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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异国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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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彦斯和黎夏蜜月旅行出发的日子就快要到了,直到此刻,黎夏才知道霍彦斯定下了环游世界的旅行。坐着霍彦斯的私人飞机,黎夏见到了世界各地的风景。越走下去,她便感到已经结婚的感觉越来越真实。如今她已经是霍彦斯的妻子,真正与他结为了夫妻。两人在夏威夷度过了人生中最为愉快的一周,夏威夷的气候宜人,是个非常舒适宜居的城市。在海边的别墅内,霍彦斯命人摆上了一桌料理,二人就着落日的余晖开始晚餐。看着不远处波光粼粼的海面,黎夏的心中洋溢着满满的幸福感。微风徐徐,将她额前的发丝尽数吹散。“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环球之旅已经快要结束,最后,霍彦斯想听听黎夏的意见。“没了,其实夏威夷就很好,我都想在这里长住下去了。”

黎夏的眸光从远处的海平面移到了霍彦斯的脸颊,在夕阳的余晖中,他的面部结构瘦削如罗马时代的武士,俊朗且英气。良久后,黎夏莞尔一笑,她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这么爱霍彦斯。“那等我们老了的时候可以来这里养老。”

霍彦斯微笑着说,环抱着怀中的黎夏,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好。”

两人相视一笑,不过只是一句话,双方却都在脑海中勾画起了以后的光景。吃完晚餐之后,黎夏依偎在霍彦斯的怀中看逐渐亮起来的漫天明星。“流星!”

黎夏忽然失声尖叫起来,一颗明亮的星星一闪而逝,她赶紧双手合十许了个愿望。“许的什么?”

霍彦斯笑着问道,看着黎夏一本正经的小脸,他情不自禁的俯身亲了她一口。“没什么,说出来就不灵了。”

黎夏才不会将自己的小心思和盘托出。“还瞒着我。”

霍彦斯刮了一下黎夏的小鼻子,虽然他不喜欢被隐瞒,可是这件事他决定不再追问,就留给她一点自己的空间。霍彦斯的拥抱向来是那么的用力,可是却让黎夏充满了安全感。黎夏静静地趴伏在霍彦斯的胸前,忽而又抬头直视着霍彦斯的眼睛,眼神中尽是崇拜与爱慕,不知不觉,她含情脉脉地笑了。“小丫头,有什么好笑的。”

虽然霍彦斯因为外表俊朗的关系,外出时总是可以收到各种美女的关注与侧目,但是没有一个人的目光可以像黎夏这样,点燃他心中最温柔的那团火焰。“就笑。”

黎夏撅了噘嘴,将脸蛋扭到了一边,可是她小脸蛋上的两团红云,还是出卖了她内心的悸动。看着黎夏白皙到吹弹可破的脸颊,霍彦斯的胸中突然涌现出一股想法,他俯身,噙住了黎夏那殷红的嘴唇。隔天中午,两人漫步在街头。夏威夷的街头有不少流浪艺人,他们或抱着乐器,或直接清唱,每个人都展现着自己的才艺想要赢得观众的赏识。这时,一个女孩引起了黎夏的注意,这个女孩的身影,让她觉得很是熟悉。她的歌喉很是清亮,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她居然在唱邓丽君的歌。在异国他乡听见中文歌让黎夏倍感亲切。黎夏被她的歌喉以及样貌吸引,站立在她的摊位前久久不愿意离去。而被吸引的也有很多中国游客,他们纷纷向歌女面前的盒子内抛着钱币。“怎么了?你认识她?”

霍彦斯有些疑惑,这个女人的歌喉确实不错,可是他不认为她有能让人挪不开步子的魅力。“不认识。”

黎夏不得不摇了摇头,可是这女人的脸蛋让她觉得太熟悉了。这时,几个小混混从街边冒了出来,开始沿街收取保护费。黎夏从没有想过,在异国他乡也会看见这种场面。不一会儿,卖艺的人们都四散开来,而眼前的歌女却不知道为何慢了几步,落在了最后,被小混混们抓了个正着。“又是你,上次你的保护费似乎还没有交吧?我看看,哟,你还挣了不少钱。”

一个小混混直接抢过了歌女手中的钱盒,将里面的纸币全部都掏了出去。“你还给我!这是我辛辛苦苦挣来的,你还给我!”

歌女宁死不肯将钱交给小混混们,挣扎着想要抢回自己的钱。可是她一个弱女子,哪里会是那些小混混的对手,小混混们人多势众,不一会儿就将歌女按倒在地,其中一个小混混居然色心大发,突然对歌女开始上下其手。“救命啊!救命!”

歌女誓死捍卫自己的清白,双手紧紧地捂着衣服,可是她寡不敌众,眼看着马上就要被剥光了。“彦斯,你可不可以救救她?求你了!”

黎夏突然善心大发,不忍心再看歌女受到欺负。看着黎夏笃定的眼神,霍彦斯知道自己必须得出手打抱不平了。他上前一步踢翻了正趴在歌女身上为所欲为的小混混,接着将几个一拥而上准备撂倒他的小混混全部揍趴下。“你!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你管什么闲事,是不是想找死!”

小混混们人怂嘴不怂,虽然一个个的都在往后退,可是嘴上还是在叫嚣着狠话。他们的话落在霍彦斯的耳中显得尤为好笑,他堂堂一个少将,怎么可能会畏惧小混混们这种程度的威胁。“给你们十秒钟时间放人,不然的话……”霍彦斯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因为他周身的杀气已经让有些人落荒而逃。“你?”

在霍彦斯的面前,依然站着一个小混混,他之所以还没有跑,是因为他的腿抽筋了。这时,一股腥臊之气传来,霍彦斯顺着小混混的裤腿看下去,发现他居然吓尿了。周围传来了一阵哄笑,小混混满脸涨得通红,霍彦斯也有些忍俊不禁,但脸色还是冷若冰霜,他朝着小混混狠瞪了一眼,接着低喝道:“还不快滚!”

小混混赶紧连滚带爬地逃走了,歌女的纸币散落了一地。黎夏俯身子,一张一张地将地上的纸币捡起来,霍彦斯赶紧也加入了捡东西的行列。“这次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黎夏将所有的钱币都收集起来,送还给歌女时,歌女赶紧道谢。“没事。”

黎夏帮着歌女将散落的衣服紧了紧,就在这时,她突然看见歌女的锁骨边有一颗痣。倏然间,黎夏的脑海中记忆翻滚,这颗痣勾起了她的回忆。她之所以会觉得歌女眼熟,就是因为她像极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黎姿!“你……你叫什么名字?”

黎夏大吃一惊,当年她们分开的时候还太小,对于黎姿的长相她已经记得不太清,只记得她的锁骨边有一颗黑痣。而记忆中那颗黑痣的位置,和现如今歌女锁骨边黑痣的位置如出一辙!“我的名字……”歌女愣怔住了,她没想到这个女人居然会关心自己的名字。“你是A市来的吗?你是不是姓黎?”

黎夏殷切地问道,她现在迫切地想知道眼前的女子是不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A市?”

歌女犹豫了一会,印象中好像是有这么一个地方,只不过她很小的时候就来到了夏威夷,所以对小时候的很多记忆都模糊了。只不过,她可以确定自己并不是姓什么黎,她姓刘,叫作刘妍。但是,看到眼前这个女人殷切的眼神,她突然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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