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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完美人设(1 / 1)

“哦?”

余欢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散心?去哪里?”

“去了市中心的樊街,昨天那里有一个跨时代的音乐演唱会,去的人比较多。因为比较吵,我大概九点多就往家里赶了。”

照这么说的话,如果王亮说的是实话,那么吴齐天死的那段时间,他并不在现场,也就没有杀死吴齐天的可能性。不过,这只是建立在王亮没有说假话的前提下。如果王亮说的是假话,那么他还是有可能成为杀死吴齐天的真凶的。“你一个人去的樊街?”

“他当然一个人了。”

不等王亮说完,于启明抢先答道。而且语气有些不愉快。“王亮是我的好哥们,他什么人品那肯定是不会怀疑的。他对我姐姐一颗真心直到现在都没有变,这还不足以证明吗?”

其实照理说,像王亮这种事业有成的男人,身边没个女人这还真是挺奇怪的一件事。在之前李玉玺的那件案子,余欢就曾经很详细的调查过王亮这个人。她惊讶的发现,这是人吗?他的人设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虽然之前余欢是王亮的粉丝,可说到底其实也不算是个粉丝,只能说是书粉。因为她粉的是王亮这本书,而不是王亮这个人。充其量,她也只是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王亮而已。至于王亮生活做派什么的,她懒得去了解。可是上次的一番调查,让她对这个人刮目相看。王亮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人品上也是没话说,至于私生活里居然也没有一点的污点。据说追求王亮的女人很多,他的女书粉也不少,可都是被他礼貌的回绝了。说句直白的,这个人就好像连点生理需求也没有一样。这一点,不止是余欢奇怪,就连于启明也奇怪,不过他更多的是佩服。而且把姐姐交给这样一个勤于自律的男人,他也放心。“欢姐,你说这个王亮真的有那么痴情啊……”王亮这边来了个电话,他说了句不好意思过去接电话了,这边就剩下于启明和两人了。于启明说想要去厕所,余欢同意了。于是就剩下两个人了,韩灏这才小声问道。余欢没抬头,而是在细细想着刚才的问题,缓缓开口道,“他痴不痴情我不知道,可是王亮这个人我倒是觉得有些奇怪。”

“确实奇怪。感觉他就像是小说里设定的人物一样,方方面面,都好的不得了。不过像这样的人啊,如果你说他不好,可是会遭到很多人dis的。”

余欢皱了皱眉,“你怎么开始说这种网络流行语了?”

韩灏靠着身后的桌子,伸了一个懒腰,“没办法,与时俱进嘛。”

也不知道两人是不是商量好了的,这边王亮打完电话,另一边的于启明上完厕所回来了。虽然两个人看似都有理由,可是两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于启明喝醉了酒,王亮送他回去,这前后最多也不会超过二十分钟。那于启明究竟是真的醉酒还是假的这不得而知,王亮有没有撒谎这就更是一个谜团了。“你们两个都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这件事情,你们都有嫌疑。”

余欢直截了当的说。她这么说有她的理由,余欢想要查看一下两个人的反应。果然不出她所料,王亮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甚至可以说非常平静。可于启明不一样,听到余欢他们怀疑他杀人,他先是很激动,被一旁的王亮劝了一下之后,随即平静了下来。“你们这么怀疑也没错,我确实和吴齐天关系不好。不!与其说是不好,倒不如说我早就想杀了他了!要不是因为我姐,考虑到我姐喜欢他,再加上他们都结婚了。”

说着说着,于启明居然难过的哭了,给一旁的韩灏吓到了。七尺男儿说哭就哭,比他死了丈夫的姐哭的还要凶。“如果要是这个乡下人水果买的不好,那跟着他吃苦受累的可是我的姐姐,你说我怎么可能舍得呢?我姐姐从小就吃了很多苦,全家都疼她,你说她为什么就非得要和那个男人在一起?”

余欢抽搐了两下嘴角,这看着也没有审问再谈下去的必要性了,索性就结束了。不过,这么下来,余欢对于启明倒不是很怀疑,反倒是一旁的王亮让她觉得越来越奇怪。当余欢提到怀疑王亮的时候,韩灏一惊,他停下脚步,不可思议的打量余欢。“欢姐,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我怎么觉得怪怪的呢?你不是最喜欢看他那本黑夜了吗?你之前还是他的书粉你都忘了吗?”

余欢没有理会韩灏的调侃,但是韩灏的一番话倒是提醒了他,她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欢姐,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黑夜里的那个男主角邱少彬很王亮很像。”

“你是说他写的男主角和自己很像?这有什么奇怪的。他是一个作家啊,作家写东西的时候肯定会有自己的影子啊。”

韩灏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左右他也没有看过这本小说,只知道这是一本悬疑小说。“可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正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只不过在最后真相才公之于众而已。”

余欢话音刚落,只听“啪”的一声响,韩灏的手机直接扣在了地上。现在,他不觉得无所谓了,甚至他也想去看看那本黑夜。一看韩灏就没有看过那本书,余欢接着给他普及道,“里面的男主邱少彬就是一个做任何事情都滴水不漏甚至近乎完美的人设。而且故事的最后不是他被发现了,而是他去自首了。所有的人都不敢相信居然是他杀的人,因为他太过于优秀了。他没有理由杀人。”

里面的好多细节及时过了这么久,余欢也记忆犹新。因为王亮写的过于真实,就好像这些事情他都亲身经历过一样。“这不就是王亮吗?那我们要怎么办,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啊。”

韩灏犯难的样子,特别像故事离的那一个刚上任不久的警察。余欢摇了摇头,虽然很像,可她一向凭借事实说话,是不可能仅仅因为像就给王亮定罪的。特别是王亮还是个公众人物,如果他被拘留的话,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的。“我们先回去,看看潇潇那面的情况怎么样。”

死者吴齐天,家里除了他之外就没有别人了。娶了于歌之后,两人一起在城里租了一个二十平方米的小房子,每天除了卖水果进水果之外,每隔一段时间还会把于歌纺织的毛衣拿到隔壁的纺织店面去卖掉。于歌的手特别巧,所以销量也好,每次给吴齐天的钱也足够贴补家用。这一点对于很少接触社会社交的于歌,还有专门卖水果为生的吴齐天来说不奇怪。像韩灏和余欢这种的就再奇怪不过了。像这种纺织的毛衣基本上已经没有地方可以收购了,尤其像T市这种大城市。更何况,吴齐天只不过是一个卖水果的,一个普通的纺织店面怎么可能会收于歌的毛衣呢?去问了那家店的老板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店家想要这些毛衣,而是有人愿意补全额差价。这个人就是于歌的弟弟于启明。这点在余欢的意料之中,她并不觉得奇怪。可有一件事她不明白,按照于启明所说,王亮心里的人一直都是于歌。王亮是一个情商特别高的人,不然也不可能坐在现在的这个位置。可就是这么一个情商高的人,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的时候,在面对她的经济情况窘迫的时候,难道不应该他默默的伸出援手吗?虽然这么说来确实奇怪,可也正如之前于启明说的,他连于歌离婚了都不介意,还愿意要于歌。余欢怎么看着都不像是王亮喜欢于歌,更像是王亮因为是于启明希望他们两个在一起,所以他才会答应下来的。当余欢说出自己的想法的时候,韩灏抽搐了两下嘴角。“欢姐,原来你也是腐女啊。”

余欢上来就照着韩灏屁股就是一脚,当然没有真的踢到。韩灏闪的匆忙,突然从他的背后掉出来一个椭圆形的小东西。“是窃听器?”

余欢皱了皱眉。迅速的思考,她突然想起来,之前进这个小巷子的时候确实有一个打扮严实的人从韩灏的身边擦肩而过。余欢目光一变,拿着窃听器冲了出去。这里只有昏暗的灯光,就连路灯也没有。更别说有什么监控摄像头了。“欢姐……”韩灏在身后追了出来,余欢摇了摇头,“没用了,那个人已经跑了,找不到了。”

余欢拿着窃听器,和韩灏一同离开了小巷子。虽然说没有抓到那个人,可是余欢还记得那个人的身形。从身影上来看,是个男人。现在天气并不冷,就算是大晚上也没有必要穿的那么多。那个人捂的那么严实,当时余欢想的是,他不是个明星要么就是身上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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