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知道这木质笔筒是提前买好的,还是案发事后再买的?
另外,那个作案笔筒是怎么被处理的?
按理说,像它那个材质,一般不容易轻易被销毁。
留在家里,肯定也不安全。
最好的处理办法,以及最合适的处理办法,或许应该是给它扔掉。
又或者偷偷带出了家,藏到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
叶芳欣当下没有犹豫,她立刻查看了案发后何谓和林洁同在的单元楼监控。
查看监控的重点,自然都是放在林洁身上。
一个笔筒,加上一个电击棍棒,这两者都不是零碎小东西,林洁要转移它们,肯定会在监控中留下迹象。
叶芳欣查看了从20日凌晨开始的监控,从画面中看,从案发到尸体被发现这一漫长的期间里,林洁几乎每天都出了门。
可无论是第一天,还是第二天,亦是后面几天,林洁身上都没发现带什么特殊东西。
她虽然有背一个小包出门,但是那个包体积并不大。
看样子,并不能放下两个凶器。
不过通过查看监控,她们也不是一点发现也没有。
她们发现,在案发的第二天晚上,也就是20号的晚上,林洁曾提了一袋从超市买的东西回了家。
购物袋里能看到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具体是哪些生活用品,因为距离太远,购物袋东西放的太严实,她们并不能清楚的看清每一样东西。
不过购物袋上的字眼,显示着东西是一家乐购超市买的。
她们走访了小区周围几家名叫乐购超市的人,在其中一家超市里,她们看到了林洁曾在当晚购买过东西的监控身影。
她们调取了她当时购买东西的画面以及购买清单,在其中发现了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东西。
那就是她们去她家走访时,看到的那个书桌上的木质笔筒。
换句话说,木质笔筒的确是林洁新买的,而且购买时间,恰巧就在案发后的第二天。
也许准确一点的说,不是恰巧,而是刻意。
原先的水晶玻璃笔筒被林洁作为作案工具后,上面有了死者的血迹。
警方通过这些血迹,定能确定何谓的dna。
林洁断然要在警方来她这里了解情况时,将这个东西避免出现在警方视线里。
为了转移在这上面的注意力,她刻意买了一个新的木质笔筒代替。
这样一来,警方在排查凶器的时候,应该就很难联想到笔筒上。
因为正常木质笔筒,根本无法达到致人头颅受伤甚至于死亡的程度。
所有的问题绕了一圈后,又似乎回到了原点-作案的水晶玻璃笔筒去哪里了。
监控里并没有看到林洁把它带出单元楼,这是否意味着东西还在林洁家里?
但正常人作案后,怎么可能还有胆量把东西藏在家里?
如果藏在家里,又藏在家里哪个位置呢?
作为死者的邻居,警方为了了解案情,多半会上门走访。
她应该也了解这个点,既然了解这个点,这个作案工具她若是真的藏在家里,那藏身的位置一定很隐蔽,隐蔽到警方并不能很好的发现和寻找到。
叶芳欣不死心的又看了一遍监控,假设林洁并不是通过自己将东西带出自己家的呢?
她这一次又重点把注意力放在了其他周边人身上,在排查到其中一个人时,她似乎有了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