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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几代人似乎都不知道自己居住的地方以前叫什么名字,就连活着的最老一辈也像商量好了似地都说这座小城的原名连祖宗都忘了。而年轻一代唯一知道的就是约在一个世纪之前,大家为了有个念想,就把这座冬夏皆长期干燥的小城改叫了小雨城。今天,遍地布满滚烫钢架的小雨城终于干了一件对得起它名字的事情—降水。我用尽半个身体的力气拖着自己这副被染成了半红半白的躯体缓慢前行,快要走到城界时,回头地看了看身后那条因血和营养液而混合一体的曲线,我没有为三个小时前的缠斗骄傲,反而开始好奇:这浅红色的液体里面,到底是血的成分更多还是营养液的成分更多?今天那位传说中的上帝格外照顾我与这座常年冒烟的小城,从我走出仓库的那刻起,它便一直开始降雨,水量不大,但伴随乌云漏下的弱光,刚好够烘托出这一路上的气氛—少许悲壮,加上几分庆幸,还有几分靠想象才能发挥出来的温馨。趁着周围行人都在忙着躲雨,无暇看热闹,我用了最后一丝力气闯进了街边的一家杂货铺。我还未完全倒地,老板先我一步从柜台里走了出来。“老板,我要渴死了......”一股越来越强的睡意冲上了大脑。“老兄,可不能死在店里!你是什么血型?”

老板蹲下扇了我两巴掌。“AB型。”

“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命硬的东西,再坚持几秒,我马上就来!”

已经来不及听清老板最后一句话的内容,留给我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睡了死,要么直接死。可死神对我还算不错,似乎要让我先睡再死。我感到一只手好像在抚摸我的额头,又是那只胖胖的小手?不对,这只手足以让我感受到其无比粗糙的指尖。“起床了,老兄!你活了!”

我又恢复了视线,是刚才那个杂货店老板的脸,这么说抚摸我额头的人竟是他?我立马打起了精神,从他怀中挣脱了出来,毕竟被男人抚摸可不是什么值得享受的事。“你可别误会,我只是比较喜欢救人一命。虽然你看起来只能算作半个人。”

老板说道。“少来糊弄我,你只是喜欢赚人钱财罢了。直说多少钱?我不会吃霸王餐的。”

“瞧你说的什么鬼话,如今这世道也不是每个人都这么现实的,先让我好好看看你。”

老板没有理会我的异样眼神,他把我扶到了旁边的沙发上,然后打开了我的外套。“你这情况还不算太糟,如果你没有特定的修理师,说不定我都可以把你修复好,但其它那些血肉模糊的地方就要上医院了,不过问题应该不大,另外我才给你打了血针,反正是死不了。”

“不用劳烦了,我有自己常去的修理师。”

“能透露一下他是谁吗?”

“修理师。”

“我知道,我是问他的名字。”

“修理师,别让我重复了。”

“你当我白痴呢?据我所知,整座城里只有一个人配叫这名字,虽然你命是够硬,但这吹牛的嘴皮可真软。”

“你认不出我身上的合金体吗?这做工可不是那些三流货能比的。”

老板用衣袖擦了擦我身上凝固的营养液,然后看呆了他眼前的这副躯体。“你可真实诚,这做工真不是光靠吹牛就能吹出来的!”

“行了,我要上医院处理剩下的伤口了,快算算你的血针,另外我再单独买十针,以便不时之需。”

“你这一路上打了不少针吧,虽然我很好奇你这一天都干什么去了,但这毕竟是你的隐私,我只管开门做生意,能救你也算咱俩有缘,今天就送你个优惠价,以后多来光顾光顾这破店就成,我卖的东西远远不止货架上的这些,你懂我意思吗”“我猜你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杂货店老板,可惜以前不认识你。”

“谁叫你以前都没在城界这一带晕倒过呢?”

老板再次好心地替我把伤口和裂痕收拾了一番,我付完款后,老板把我送到了杂货店门外。临走前,老板问:“老兄,你今天不会是空手出门的吧?”

“空手?我好歹还算半个人,胆还没有肥到那种地步,今天带的两把刀都被我砍烂了,所以干脆不要了。”

“你下手可真够重的,现在能把刀用烂的人不多见了。”

“别急着夸我,我只用传统手艺制成的刀,当然容易烂。”

“你可真是不怕死,用铁块去砍合金。”

“不聊了,再会。”

“老兄,你暂时走不成了。”

“我不是刷够钱了吗?”

“不是钱的问题,是你今天的活似乎没有干彻底啊。”

老板朝我身后抛了个眼色,我还未转身就已经猜出个大概,多半如老板所说,活还没干完。“不好意思,上午失手了,没有让你死透,你不忙着跑路,居然还想来为你的那帮兄弟报仇?”

对面那位看起来状况比我还不乐观的年轻男人一言不发,他把看起来像是仅剩的血针和肾上腺素一并打入了体内,然后扛着一把并不适合他身高的刀朝我走了过来。“小伙子,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在孤儿院里面想法找乐子,你若真想死,先去找个至少称得上二流的人学两手,否则别来我眼前逞能!”

“敢小看我?老子要你死!”

年轻男人拖着沉重的步伐朝我冲了过来,在他还来不及发力挥出第一刀时,我单用左手把他摔在了地上,他倒地即晕。我对身后看热闹的老板说:“帮我叫辆车送他去趟医院,不过是南城那家大的,因为我打算去东城那家。”

“可以,但先把车钱付了。”

“我可没带现金,下次来店里一起结。”

“你是怕我拿了钱就把他扔垃圾桶里?”

“我是真没带现金的习惯,大不了你把他手上的那把钢刀收了,虽不是什么上等货,但也不次,用来抵押车钱绰绰有余。”

“看不出你还有人道主义的那一套。”

“别他妈废话了,他要是找回来,你就说不认识我。”

“我确实不认识你,还没过问你叫什么。”

我不想和老板啰嗦下去,快速离开了杂货店。没有到医院,我直接回了目前的住处。这里虽然是租来的,但和我曾经那些呆过的地方比起来,它是最像家的一个。面积还算大,除了厨房和卫生间,剩下的空间可以被隔成两个房间和一个客厅,但我没有让房东怎么做,反而直接保留了上一家租客改造过后的格局,即只有一个堪比三个房间大小的大厅。反正是一个人住,多一扇门就多一道浪费时间的程序,说不定上一个租户也和我有同样的品味,或者说我们根本没有任何品味,因为除了必要的电器和桌柜,其余的物件都是能省则省,甚至连衣物都是直接挂在移动衣架上的,屋里最大的家具就是那张我不常坐的沙发。我喜欢把椅子搬到阳台上看楼下风景,住在顶楼,尤其是这种罕见的不到百层的楼栋,不常看风景绝对是一种浪费房租的行为。但现在不是去阳台打发时间的时候,我用医疗包里的工具给伤口做了处理后,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然后骑着刚买不久的机车去了南城的医院。杂货店老板果然不只是会贪财的奸商,我第一时间来到了外科急诊病房区,从他身上的那些绑绷带的方式来看,那小子的伤果然比看起来还严重,刻板的机械修复术已经不能救他了,必须通过灵活的人工手术才能保命。我记得上午和那帮人缠斗时,有个看起来格格不入的蒙面人,应该就是他了。这种身手不成熟,却有一种可笑的保护隐私的偏执的人,一看就是新来的菜鸟。幸好另外几个老手的头脑也不怎么顶用,他们竟然没有让这小子来充当消磨我体力的炮灰。我判断他应该没有大碍后,准备要离开时,一名医生走了出来,问我道:“你是他的朋友吗?”

“不是。”

“不是为什么还在窗外盯着他看这么久?”

“你认错人了,我的朋友不在医院里。”

“行了,你们这种人我见太多了,我也不问他是怎么成了这副惨样,更不会问你来探病的目的,你只要把他所有的医疗费用结了,我就当你没有来过,哪怕有人来调查我也一问三不知。”

“等他醒了找他结,他才是病人。”

“他这样的病人可不会乖乖给钱的,而且从他的穿着风格来看,恐怕也不会等来什么家人。多好的一个身体仍完整无损的年轻人,可惜就是选错了路。”

“我这就跟你去办手续。”

手续办妥后,医生再次向我确认是否真的不认识这位年轻的男人,我直接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并嘱咐院方不要联系警方去寻找他可能有过的家人或是朋友,如果医院有什么后续需求直接打给我,但绝不能告诉这小子是我帮他打点好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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