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艳以前的日子算不得多么幸福,但也和凄惨不挨边,算得上是平平淡淡。 她读完初中,和村里的同龄人一样,选择了辍学,外出打工。 她读书晚,那年是16岁。 但出去没多久就被人骗,后辗转流落至蔡家村,成为一个大龄单身汉的妻子。 这村里嫁进来的女人,几乎都是这样的来路。 这样的“婚姻”没有哪个女人想要,周艳因为反抗,受尽了丈夫和婆婆的各种折磨。 随着时间过去,她慢慢屈服于所谓的命运,渐渐被同化,成长为婆婆、丈夫一样的人。 虽然婆婆去世了,后来丈夫也去世了,但她没有丝毫改变。 在大儿子蔡知理30岁的时候,她托“媒人”给他自外面“娶”回来一个女孩。 女孩名叫凌菱,不到二十,白净好看,“彩礼”两万,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凌菱刚进门,还没和蔡知理见上面,蔡知理就不慎摔落山沟,就此去世。 周艳几乎哭光了眼泪。 她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蔡知理,小儿子蔡知义,兄弟俩相差十来岁。 相比较于蔡知理的听话、老实、本分、孝顺,蔡知义算得上是叛逆、聪明、有主见。 他自小就和母亲不亲近,总和二叔家断了双腿的二婶黏在一起,听她讲外面的广阔天地,跟她学识字。 后来还非要到外面去上学,才几岁就离了家,一年只有寒暑假才回来帮着干些活。 听说他学习很好,受到学校重视,免了学杂费和食宿费,自小学一直读到了高中,即将参加高考。 大家都说周艳要养出一个大学生,光宗耀祖。 周艳对此不以为意,只觉得小儿子不懂事不孝顺,就是只白眼狼。 没了大儿子,她才想起小儿子也是儿子,托人给学校递了信,把他叫了回来。 处理完大儿子丧事的当晚,周艳提出要小儿子留下尽孝,娶了凌菱,生儿育女,好好过日子。 其时凌菱已经被她打得半死不活,躺在床上养伤。 如果不是蔡知义及时请来大夫医治,早已下去找蔡知理。 大儿子去世,周艳直觉得是凌菱克夫,把所有情绪发泄到了她身上。 虽然觉得凌菱克夫,但毕竟出了二万的“彩礼”,只能不情不愿的让小儿子娶了。 蔡知义了解这个村子,了解母亲的为人,口头上答应了,打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带着凌菱离开。 他不是第一次这样做。 以往每次回村,遇到这样“嫁”进来的,只要她们想离开,他都会帮忙,带着人出村后,还给路费。 他读书好,学校除了免除学杂费,还给他奖学金,不多,他偷偷分了一半给大哥,剩下一半自己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不敢让母亲知道有这笔钱,不然定会分文不留的尽数要走。 其实,那二万块的“彩礼”,就有一部分属于蔡知义的奖学金。 蔡知义问过了,这个女孩和他同岁,是大一学生,因为好心帮助了一个外地口音的妇女而沦落至此。 她无比想念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死都不愿意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