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溪水流淌过鞋底,偶有犯迷糊的小鱼虾,冷不丁撞上来。
沈眉将视野定在一点,保持警觉的同时,缓慢弯腰,捡起数枚鹅卵石。
手里握有防御“武器”,那种慌乱感才逐渐褪去。
她摸了把后脖处,掌心满是鲜红血迹。
成年山魈不仅长有尖牙,利爪也好似匕首。幸亏她及时反应,仅皮肉被抓伤,再慢一拍,没准颈部直接咬出两个窟窿眼。
“果然乃真凶饲养,并非野生。”
沈眉嘘眯着眼,透过树杈枝叶间隙,详细观察起来。
据古籍记载,山魈是群居动物,小群落生活,脾气暴躁易怒。而且喜好捕食幼儿,尤其喜欢吃人类头颅。
故有俗语,“宁遇财狼,不碰山魈”。
这东西领地意识强,还胸襟狭窄,一点摩擦也要记仇。
莫非沈眉误打误撞,闯入其活动区域?可为何她总觉得,对方是跟踪而至,寻机发动攻击。
如今一人一兽,相距不过十米。
双方都格外警惕,此时考验地便是心理战。
碍于山魈奔跑能力卓越,在丛林岩石更占优势,即便她会近身搏斗,也无法确保稳胜。
最奇特的是,这只山魈明显存在变异。
沈眉耸耸肩,回忆电脑资料。
山魈属灵长目猴科,浑身遍布棕灰毛发,不仅头大而长,且鼻梁红艳。鼻骨两侧各有一块骨质,上有纵向排列脊状突起,呈现蓝紫色。
眼前兽类虽也样貌丑陋,红蓝相间,活像京剧大花脸。但整个面部趋于短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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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烧死?”捕头狐疑起来,他下意识望向焦尸。
不是烧死,难不成是刺伤砍伤,还是勒颈摔压?可无论是哪种外力都会在尸体上留下痕迹,幸运的话或许有一小部分罪证,能避开火焰的吞噬。
如果真是那样,仵作只需仔细检验,想来应该不难找出真实死因。
可墨公子和秦兄弟分别验查过,的确未有其他不寻常的伤痕。
捕头的一举一动皆落在有心人眼里,沈眉瘪瘪嘴,一言不发,径直领着秋月大步跨出屋门。
一百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再穷的衙门也不至于缺这点花销。嫌弃要价太高?怕是并没有真正相信她,只是抱着姑且听听的态度。
老话说的好,上赶着不是买卖。越主动越是自贬身价,索性沈眉便端着架儿。
秦大宝最是见不得她那张狂样,若不是捕头拦着,定让她尝尝自个的硬拳头。
“不过就是些许银钱,我这儿有。”
久未出声的墨不言,抢先堵住两人去路,扬了扬手里的银票。
区区一百两,对身为墨家子嗣的他而言,根本就不是问题。既然这位小兄弟能看
听闻此言,沈眉抬头正视面前的华衣公子,第一次与他近距离对峙。
看清对方眼底的戏谑后,沈眉不怒反笑。怎么,当她是街边讨饭的乞丐,还是供人消遣的戏子?啧啧!果然是富家公子的派头。
只是,她沈眉世俗是真,爱钱也不假,但就是天生倔强。不是她的,分文不取,是她的,锱铢必较!
“你以什么身份来说这话?”沈眉反问道,“官家你代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