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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这玩意儿不值钱(1 / 1)

“姥姥,你帮我看看,这镯子是真的吗?”

林绣没忘了找姥姥鉴宝。

姥姥拿过来她的翡翠镯子看了看,“是真的。不过这东西现在不值钱。民国的时候这玩意儿还行,上有所好,下必效之。现在还都认金子。”

啊?林绣这就不懂了。她只知道后世翡翠都炒成天价了。

姥姥就给她科普了一遍那位老佛爷之前,翡翠并不受达官贵人们多欢迎,国人更追捧的还是玉。是那位老佛爷喜欢,才带起的风潮。再加上民国时候的那位夫人,一生极爱翡翠。又把翡翠给推到了一个新高度。

实际上,它就是一般的宝石,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只是当时的社会环境,附加价值更高。没什么保值价值。

不像是玉,特别是古玉,那就是有人文有历史有故事的东西,那才是真正有价值的。

好吧,林绣哪怕是活了两辈子,也不懂这些东西的。

“花了多少钱啊?”

一听林绣说两千八,姥姥就撇嘴,“还行吧,戴着玩儿吧。我记得家里有几块还借的玉,你去翻翻那个,找出来,找人编了链子,戴身上,养人。”

不是很瞅得上这翡翠镯子的样子。

也行吧。

林绣还真去翻箱倒柜的找了。

姥姥当初留下那一箱子珠宝,前两年银行刚开始有保险柜业务的时候,就存到银行了。钥匙一直都在林绣手里呢。

被舅奶奶赶出家门后,姥姥再没提要把东西给他们家留着的事了。存到银行的时候,跟林绣说,以后如果舅爷的后代有困难,让在金钱上帮一帮就好,这些珠宝就算了。

之后她也没再提过。

林绣都以为老太太把那些东西忘了呢。

银行保险柜里当然不是把一整个大铁皮箱子放进去的,是宋爸给做了三个大的箱子,用皮革包好了外皮的看上去很名贵的那种箱子呢。

分门别类的排列好,放过来的。

还有两个化妆匣子,里面放着林绣的那一套宝石头面。还有整理出来的首饰部分。

林绣找出来两块巴掌大的羊脂白玉,两串真正的祖母绿手链,线绳是金丝银线加丝线编的,虽然没断,但是看着很旧了。还有一个一小匣小拇指肚大小的珍珠。

加出来,要重新加工一下。

这个完全不用出门找别人。

林妈的编织手艺,外面人可比不了。

姥姥更是,粗活不会干,但是打络子绣花那些个精细活,那才叫精通呢。

给珠子白玉打孔什么的,舅舅就能做。

这不是这几年闲下来了嘛。谁还不得搞点个人爱好了。

舅舅以前磨剪子磨刀什么的,也能挣点零花钱。

这不是家里还有一大堆的银元卖不出去嘛。他在京城的时候,老爱往古玩市场跑,本意是想把家里的银元卖掉。结果发现那些有人收了银元是为了打银首饰卖。

打成首饰之后,价格能翻上好几倍去。

他回家一琢磨,这个他好像也能干。

反正天天闲着没事儿,就研究呗。

手里还有很多的闲钱,每年光是房租收上来的,连百分之一都花不到。

儿子们也都不缺钱。

所以,他搞点个人爱好,消费一点儿,舅妈也不管,还挺支持的。

慢慢的,手艺越来越好,还交到了不少同行的朋友。家里地方也大,空房子很多,一进的倒座房给改成了工作室,放着可多机器呢。他的朋友来了,也都在一进院里接待了。

刚好舅舅舅妈过了年也没急着回京城去,老太太岁数大了,有点离不得儿子闺妇,林妈和舅舅哪个不在眼前,她就找。

在哪都是待,两姐弟也就都守着老太太。

林绣说想把白玉做成玉牌戴着,舅舅顺手就给做了。

祖母绿手串林妈给编好,林绣也没舍得戴,太好看太贵重了。放在家里,重要的场合戴一下得瑟得瑟就得了。

珍珠的耳环倒是戴上了。再戴上翡翠镯子,入夏之后,穿上从南方买回来红色的连衣裙,再配上高跟鞋,珠光宝气,美滋滋。

相比起林绣折腾这些玉啊石的。

她跟宋凛买回来的那些金货显然更受欢迎。

连姥姥戴上新样式的金手镯,都觉得样子好看,轻是轻了点,但是样子新呀。

工切切割的痕迹,与纯手工的精品区别特别明显,各有各的优点吧。

林妈也喜欢那个带花开富贵的镂空样式。这种手工很难做到,机器能做得特别标准的,是她喜欢的。

姥姥和林妈是因为家里多,所以喜欢轻的,样子好看的。

宋妈就是纯粹的喜欢金子了。手指宽的刻着福䘵寿字的镯子,带着,还有之前每年林绣都给送一样的戒指项链耳环什么的,老太太二十四小时戴着,从来都不摘的。

厂子里的管理层,宋二嫂,四嫂,王青兰,王彩霞,曲美云,李红霞,一人都得了一个镯子,全都戴着,天天的在村子里显摆,给林绣传名。

运动服运动鞋也都穿上了。

能得了这些东西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身份的象征,说明在厂子里有地位的。

所以,没有人舍不得穿,把那衣服放家里放着。

全都穿出来。

穿得不是衣服,是人情世故。

这次宋三嫂没得到金手镯,但是两口子都有衣服和鞋。

默默的干了这么些年,被宋大伯老两口和几个兄弟姐妹要背后讲究了这么些年,骂他们抱大腿拍马屁什么的,受的委屈。算是有了回报。

还有一个人,林绣这次是自己亲自上门给送的衣服。

谁呢?

李三虎。

没错,就是李三虎。

当然坑过她,后来被她打,差点被宋妈咬断了手的李三虎。

从小到大,李三虎就处处都跟宋凛比,也不对,在宋凛考上大学以前,他是跟全村所有的同龄人比,谁都不能比他强。

自打被林绣打,成了村里的笑柄,他就更是憋着一口气,非得要跟林绣见个高低。

林绣种菜他也种菜,林绣卖菜,他也卖菜。林绣开商店,他是没本钱,一直卖菜。

林绣开咸菜买地,他开不起咸菜厂,但是卖了几年菜,也多少有点积蓄了,他也买地。林绣开饭店,他就在路的斜对面,也开了一家饭店。

他买的地小,盖了棚子,靠着那些年卖菜的积累,做成了小小的蔬菜批发点,有些菜贩子到了收菜的时候,会直接到他这里拉菜。他成了二道贩子。

那林绣为啥要感谢他这个纯纯的竞争对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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