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1 / 1)

公交车里很挤,但还是有个卷毛狗小伙子看着他一走路就颤颤巍巍的肚子和皱巴巴的警服给他让了坐。这年头没想到把头发烫得像只卷毛狗的人里竟然也有懂礼貌的!小伙子一脸尴尬地冲他笑笑。赶紧把你这一头狗毛剃了!是,是,警长。不过您也把头洗下吧,油的离谱啊!我姨这么不操心的吗?叔都埋汰成这个样子啦!小伙不甘吃亏。唉!?~狗日的!胖警官怒骂一声站了起来——可费了不少劲,揪住了卷毛狗的领子。有妈生没妈养的东西,叔给你教教啥叫他妈的礼貌!!可卷毛狗看着瘦弱但力气不小,车厢内狭窄的空间让RAO很难发挥,在撕扭中,RAO五短且胖乎乎的身材也让他逐渐落了下风。RAO急了,控制住卷毛狗一卷一卷的毛发后,拾起圆滚滚的拳头就往卷毛狗头上抡。旁边原来看热闹的人也发觉了事情的严重性,赶忙拉开二人。卷毛狗识相地停了手,他心里清楚,和警察打架被人拍下传到网上的严重性,况且唐接他出来可是有很重要的事情的。RAO在确实已经脱离卷毛狗拳头的射程后,卡着平A间隔乘机给卷毛狗来了个左右互搏,瞥见了他醒目的发光红色手环——指明此人是出院不久精神状态尚不稳定有潜在攻击性的病人。原来是个神经病啊!我说呢!大家快躲远点,别被害的染上狂犬病啦!RAO解了一大半气。他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向四周扫视,嬉笑的人马上板板正正。不过还是有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躲在座位后面咯咯笑个不停,要不是女儿本应该和她年纪相仿,她今天指定要挨骂。他透过雾蒙蒙的车窗看着雨幕中人来人往,装作没听见。今天不值班咯,这几天确实忙,没时间陪你们两个。妻子没打腔,加上刚才的闹剧,RAO有点不知所措,把门旁的拖鞋一双双摆整齐,用鸡毛掸子拂去上面的灰尘。有时间把拖鞋上的灰搞一搞嘛,两个人整天呆在家里,不能什么也不干嘛。妻子还是没打腔,RAO有点窘迫,连忙转换了说话的对象。干什么呢?优优?他敲敲门。爸爸进来喽,别怪爸爸没经过你允许哦。他推开门。女儿坐在桌前,一如既往,手里捧着一本书深陷其中,是史蒂夫▪银的《死人会唱歌吗》。他悄悄出去,不一会又端着一盘红提子进来,蹑手蹑脚地放在桌上,摸摸优优的头,优优看了他一眼,笑了。他也跟着嘿嘿笑了起来。爸爸回家的路上买的。我女儿就喜欢看书,不过也该出去玩玩嘛,快二十了,什么时候给爸爸带个男朋友回来呢?女儿没搭腔。你妈妈又生气啦,唉,一把年纪了,还要我像二十岁似的哄她呢。他伸手擦了擦桌上的灰。女孩子家,怎么不把自己屋里搭理干净呢?以后自己当了妈妈,当了媳妇儿可怎么办呢?婆媳关系可是很难处的呢!你奶奶以前就总欺负你妈妈,唉,爸爸怎么说呢,手心手背都是肉啊,爸爸怎么说呢?唉……女儿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嘿!看爸爸这张嘴!又唠叨了!他假装用手扇自己的嘴,优优咯咯笑了起来,这个动作总能逗笑她,从五岁一直笑到十六岁。他心里清楚,他会一直守护这个笑容,除非他死了。她嫌恶地看看他,捂了捂鼻子。嘿!看爸爸忙成什么样了。他很窘迫地溜出房间,直奔洗衣房,从一大堆脏衣服翻出几件不是那么臭的。他得洗个澡,可花洒早就坏了。还是那么懒,今天就由我给咱们做饭吧!他把堆满厨房的酒瓶和垃圾收拢在一边,打开冰箱,取出了一些还能吃的东西,开始做饭,他笨手笨脚,不是打翻这个,就是弄翻那个,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做好一顿令人难以直视的晚餐。饭做好啦!你们不来的话我就自己开动咯!没人搭理他。RAO只好把妻子和女儿硬捧到了饭桌上。妻子还是气哄哄的,女儿则忍俊不禁。既然你这么生气,我就只好给你放你最喜欢的歌咯!这总能哄好她。他拂去客厅音响上的灰,笨手笨脚地寻找着播放键。中间那个三角形和两个杠就是!妻子终于开腔了。多少年了,就一直不会放!年龄大了嘛,这些新鲜玩意儿用不来啊!谁还没个不擅长的事情了嘛!你会打枪吗?!妻子没理他,凭借这么多年对她这倔得像头驴男人的了解,她摸索出了阻止一场战争的秘诀——他生气了的话就别和他杠。不过还不算完,等他气消了再收拾他也不迟!音响嗡嗡了几声后像个咽炎病人似的吃力地唱了起来,他到现在也不知道妻子听了至少有一万遍的无病呻.吟的歌叫什么。『这世界有那么多人人群里 敞着一扇门……』我忙,我没时间陪你们,我知道我不对,但这么搞有什么必要嘛!他柔软的大肚子剧烈起伏着。『灰树叶飘转在池塘看飞机轰的一声去远乡光阴的长廊 脚步声叫嚷灯一亮 无人的空荡……』我一天忙忙碌碌,为了什么嘛!不就为了你们两个吃饱穿暖嘛!天天累的头都白了!你看看!你看看!我可没编!他把头伸过去,像头想吃到吊在面前胡萝卜的驴子。『笑声中浮过 几张旧模样留在梦田里 永远不散场暖光中醒来 好多话要讲……』一天天的!卫生也不打扫!饭也不做!衣服也不洗!『世界那么多人 可是它不声 不响……』不就上次没陪你们一起去商场嘛!我都说不要那件羊毛衫了,警局里都发的嘛!商场里的东西,又贵,又不好,都上过多少次当了!每次上当了就回来,“哎呀!质量怎么这么差!哎呀!你快来看看啊,RAO,是不是上当了啊!”

他细声细气地模仿着妻子,自认为绘声绘色活灵活现,得意地看了女儿一眼,果然不出所料,优优正拼命憋笑。『这世界有那么个人活在我 飞扬的青春在泪水里浸湿过的长吻常让我 想啊想出神……』不过这次质量还可以,穿了四年了,还没烂,越穿越舒服了。他脱掉上衣,露出里面泛着焦黑沾满油污破的不成样子的羊毛衫,像在梯台走秀似的对面前黑白的遗像摆了个pose,妻子那张总是落落寡欢的脸和女儿足以照耀世间一切的笑容定格了四年,他还想说点什么时,嗓子被一股不可言状的巨大悲伤塞得实实的。他恨那个一头卷发烧了商场的杂种,他恨那个毁掉三个他最爱的人的那个杂种,他恨自己那天突然打电话让他去趟局子的同事,他恨那个给女儿判了满分的老师,他恨自己给女儿奖励的那五百块,他恨那个商场给羊毛衫打折的奸商,他恨他曾吐槽那件单位发的羊毛衫的质量问题,他恨自己抱怨天气太冷,他恨他那总是容易受凉折腾他的胃,他恨那几个没察觉出一丝异常事发之后溜之大吉的保安,他恨妻子放假的星期天,他恨那座防火材料缺斤短两的大楼……他一直恨了三年,直到恨无可恨。他用了三个小时将妻子和女儿与地面分离,遗体下塑料袋早已融化渗入羊毛衫布料的空隙之中。当他想找两张照片作为遗像时他才突然明白他到底亏欠这个家多少——他找不到,最后还是用了优优学生证上的照片和无意之间按下快门保存在相机里妻子模糊的形象。这个自十三岁父亲去世后再也没流过一滴眼泪由于过量饮酒肚子圆滚滚的固执男人吃完了面前那份泪汤面,这个除劣质侦探小说之外几乎没读过什么书把屎视为文学同义词的固执男人把那篇《死人会唱歌吗?》看了一千遍,得出了和银先生相同的结论——死人不仅会唱歌,也会爱。『笑声中浮过 几张旧模样留在梦田里 永远不散场暖光中醒来 好多话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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