一直是个身体倍儿棒的人,似乎从未见他感冒。这回彦辰确实是闪着了,才让庞恪这么心疼。时贝儿躺回床上,静悄悄地看着庞恪。两人都没说话,只能听到房间里一沉一缓的呼吸。过了一会儿,时贝儿把眼闭上,说:“去陪彦辰吧,老大,我先睡一觉。”

尽管她现在并不困。刚从两天的觉中醒来,时贝儿真的一点儿都不想躺回床上。她的后背躺得已经有些麻痛,双腿也只想下床多走走路。可她看见了,庞恪当时的那般纠结。她明白彦辰和自己一样,都在庞恪心中占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她不想庞恪觉得自己亏欠了哪一方。所以还是,不要出去走了。她笑着把眼睛闭上,听见细微的,庞恪的皮鞋声。她知道庞恪已经悄悄地把门关上,离开了。彦辰,你比我更需要他。……【末日丧尸游:再度巧遇】灰裘的乌鸦袭击事件暂时告一段落。这其中就有郑棕邪和蒋华的功劳。他们从家中翻出私房钱的那个小盒子后面,找到了五六支破旧的水枪。当时郑棕邪一句妈卖批怼给自己,当时要是再多找找,也许就不必翻来覆去找好多次。但他们不得不发出和彦辰同样的感慨:这水枪真尼玛好用!郑棕邪觉得都可以给这水枪打个广告了:末尸牌水枪,谁用谁知道~言归正传。杀完乌鸦之后,由于大家都没见着庞老大,于是崔铁全派了个小伙过去汇报战果,顺便把他叫过来。然而忙于照顾女友和兄弟的庞恪抽身不开,以至于——这和郑棕邪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说起来,作为同学的郑棕邪,是庞恪为数不多的保护对象。本来他不用冒险到S村来,但闲着也是闲着,再加上昨天和彦辰出来逛,也挺有趣的。要不是出来逛逛,他还遇不上蒋华呢。郑棕邪偏头瞄了一眼蒋华,发现对方正在揉着眼皮,一副刚刚睡醒的模样。反正透透气挺好,加上刚才用水枪杀了丧尸乌鸦,一股兴.奋劲儿驱使着郑棕邪,马上出来试试用水枪打人类丧尸的效果。他尤其期待碱水射在1级丧尸身上的效果,会不会惊艳四座呢?临走,他还让蒋华带了把手枪,以防发生意外。“蒋华,吃的带了吗?”

“带了,棕邪老大。”

蒋华是个很热心的人,热心到郑棕邪说完他就准备摘下包打开给他看。“哎行了行了,带了就好。撑过中午一顿就行。”

这小子,熟了以后不畏首畏尾,反倒热心起来了。郑棕邪假装笑了一笑。今天早上真的超级无敌冷,郑棕邪甚至以为今天收复村子的计划都要推到明天。结果生活就像在演一场没剧本的狗血戏,刚经历了北风那个吹,马上就切成“太阳太阳,给我们带来七色光彩”了。总之,现在暂时算风和日丽吧,除了少一个爱吹牛皮的彦辰陪在旁边,郑棕邪觉得一切照常。就算没有蒋华陪,他还是会出来。权当一个人散散步,孤独的行走反而更令他习惯。S村的丧尸明显比昨天的W村多。就绕路来说,两人已经因为丧尸堵路,被迫绕了三条巷子。“棕邪老大,怎么不用水枪解决那群丧尸啊?”

“你懂什么。”

郑棕邪食指放在嘴与鼻之间,换成故作高深的语气道:“我是担心要是水枪杀不死它们怎么办,到时候可就是咱们两个人面对一群丧尸,死路一条。”

“老大你是怕了吧……”蒋华悄悄补了句。“你说啥?”

“没,没说什么……”蒋华畏惧地盯着郑棕邪瞄过来的水枪。尽管他知道这水枪对人没什么伤害,但刚见识了它杀乌鸦的威力,难免会心声一丝畏惧。毕竟这些都是沾了血的水枪。这次出来,两人准备得相当充分。除了带了备用手枪以外,两人将六把大大小小的水枪都灌满了。多余的塞在蒋华身后的包中,两只比较称手的被他们握在手里。水枪才是主角,至于手枪——郑棕邪瞥了一眼带来的手枪,虽然是他自己要带的,可他仍然满脸嫌弃。亏我们前几天还为了这些破枪去舔政腐的空投。郑棕邪暗自吐槽末尸的淘汰机制。“好吧,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毕竟丧尸不是我们唯一的敌人。”

郑棕邪还是正眼瞧了一下带来的手枪,把他塞到蒋华那个包的夹层里。“丧尸不是唯一的敌人?还有什么,怪兽?”

蒋华摆了个白骨精的模样,两手弯成爪子。感觉这家伙也忒幼稚了点儿吧,长得比我老,心却比彦辰还年轻。“怪兽个屁——我是真的担心你。”

郑棕邪无奈地仰起头。“担心我?”

蒋华不解,“为什么。”

“你说为什么,幼稚鬼。看你现在二十多岁,其实比我曾经班上好多人都幼稚。”

郑棕邪耸了耸肩。他清楚要是蒋华用这副单纯的心态出去,估计能被人耍得一愣一愣的。“幼稚是一种美。”

“错,幼稚是一种蠢。”

郑棕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坦白讲,幼稚无罪。像彦辰就很幼稚,但幼稚里不乏实力。还有向虎洋这种属于乐观天真型的小男生,他既然能活到现在,就说明肯定也有些助他存活的资本。你可以保持幼稚天真的本性,但你一定要学会在血水中找到活下去的方式。出于对蒋华这个白得像张纸的幼稚鬼的教导,郑棕邪把上面那段话苦口婆心地讲给了他。蒋华挠了挠头,迷迷糊糊地看见路边有只奇怪的虫子,大着胆把他抓住研究了起来。“果然,一个幼稚鬼是听不进这些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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