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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带血的情书(1 / 1)

旗山镇坊间有传闻,老贾年轻时曾疯狂地追求一个年轻美丽的寡妇,她是现在的旗山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如今当年的小寡妇已年过半百,守寡三十年,没有再婚,俨然成了个地地道道的老寡妇。那位园长林新华见过,虽然青春易老,年华易逝,但她看上去就是四十岁上下,依然半老徐娘,风韵犹存。

老贾年轻时曾在市委机关大院搞调研工作过,一心追寻事业,不知情归何处,直到三十出头仍孑然一身,正当在事业颠峰之时,一场波及全国的政治运动,把他下放到了当时半农半读的旗山镇中学接受再教育。由于对事业与前途的心灰意冷,老贾开始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谈了许多对象老贾觉得没有一个女青年能入自己的法眼,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街头邂逅了女园长。

老贾竟是一见钟情,此后他茶饭不思,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瘦人憔悴,经过多方活动,终于打听到那位年轻貌美、仪态万方的女子在幼儿园工作,还探知此女新婚丧偶。老贾对此毫不介意,一片浓情化不开,只叹若得此女为妻,今生复欲何求?他托熟人前去说媒提亲,不想熟人碰了个大钉子,沮丧而归,说:“别做美梦了,只要一提起婚事,这位大美人竟勃然变色,立时翻脸下逐客令,连我刚刚在她家用过的茶杯,她也一下子扔出窗外。”

然而老贾并不灰心,他安慰自己爱情路上充满坎坷,先苦才能后甜。最美的爱情在路上,为什么要去登山,因为山就在那里;为什么要去远方,因为她在那里。

他改变了战术,由正面进攻,改侧面进攻,写情书迂回逼进。老贾大有一股追不到手死不罢休的气势,也不管人家回不回信,自顾锲而不舍,一天一封情书往幼儿园寄,一口气竟寄出了三十几封。功夫不负苦心人,在一个郁闷的午后,老贾收到了梦中情人的一封回信,约他到郊外的柳林相见。

老贾欣喜若狂,精心打扮一番后,穿上一件当时最流行的蓝色中山装,风度翩翩地前往赴约。那天他心跳得不能自持,去的路上沐着春光,鸟在唱歌,绿草跳舞,花儿低语。在一棵柳叶依依的大柳树下,他看见了身穿土黄色军装的女园长。

老贾定了定神,努力使怦怦的心跳平静下来。女园长抬起那张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脸,撂下了一句冷冰冰的话:“请你不要再浪费纸张和信封了,不要骚扰我的正常生活,这些都还给你。”说完啪地一声响,一捆用细绳扎好的信件栽在老贾的脚旁。老贾不知所措地弯腰捡起,天哪,三十几封情书人家只拆一封,其余全都原封未动,根本就是连看都没看。老贾只觉天地失色,呆若木鸡之际,女园长已拂袖离去。八壹中文網

他失魂若魄地回家,在床上整整躺了两天两夜,第三天黄昏,望着窗外残阳似血,老贾脑海中灵光一现:“对,用鲜血来写情书,这下总该有诚意了吧!”他一把抓起桌上的剪刀,将右手中指搁在桌上,闭目咬牙猛地往下一扎,立时剧痛波及全身。老贾哆嗦着睁开双眼,中指的指尖已戳烂,鲜血如注。老贾脸上的肌肉突地抽搐,呵呵狂笑着在一张白纸上用手指绘写血书,他当时的模样可以用狰狞可怖来形容,幸亏当时没人推门而入,否则非吓出毛病来不可。那张白纸上密密麻麻地写着三个字——“我爱你”。后来老贾脑袋晕晕乎乎,他觉得这三个字就象一只冷酷无情的吸血鬼,自己正渐渐被它所吞噬。

鲜血写就的情书寄出后,不过两天,那位美丽动人的女园长出现在了老贾的房门口,其时老贾正坐在桌前考虑是否接着写第二封带血的情书,抬头猛见念兹在兹的梦中情人从天而降,他一下子竟象叶公好龙一般慌了手脚,目瞪口呆,惊慌万状。

女园长是见了那个带血的信封,拆开看到了那页触目惊心的血书,担心会出人命,心中一害怕,只好直接来找老贾。她脸上写满悲戚之色,扶着门框说:“我从来没见过象你这样的男人。”老贾也说:“我,我也从来没见过象你这样的女人。”说得有点油腔滑调但却一往情深。

女园长又恢复了以往冷冰冰的语气:“假如你还算是个男人的话,你应该自尊自爱,更应该有一点自知之明。我建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实话告诉你,我心中永远不会有你的位置,现在没有,将来没有,永远也不会有。我所爱的人只有一个,永远只有一个,无论是谁也代替不了他,他就是我过世的老公。相反你的出现只让我感到厌恶反感,让我觉得说不出的累,因为你只知一味以自己为中心,扰乱别人平静幸福的生活……”

老贾经过多日的心灵炼狱,这回出奇的冷静,他问:“你老公真有这么好?他值得让你孤独一生。”

女园长双目凝视窗外,摄人魂魄的丹凤眼扑闪一下,两行清泪顺着白皙的脸颊滚滚而下,她掩面泣道:“我老公对我很好,很好,真的很好……”她似乎是平生头一回向人诉说丈夫究竟是怎么样的好,一时竟无以用语言来表达,只一味傻痴地念叨很好很好。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户外不知自何时秋风四起,房间的门和窗都没有关,室内也是秋风四起,风掀起了两人的衣襟,也掀起了女园长如潮的思绪,她脸上泛起甜甜的笑意,梦幻般的诉说着:“我老公明哥是个苦孩子,十二岁就成了孤儿,他跟我家是邻居,他大我五岁,高小毕业时他的成绩是全校第一名,却无钱再上学,早早地就跟着大人参加生产队里的劳动,看着明哥孤苦无依,我妈妈领养了他。我呢,我父亲过世早,与母亲相依为命,其实从明哥走进我家的第一天,妈妈就在心里认定了他当女婿,做我的老公。记得我八岁那年跌伤了脚,踝关节骨折,关在家里实在太闷了,每天明哥干活回来顾不上歇一歇就背着我在村子里里外外转悠,说笑话,讲故事给我听,哄我开心。我们村子就在旗山脚的岳飞点将台旁边,明哥经常会带我去玩,带村里的大人们撞见了都会打趣说:‘阿明背小媳妇出来了。’”

明哥经常给我说《岳飞传》里面的故事,他会久久地凝视点将台,仿佛岳飞精忠报国、威风凛凛的高大形象已经矗立在他眼前,那数不清的庄稼与野草分明就是集中操练的千军万马,松林中那悦耳的风声,还有大河上那此起彼伏的波涛声,分明就是抗金将士悲壮出征的锣鼓声和“还我山河”的号角声。而我则小鸟依人般牵着明哥的衣角依偎在旁。

女园长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动人,她又痴痴地遐思了一会儿,才接着说:“没过多久,学校就开学了,我吵着要去读书。妈说等明年吧,你这脚还没完全复原呢。我哭闹着不肯,明哥心疼我,就对妈说:‘妈,让小妹去上学吧,我背她去。’就这样我跟别的小孩一样上学了,从此明哥风雨无阻地接送我上学放学。有一天天气很热,放学时明哥又来接我回家了。明哥在水田里干了一天的活已经非常累了,加上我身子又沉,明哥汗流夹背,他背上的汗水连我的衣襟都湿过了。我家离学校有五里多山路,沟沟坎坎极不好走,当趟过一条水涧时,明哥脚下一滑,一头扑倒在岸边的岩石上,他的脸被尖石子划破了,流了很多血,我的伤脚也在岩石上磕了一下,我疼得大哭起来。明哥慌了手脚,当时我还趴在他背上,他得百倍地护着我的伤脚,万不敢让水溅在我的伤脚上。他拼命地挺身躬着的腰身,一瘸一拐地奋力爬上岸。上岸后,他抓住我的手拍打他的脸颊,自责地说:‘打他,打死他,打死这个没用的哥哥,是他让小妹摔痛了。’我逗得破涕为笑。”

“那时我真傻,是天底下最蠢最蠢的女孩了,我低头发现自己新的确良褂子被明哥身上的泥巴和汗水弄脏了,就又哇地大哭,无论明哥怎么样哄劝,我就是不肯停下来,因为那是我唯一的新衣服,它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后来听人说,从此明哥在生产队劳动时,无论多毒的太阳,他总是光着膀子干,接我放学才穿上衣服,他是担心干活时弄一身的泥巴,会再弄脏我的衣服。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是多么的愚蠢……”

“也许在别人眼里,这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事,但在我心中却是何等弥足珍贵的记忆,我和明哥之间有许多这样最最平凡又最最让我永生难忘的回忆。多少个夜晚,多少个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躺在黑暗中思念明哥几成疯狂,相思、记忆象虫子一样慢慢地啃我的肉体,我就象吸了**一般,明知自己还要活下去就不能沉缅于悲痛不能自拔,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有朝一日终究是会疯掉的,可我管不了自己,只有思念才能让我回到从前,找到自己。”

“明哥二十岁那年应征入伍,尽忠报国,以民族英雄岳飞为楷模,是明哥一生发自灵魂深处的梦想。那时我在读中学,我哭闹着不让他上车,妈死命地拽住我,明哥还是上了接兵的卡车。汽车开动了,我挣脱母亲的怀抱,跟在汽车后面拼命地追呀追,一边跑一边哭喊:‘明哥,明哥,不要走,你不要小妹啦。’终于我跌倒在尘土中,明哥拍着卡车档板心疼地大叫:‘小妹,听话,别跑,不要追,别跑。哥很快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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