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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春熙镇(二)(1 / 1)

来到这个小镇已经有了一年,越清冬从核舟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的修为全都没了,经脉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灵力,想到昏迷之前杜若华最后朝她投过来的脸色,她在小舟上不免又有些恶心,只是肚子里早就没了东西,只是呕出了一大把一大把的酸水。

就在这个时候,越清冬听见了一声鹿鸣,呦呦,呦呦,清灵的声音把越清冬的注意力拉回来了一点。

虽然头还有点晕,但是越清冬的四肢基本上可以由她自己使唤了,环视了四周,她发现自己正在一叶小舟上,那小舟格外的熟悉,她又看了几眼,只觉得自己曾经坐在这舟上过,脑海中一片迷茫,但是她还是想起来了,那是她来时候坐的那叶核舟,八年前,她还很小的时候,就跟在师姐的身后来到了蓬莱,然而先下走的时候,却只剩下了自己一人。

呦呦,呦呦,鹿鸣再次响起来,越清冬抬起了自己的头,她看见了两只黑溜溜的绿豆眼,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那绿豆眼很认真地看着自己,然后它的主人,一只雪白的四角鹿,就开始用自己的头蹭自己,很轻柔,毛乎乎的脑袋让越清冬的额头有了种痒酥酥的触感。

她抱紧了那鹿的脖子,一双清泪在她闭眼的刹那掉落下来。

她那一刻在想什么?

不过无论她想了什么,那一定有这样的一句话。

再见了,蓬莱山。

“阿冬姐姐,我都央求你快小半年了,你那鹿又不是什么瓷玉,碰一下又不会坏。”

嚷嚷的声音把她从回忆中拉了回来,越清冬迎上了一双杏仁眼,圆乎乎的,正期许地看着自己。

“我也不是小气,可是你是出了名的动物折磨王,林家的鸡让你摸了毛没了,葛大爷的鸭被你碰了菊花里塞了一颗花椒,还有小溪流的黑金鱼被你偷偷倒了辣椒水,你说你这小毛猴子怎么这么皮呢?”

越清冬白了少年一眼,没好气地想着接着怎么数落这倒霉蛋孩子,阻止他祸害自家的夫诸。

“姐姐,我刚刚可是帮你解决了一个在店里头胡作非为的老道士呢!”

越清冬哦了一声,继续闭上眼睛养神,天知道她一会还要准备下午的配菜呢,没时间和这毛猴子瞎嚷嚷。

少年名叫偃月,是知县家的公子,知县是春熙镇上头的,就是临安县,隔着春熙镇有十几里的路,然而这少年却住在春熙镇知县的老宅子里。

他和越清冬第一次认识是在老宅子门口,那天越清冬正想去拜会镇长,误打误撞地敲开了知县的宅子,而开门的正是偃月。

越清冬还记得自己那时候还傻帽一样地喊这少年“公子”,丝毫没有想到对方是个没有架子没有脾气,也没有家教的野孩子。当然,吐槽归吐槽,这不妨碍偃月也是个好孩子,自从他们认识之后,偃月就经常来她家的酒馆做客。

偃月最喜欢吃小黄鱼,炸得酥酥脆脆的,然后撒上一层椒盐。但是越清冬往往不用椒盐,反而焗上了一层咸蛋黄,少年第一次吃就喜欢上了,所以每天都让越清冬往他府上送一锅子。

当然,那只是宵夜,他白天的时候有事没事也喜欢把自己泡在酒馆里,由于没有未成年人禁止饮酒的限制,偃月每次来都会点一壶豆渣酒。

比如,现在,越清冬不搭理他的时候,他就在厨房里东翻翻,西找找,然后找到了一壶越清冬自己喝的豆渣酒,对着嘴巴就喝了下去。

“好甜!”

豆渣酒并不是用豆腐渣酿成的,反倒是一种米酒,只是在酿好了之后会加入豆渣滤一次味道,这样酿出来的酒就会十分清甜。

“死小孩!你又喝我的酒了!”

越清冬一下子暴起了,天知道她已经把酒壶藏到自己都快记不住的炉灰低下去了,没想还是被这小鬼找到了。

“你给我站住!”

偃月的身形很轻,一下子就窜到了桌子的另一侧,越清冬只觉得自己现在没有法力之后,收拾一个毛孩子都不如意了。

当然,失去修为之后,她很多的生活习惯要需要改变了。

比如,洗脸的时候,需要用毛巾,而不是挥挥手让水流自己吸除脸上的灰尘,再比如,她不能从二楼的小窗子一跃而下,除非她想断腿。

“姐姐,你就让我摸一下,我保证它的皮不会被我摸秃噜。”

“你这死小孩,还想摸秃噜?你给我站住!”

“我就不,我就不!”

没有抓住他,反而被做了一个鬼脸,越清冬捂住自己的眼睛,要知道她最不擅长收拾熊孩子,虽然对方已经十四了,但是很明显他的熊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

越清冬曾经有耳闻,偃月在抓阄的时候抓了他爹的胡子,在被夫子闭着眼睛训斥的时候偷偷剪掉了夫子的头发,在他爹开堂前在他爹朝服上花了一只大王八。

然后他就被送回了老宅,不过偃月并没停止他的熊熊行为,越清冬在听闻他的熊熊行为之后,很感恩对方没有一把火烧掉自己的全身家当——渡舟。对,她的酒馆叫渡舟,但是没有人会记得这个名字,虽然她牌匾是用朱漆刷的,金笔写的,但是那些酒客还是会称这个为新开的酒馆。

明明这个名字是越清冬好不容易发挥了自己的文艺细胞才想出来的,在那个时候,反倒是偃月提了一嘴。

“阿冬姐姐,渡舟这个名字好难听。”

虽然不是什么好话,但是那好歹也有人关注到了,越清冬心内传来卑微的窃喜。

“好了,好了,不和你闹了,我要午休了。”

越清冬再次瘫倒在了桌子一侧的软塌上,说是软塌就是低下垫着稻草上面垫着毯子的一个,一个什么呢?越清冬也形容不上来,反正这不配用床来形容,但是又不甘心称呼它为狗窝。

不过躺在上面还是蛮舒服的,至少越清冬在上面合上眼睛之后,脑海中那个讨厌的毛孩子就不在了。

“阿冬姐姐,阿冬姐姐,你躺在上面舒服吗?”

很不甘心地睁开眼睛,越清冬看见垫子上多了一个家伙。

“你不嫌这脏?”

“我知道姐姐一段时间就会换一堆晒过的麦草,躺在上面还有麦子的香气。”

毛孩子一边躺着一边还将脸埋在垫子上闻着所谓的麦草的清香。

“你能放过我吗?”

越清冬将怀里的枕头递给了毛孩子,虽然嘴里仍然凶巴巴的,但是斌不想让对方躺的太难受。

“可以,你让我摸一下那鹿就好了。”

“就摸一下?”

“就摸一下!”

“那对我有什么好处?”

越清冬现在是商人,自然不会做不划算的买卖,天知道那可怜的呼呼噜被偃月的小手摸了之后还能不能熬过这个春天。

呼呼噜是越清冬给听云小筑那只夫诸起的新名字,至于原因?

自从这夫诸到了春熙镇之后,它的叫声就变成了呼呼噜,和猪一样,更诡异的是,到了这里的夫诸啥都吃,包括了猪草甚至是泔水,所以它的体型也越发的圆润。

如果不是那两对鹿角,它几乎就是一只大白猪了。

既然你自暴自弃想做猪了,那也别怪我无情了。于是越清冬就把它改名为呼呼噜了,当然,她还没在别人面前这样叫过,毕竟夫诸好歹是神兽,神兽都要面子的好吗。

神兽要面子,并不代表偃月会要面子。

“阿冬姐姐只要让我摸了夫诸,我就会帮它换角!”

这小子还真的是不要脸到了极致。

居然一直垂涎呼呼噜可怜的,新长出的鹿角,不对是夫诸角。

“可是,它的角还很短。”

“没事,换了之后就能长长了。”

越清冬似乎扎住了什么重点。

换了?长长?

她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头白猪然后头上顶着一对牛角的画面,好惨,当然,她脑海里的那只白猪应该不会觉得惨,因为它正在疯狂地咀嚼着一颗颗的猪草。

“不行,这个不是我的好处。”

“要不,我给你指一个差事。”

“好啊!”

没想到对方答应地这么爽快,越清冬自己刚刚一定是傻了。

……

在对方耳边耳语了一番,偃月听后点了点头。

“虽然有点不仁义,但是这事情小爷我答应了。”

越清冬挥了挥手,偃月就从垫子上爬了起来往前厅去了。

越清冬刚刚是让偃月去把门口的乞丐赶走的,那乞丐是不久之前来的,不知道什么来头,知道了越清冬家的酒馆吃饭喝汤不要钱之后就在这门口住下来了。

天知道汤里面的肉骨头或者肚肺都是他头一个捞走的,而且第一碗白米饭也是他的。

这导致酒客抱怨她家汤里面的料最近都少了。

越清冬对此表示她也很无辜,她也很想哭,但是作为假仁假义的代表,越清冬不得不继续供着这乞丐。

毕竟她在开业第一天就表示,只要店开一天,白米饭和汤就免费供一天。

可是那时因为她知道,没有人会舔着脸一直做白嫖怪的啊!但是,凡事都有例外。

二十天前的一个雨天,那个乞丐出现在了店门口。

越清冬到现在还恨自己当初的圣母行为,如果可以穿越到过去,她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巴掌。

所以她现在选择了偃月,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这话真的不假。

正当越清冬睡得咬牙切齿,同时开始打呼噜的时候,偃月也端着一杯大麦茶做到了乞丐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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