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做,味道还挺不错的。”
黎桑都有点崇拜他了,这男人不仅长得好,身材好,工作能力强,就连做饭都这么厉害,他到底还有什么缺点呢?她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好事,这辈子才能遇到像他这么完美的男人?“你竟然是第一次做,就做的这么成功,做菜果然是要靠一点天赋才行的!”
“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要靠天赋的,虽然做菜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简单,也很普通的事情,但是每个人做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哪怕是同一道工序,有的人做出来的菜好吃,有的人做出来的就难吃的要命。我有个朋友就是这样,什么都很优秀,唯独不会做饭,不是她不喜欢做,也不是她不想学,而是怎么学都学不会。明明所有的工序做的都是对的,可是做出来的味道,就真的挺一言难尽的,就连他们家的狗都不是她做的东西。每一次做完菜,他们家的厨房都跟被人抢劫过了一样,或者用被人炸了来形容,更加贴切。”
黎桑倒是挺好奇,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虽然她觉得每个人做菜的味道都不一样,是正常的。但也不至于夸张到难吃的,连狗都不吃的程度吧?“你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呀?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的人?还以为是在网上说段子吗?”
“我是说真的,你竟然还不信?”
“那你倒是说说看这个人是谁呀,你要是能说出名字来,我就相信你说的是真的。”
温陌言突然有点想笑,“这人你也认识。”
黎桑有些意外,她跟温陌言之间,也没有太多的交集,他们两个都认识的人,有误会就那几个。“你说的是谁呀?”
“常阑啊!”
有关这一点,黎桑倒是的确没有想到。常阑是有给她讲过一些,有关她的事情的。她也是普通家庭出身,并不是富二代,有今天的成就,也完全是靠自身的努力和运气。她一直都觉得普通出生的孩子,应该是会做饭的,毕竟毕业以后要自己生活,自己做饭是可以省下很多钱的。“不会吧?常阑姐不会做饭?”
温陌言想一想曾经发生过的糗事,他都忍不住想笑。“我跟常阑两个人,都属于家庭环境不是特别好的,创业期间,我们曾经有一个时间是一起合租了一套房子。为了节省开支,就想着自己做饭,她说她不会做饭,所以大多数都是她出去买菜,我来做饭。也不知道是哪天心血来潮,突然说想要自己试着做饭。其实我猜她那个时候,可能谈了男朋友,想要亲自下厨,给男朋友做饭,但是我并没有拆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