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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古惑仔(1 / 1)

小马回头一看,不由暗叹:珍珍就是珍珍,旗山镇街上懂得美、知道如何打扮自己的年轻女子大慨无人比得上她。藏青色春衫,露出一叶棕绿色镶着雪白牙儿边带皱褶的圆翻领,大红色的西装裤子的两条裤线似刀削过一样,裤脚半掩着一双雅致的棕色高跟皮鞋,真似一株迎风而笑的美人蕉,直看得小马心里象上了发条格登直跳。这时他又闻到了珍珍身上那股独有的香水味,淡淡的,若有若无。

“快说呀,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上我那儿玩?”珍珍媚眼如丝地斜了他一眼。

小马忙将目光收回到办公桌上的那叠稿纸上:“珍珍,你没见我忙不过来吗?咦,奇了,你今天怎么会有空到这里来玩?”

珍珍妩媚的脸上立时被一片阴云笼罩:“唉,别提了,我是偷偷溜出来的,早已经和我分了手的前男友又跑来纠缠我,我都烦死了。”

小马一愣,问:“你有过男朋友,怎么以前从没听你说起过?”

珍珍怔怔地望着小马的脸,半晌才说:“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真的不想再提,就象做了一场噩梦一般。他,他就是个混混,是在城里打架出了名的地痞无赖,一个流氓团伙的头目。”

小马皱了皱眉,不满道:“就这种人你还和他交往,当初你的眼睛干什么去了!”

“别说了,我求求你别说了,”珍珍立刻喊起来,“当初的事情谁会料到,难道你是神仙?你能知道你过了今天明天又会怎么样?你能知道你自己脚上的皮鞋今天穿了明天还会穿?当初,当初人家就是不知道结果嘛!”说着说着,竟已泫然欲泣。

珍珍的记忆如同浑浊的波浪一般涌来,从她的眼前缓缓流过。

那是一个秋日的黄昏,读高中二年级的她又一次逃学了。她不想坐进令人头痛的教室埋头做那些索然无味的数理化习题。自从升入高二以来,珍珍就开始厌学了。她原本是重点班的学生,结果高二一开学就被刷进了差班。

重点班的升学率是百分之八十以上,而差班却不到百分之五。珍珍认为分在差班的学生还玩命读书,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可笑的愚蠢,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做法,珍珍向来不欣赏。

黄昏的灰色小巷中行人寂寥,珍珍茫无目的的走着,后来她听见前面有人在打斗,撕打、喝骂、惨叫之声似从地底冒出。珍珍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心中会生出一股好奇感。

她慢慢地寻声走去。在一个胡同里十几个男孩子在疯狂地挥动拳脚、挥动砖块、挥动雪亮的短刀……,有人应声倒下,有人怒吼着爬起来,有砖块、刀子落地,也有鲜血迸流。

珍珍倚墙看着,象欣赏精彩的电影片断一样,默默品味,但神情又是那样的疏懒冷漠。她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我是不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那种看外国人枪毙中国人而麻木不仁地的叫好的观众。

她看见人群中有一个高大健壮的男孩打架很凶,他身上也挨了许多下,但他一声不哼,反而越斗越勇。在珍珍的眼里他就象武侠片中所向披靡的英雄侠士。后来群斗中有一方落败了,仓皇逃窜,胜的一方正是那个打架非常凶猛的男孩这边。看情形他似乎还是这方的头领,因为珍珍看见他正在指手划脚地命令其他人去追击逃跑者,而他自己并没有追去,他踩在一滩血迹上,用一条洁白的手帕拭擦口鼻间的血迹。

男孩看见了她,走过来问:“你喜欢看打架?”

珍珍漠然地点头说:“看着好玩,剌激。”

男孩笑了,凝视了她几眼,然后自我介绍说:“我叫程亦明,程是程咬金的程,亦嘛,亦就是那个,那个亦……”男孩有点儿烦躁地用手连比带划,却想不出用合适的词语来表述。

珍珍微觉好笑,代他说了:“是不是那个反之亦然的亦。”珍珍记得数学老师讲解证明题时常用这个词语。

“对,对,就是这个亦。明呢,明就是明天的明。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小妹妹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男孩高兴地说。

珍珍第一次听人称自己为小妹妹,很开心,莞尔一笑说:“我,我叫珍珍,你就叫我珍珍吧!”

程亦明讨好似的笑着说:“珍珍,珍珍,这个名字不错,比我这狗屁名字好听多了。”珍珍扑哧给逗乐了。

程亦明说:“今晚有空吗?我请你去看场电影,我请客。”珍珍仄头说:“去就去,我无所谓。”

电影院是制造爱情悲剧和喜剧的摇篮,多年以后珍珍这么认为。夜场电影里的灯光很昏暗,电影才开演,观众席上的一对对青年男女已是千姿百态了。

这天放映的是一部港台明星主演的枪战爱情片,随着剧情的发展,紧挨珍珍而坐的程亦明被电影中的情节所吸引,以至常会旁若无人地吹响剌耳的口哨或开怀大笑,看到高潮处他的右臂自然而然地搂住了珍珍的双肩。

珍珍头一回与陌生男子有如此亲密的接触,她有些害羞、恐慌,更多的却是放纵自己,她认为学校里的男同学一个个都成了书呆子,缺乏男子汉的气质,迂腐不堪,而身边这个男孩虽然粗野,但更多的是豪放。珍珍在校期间就常常考虑:我的学业大势已去,彻底失败了,如果在爱情上能一帆风顺获取幸福的人生,又何偿不是有得必有失吗?

从电影院出来分手时,程亦明约她明天晚上七点,沿江公园玩。珍珍沉吟一下点头答应了,她想反正自己不上自习,去公园同样是打发时光的好地方。

第二天珍珍跚跚而至时,程亦明竟不在公园等她,这令她十分委屈、气恼。那是夏末秋初的夜晚,十八岁的珍珍已经发育成熟了,肩圆、腰细、腿挺。她特意穿上了当年街上很流行走俏的碎花红底乔其纱连衣裙。

她没有料到程亦明在第一次约会就会失约,气恼地暗骂:姓程的你以为你很了不起,我还不稀罕呢。就在珍珍怒气冲冲刚要转身回学校时,程亦明吹着口哨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大塑料袋。

珍珍哼了一声,噘着小嘴,背过身去不加理睬。程亦明道歉说:“珍珍,对不起,我有点事耽搁了一下,让你久等了。”

珍珍没好气地说:“呵,你倒成大忙人了,还真看不出来。”

程亦明扶住她的双肩说:“好啦,好啦,别生气,坐下来。”哄劝了半天,珍珍才顺从地在他身边的长条石椅上坐下。程亦明殷勤地从塑料袋中拿出饮料、水果、饼干、点心来招待她。

程亦明是个很健谈的人,可是听他说话珍珍总有一种天花乱坠、俗气不堪的感觉。程亦明知识浅薄,愚昧可笑,珍珍开玩笑似的问他知不知道莎士比亚。

他满脸自信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一定是跟威士忌一样的外国名酒。要不就是名牌衣服,反正不是名车,名车叫玛莎拉蒂。”

那年月许多中国人都在谈论一个政治话题:苏联解体。程亦明却像个生活在桃花源中的人,不知有魏,反而问珍珍,“师连”是不是一个军队?就是一个师和一个连的士兵投降了、解体了。

珍珍乐得咯咯大笑,她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除了文化水平不高,程亦明也有他成熟老到经验丰富的一面,他善于运用街头流行的挑逗和黄色笑话来打情骂俏,三两句就能把个情窦初开的珍珍说得半羞半恼,并似懂非懂地领略其中的风情。

程亦明滔滔不绝地讲述他以暴力渲泻快感的辉煌历史,他说他入道以来从未上过半天班,没工作照样活得比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的工人要风光自在。他说钱还来得不容易,只要你肯弯腰去捡就行了,别人骂我是个无业游民,哧,老子不照样比他们活得潇洒,活得痛快。

程亦明抓过珍珍的左手,用它来抚摸自己粗糙的下巴。珍珍一惊想抽回,但力量不够,只好红着脸任由他把玩。

程亦明接道:“我有一帮铁哥们,一共是七个人,别人称我们是七剑客,老大就是我,弟兄们管我叫程哥。”

兴趣上来了,程亦明还裸露出身上两处的纹身向她炫耀。左上臂纹的是一只面目狰狞的狼头,而胸口却纹着整头狼。程变明说,纹狼的大多是职业打手。手臂上的纹滴血狼头是胆大、心狠、手黑,惹了老子就让你见血的意思。胸前纹身站在山尖望月吼的狼,意思就是团伙中的老大,带头大哥!

程亦明自豪地讲着他的成名史,使他一夜之间声名大震的打斗是一次在录像厅中打群架,那场恶战下来,他一共抽断了四条大号的自行车锁链,从此在圈内他又有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人人都抻出大拇指称赞他有量,是一号人物。

说得兴起,程亦明还煞有介事地向珍珍讲解圈内的行话:象他这样出名的大罗汉,别人尊称粗罗,他手下的那帮小罗汉叫作青皮,用武力敲诈勒索称之为打锣,打架时一对一叫单挑,最常用的武器刀叫作龙,有大龙、中龙、小龙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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