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还有完没完了!”云清不耐烦地捂住耳朵。
“我这都是为你好啊,云清姐姐!”念秋认真道。
云清拱手作揖,一副求放过的表情。
“好了念秋,你别说了,我承认我错了行吧!
“我方才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罢了,谁知道那小子竟然放狗咬我们?
“放一条也就算了,竟然放了一百多条,他当他是狗大王呢!
“等着吧,等我见到哥哥,一定回去把那些狗都剁成肉酱,把那小子抓起来狠打一顿!”
听见云清的豪言壮语,念秋无奈地摇摇头。
“你就别在这说狠话了,我们还是快点去找点吃的,喝的,天就要黑了,我们得找到一个能睡觉的地方。”
念秋以一副操心老父亲的神情,站在大石头上,手掌搭起凉棚远望。
云清也躺不下去了,捶了捶酸痛的大腿,不舍地站起身。
他们此刻所处的,是一片巨大的荒原。
荒原尽处,是两座驼峰一样的高山。
此刻夕阳在望,高山被漫天的红色所笼罩。
一阵阵微风吹来,带走了身上的热气。
凉夜即将来临。
四处转了半天,也没找到可以歇宿的地方,念秋捂着干瘪的肚子,内心一阵焦急。
云清把念秋的神情看在眼里,心里一阵愧疚,便拍着他的肩膀,说道:
“既然这里没有吃的,不如我们到那座山上去,打点野味充饥。如果能找到山洞,我们就在山洞里歇一晚。要是没有山洞,我们就爬到树上去!”
念秋低头想了想,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便点点头,“也只好如此了!”
“汪汪汪!汪汪汪!”一阵狗吠之声从不远处传来。
念秋的脸色骤然一变,“不好!那些狗追来了!”
“快跑!”云清拉住念秋的手,拔腿便跑。
后面的狗,一只,两只,三只……
乌央乌央的一片。
每一只都是体格健壮的大狼狗,足有半人那么高。
“给我追,把他们全都撕成碎片!”
狼群后面,走着一顶竹轿。
竹轿由四个奴仆打扮的男子抬着。
与竹轿并排而行的,还有一个人,看打扮也是个奴仆。
竹轿上坐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
这少年约莫有十五六岁,五官虽然还算周正,可组合起来却形容猥琐。
他身材较为矮小,若与大狼狗站在一处,打眼望去,一时都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是狗。
所以才见到他时,云清就在心里偷偷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狗少年。
念秋听到以后,深表赞同。
眼看着狗群越来越近,云清和念秋脚下不停地跑着,一刻也不敢停留。
他们深深地知道,万一被狗群追上,自己会是什么下场。
之前他们可是亲眼目睹过,这狗少年让狗群撕碎了一个七尺高的壮汉。
这个壮汉本是狗少年的随从,不小心摔碎了他心爱的杯子,就被处以这样的极刑。
可见狗少年的心性是多么的残暴。
如血的残阳渐渐消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夜间的寒意攀附上来,裹挟着微风,吹在人的脸上。
云清和念秋却丝毫感觉不到凉意。
持续不断的奔跑,已经让他们浑身像水洗的一般。
然而,他们不能停下。
那壮汉死前的惨叫声深深地印在他们的脑子里。
此刻的他们,满脑子都是对死亡的恐惧。
“念秋,对不起,我不该把你带出来!”
云清转头看向念秋,满眼都是泪水。
紧握住念秋的手,剧烈地颤抖着。
这是她离开良栖寨以来,第一次感觉到后悔。
早知道就不该逞能,不该贪玩,这下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念秋。
“李先生,我对不起你!我把念秋弟弟连累了!”
云清依旧哭个不停。
“别哭!云清姐姐,咱们逃到山上就好了!”
“你看,那里有棵好粗的树,一会儿咱们爬到那上面去,狼狗肯定拿咱们没办法!”念秋指着前方,大声道。
云清也看到了那棵大树,心里的求生欲一下战胜了恐惧。
“嗯!咱们再加把劲!”她把浑身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两条腿上。
作为良栖寨的第二代,他们从小都是长辈们重点培养的对象。
是以,不管是舞文弄墨,还是刀枪剑棒,他们都有所涉猎。
丁墨谣曾经建议大家,在给孩子学习方面,不用给他们限制得太死。
在孩子小的时候,可以他们什么都接触一些。
等到他们找到自己最感兴趣,最擅长的事情以后,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大家觉得丁墨谣说的有道理,就按照她说的做了。
所以,云清和念秋所学的东西都差不多。
只不过,相对来说,云清更善武,念秋更善文。
云清跟她娘一样,比较擅长轻功。
此刻在群狼的追逐下,重新找到方向的云清用尽了毕生所学,带着念秋,向山上奔去。
原本柔弱的微风,在速度的加持下,在耳边呈呼啸之势。
脸上竟然像被刀刮过一样的疼。
不过,与性命相比,任何感觉此刻都不再重要。
在云清的帮助下,两人很快与狗群拉开了一定的距离。
两人跑到半山腰,狗群还在山脚下。
两人很快找到了那棵大树。
离远处看时,这棵树就非常大。
近距离一看,这棵树更大。
庞大的树冠,像遮天的云一样覆盖大地。
粗壮的主干,恐怕得两个大人的胳膊连起来才能勉强环抱。
云清和念秋一走近这棵树,便在心里生出巨大的安全感。
“吸气,上!”
在云清的指挥下,两人拉着手攀上了大树。
约莫爬了两丈高,两人终于到达了树杈处。
树杈的空间很大,由三根延伸出去的粗树枝组成。
云清和念秋坐在里面,就像坐在平地上一样安稳。
两人刚有机会喘口气,狗群就已经到了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