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殿试放榜,大楚帝国的第二次科举也就算是落下了帷幕,后续虽然还有一些杂事,比如召见各科一甲,还有为新科进士们举办一场恩荣宴等。 整体的仪式上,楚国和明朝以及其他朝代都有所不同,主要是简化了不少。 毕竟科举在传统封建王朝看来可能很重要,但是在罗志学心中,这说完说白了就是一场公务员考试而已。 并且按照罗志学的规划,以后是一年考一次,并且录取的人数会越来越多,最后还会分各省考场等等,最终全面发展为符合大楚帝国需求的公务员考试。 到时候录取的可不是几百人了,而是数万甚至数十万了。 现在的科举,虽然还是按照传统制度在走,但是罗志学也不愿意一开始把格调搞的太高,导致后续不好变动。 因此罗志学就亲自动手,省却了不少的程序,以降低规格。 对于罗志学来说,这一次的科举已经算是结束了,招录的人才嘛,其实也没多少。 实际上大楚帝国目前招募人才的途径,并不是依靠科举选拨的进士,这进士一年才几百个,哪怕能力再强数量不够也不行。 实际上,大楚帝国目前招募人才的途径多种多样,比如选用前明降官、降吏。 再比如各地方衙门,直接从社会上招募人员。 比如府级礼教部举办的选官,选拔的人员一律授予从九品,担任基层的科员,还有省级巡抚衙门举办的选官,一经选中,授予正九品,同样是担任各科科员。 并且这种选官,并不看考生的功名,哪怕你是一介白丁也能去参加考试,而且要求也不是太高,基本董文识字,能读写公文懂得基本都算术的就差不多了。 还有则是专门面向有功名的选官,这个就是针对秀才和举人的,也包括明时期有功名的人员。 针对这些人的选官,授予的品级会高一些,比如举人选中的话,就会被授予从七品,秀才被选中的话,则是会授予从八品。 而且明确规定,不管是通过地方选官,还是通过京畿殿试后的官员,都一视同仁,不存在升迁的天花板。 实际上,大楚帝国里一大票中高级官员,全都是非正统进士出身的半吊子读书人。 按照罗志学的规划,等到后续发展起来了,后续大楚帝国的公务员选拔,就可以划分为府考、省考、国考,三者考试并行,考生愿意参加那种就那种。 后续还可以通过对省考和国考进行学历限定,比如说要专科毕业或本科毕业之类的。 罗志学心中,已经对未来的科举改革有了一整套的腹案,就等着格物各科推广开来,为国真正的选拔人才了。 至于现在嘛,只能是先用着这些传统读书人出身的官员吧,好歹能读写,毕竟罗志学总不能找一群文盲帮着他治疗国家啊。 科举过后,孙启年这个格物科探花就被授予了正七品的品级,然后根据他的在殿试的时候策论回答的是关于工业方面的题目,因此被安排到了工业部任职。 他的几个好友有一个是进士科三甲,被安排到了江西巡抚衙门任职,还有两个是格物科三甲,都是被安排到了楚北巡抚衙门任职。 不过正式分离任职之前,他们还会一起返乡一趟。 还有根据家乡路途远近,新科官员们会有一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带薪假期,以便回家享受中举当官的荣光,然后才会正式踏上仕途生涯。 之所以入职前安排假期,这是因为这年头交通不便利,而且为了防止官员在家乡任职,导致出现地方势力尾大不掉的情况,大楚帝国明确规定,地方衙门各员,正七品及以上者就要异地任职了。 其中正七品和从六品需要异府任职,离家需百里以上。 正六品以上者,需要异省任职,离家需三百里以上。 京畿各部任职,不在受限之列。 而他们四个人,都是正七品,按照规矩来说是异府任职就可以的,但是因为各省地方衙门都缺人的很,所以干脆就把这一次新科士子都安排到了地方,而安排的时候,也是根据他们所选作答的策论题目,适当的进行安排,争取尽可能的专业对口。 他的三个好友,都是被分配到了远离家乡的地方任职。 而且考虑到他们还年轻,目前大楚帝国这边的地方官员升迁的往往非常快速,不用多久可能就要升到正六品以上。 到时候,他们也是别指望能回到江南省任职了。 回家,那更是一种奢望。 宦游人,当官后到致仕回家之前,能回家的机会是极少的,要么是路过,要么是奔丧,正常情况下,他们是回不来家的了。 所以,大楚帝国这边才会给新科官员们一个假期,路途远的新入官员们,更是获得了六个月的假期。 哪怕是扣除往返路上一两个月的时间,也还能陪家人一段时间。 孙启年和三个好友这一次返乡,依旧合资雇了一艘船一起返乡。 返乡的时候,恰好方大家也说要去苏州一趟,所以也就一起和他们一起走了。 只是去苏州的时候,这一次孙启年他们没有看到一直跟在方大家身边,把方大家当成摇钱树一样死命看着的那个老妈子。 一问,方大家才用一副喜悦的语气道:“那个恶毒妇人被官差给抓了,哈哈,昨天就已经被斩首了,妾身还亲自到场看了,那血飚的老高了……” 孙启年他们刚开始听着还有些发愣,但是等方大家稍微解释了后才知道,原来那个老妈子收买了好几个年轻美貌的小女孩,说是要教导成为新的花魁,结果没两天就被身穿黑色制服的官差找上门来,直接带走了。 罪名是人口买卖罪,听官差说,此等罪名在他们大楚乃十恶不赦,一经发现严惩不饶。 那老妈子,还以为在大楚治下,还是行明廷旧法呢,借着收养的名义买了几个小女孩,然后就被逮住了。 而在大楚,贩卖幼童者,罪加三等,于是乎那妇人就被一刀给砍了,还顺带被抄家了。 然而方大家又说,现在她已经是彻底恢复自由身了,说是朝廷前些时候颁发了一项律法,再一次明确了大楚帝国没有任何民籍之分,没有贱籍、匠籍、军户等等,所有人一律平等。 又明确颁法,废除所有形式的奴籍,官方不承认任何形式的卖身契,对部分借着收养的名义蓄奴的,官方将会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殴打、杀害等,如有发生,一律以非法囚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从重论处。 东家、养父母犯之,罪加一等! 之所以加上东家、养父母这一条,那是因为明廷的社会里,很多奴仆都是以养子女的身份而存在的。 还有东家,很多大户人员以雇工的名义请了很多人,动不动就打来打去的当场奴婢使用。 对于这些情况,大楚帝国的法律都是严格禁止。 然后还再一次明确了一夫一妻制,贵族也好平民也好,只有一个合法妻子,其余的什么妾一律不承认。 毕竟华夏自古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制。大楚帝国只是更进一步,直接在法律上删除了妾这么一个概念,直接不承认这么一个东西。 当然,皇帝、太子、皇太孙不在受限之内,因为他们不受法律管辖,同时也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 同时传统意义上的妾只是商品,而大楚帝国禁止人口买卖,因此买人纳妾行为会触凡人口买卖罪。 至于你有本事,同时友好邀请十个八个女人在你家里住,并发生某种关系,只有女方自愿,不涉及人口买卖,不存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大楚法律也不管你… 不过出于保护弱势群体,尤其是那些年老色衰的妾,大楚帝国又规定了,律法正式颁布之前的既定纳妾事实给予部分承认,认定为事实婚姻。 女方愿意离婚者,男方不得阻拦,并判男方给予赡养费。 女方不愿意离婚者,则认定为事实婚姻。 她们之前所生子女,以及事实婚姻状态下所生子女,和嫡子一样拥有继承权。 当然,这种事民不举官不究……只要你有本事把女人哄得好好的,让她甘愿当无名无分的外室/情人之类的也没人拦着你。 但是,只要法律颁发前的既定事实婚姻女方来申诉离婚,法官都是会判离婚并强制判罚赡养费的。 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发,也意味着大楚帝国司法院在罗志学的指示下,已经把触角深入到了民法中的婚姻法,同样颁发的还有民法中的其他一系列法律。 最后还是工商法里的公司法,合同法等等,为工商业运行提供足够的法律支撑。 随着大楚帝国占据江南,大楚帝国的一系列法律也是深入到了江南各地。 作为秦淮女子的方大家,明显就是感触极深,和孙启年他们说的时候,都是控制不住情绪,一会笑一会哭,末了,只见方大家一脸坚定的道:“从古至今,从来都没有人看我们这些苦难人一眼,只有今上,看到了……” 然后咧嘴一笑:“所以奴家听到财务部那边的‘财务银行’说是要出售国债,以募集资金抗击明贼军的时候,奴家直接把半数身价都拿出来购买国债了!”
财务银行,乃是大楚帝国财务部,根据天子罗志学的指示所设立的官方银行,也是大楚帝国目前为止仅有的一家官方银行,从事储蓄、放贷、兑换等金融业务。 其出售国债,也是财物银行的一次小小的尝试。 大楚帝国虽然现在财政很健康,也不算差钱,但是正值华夏统一关键时期,再多的钱也是不嫌多的啊,所以为了避免关键时刻不够钱花,所以税务部也好,财务部也好一直都是讲在努力的开源节流。 这财务银行发行的国债,就是凑集资金的方式之一。 只是财务银行里负责推行国债的人也没有想到,国债推出一个多月后,购买群体绝大部分都是女人。 严格上来说,是一群在秦淮河上工作的女人! 至于传统上的有钱士绅们,除了少数在财务部里工作,利益相关的士绅官员们,你几十两,我几百两意思意思之外,其他人就当这个国债不存在了…… 以至于负责国债事务的财务银行副行长仰天长叹:官绅不如从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