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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两个笨蛋,绝配(1 / 1)

秦诺看着朝慕那眼中对自己明显的不耐烦还有那满身的冷漠,与自己之前所见的风流恣意,总是挂着浅笑的人大不相同,秦诺心中终于害怕了,她意识到朝慕可能会亲手杀了自己。

“朝慕哥哥……我不懂这些……不关我的事……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我是被叔叔带去赌场的……后面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

停顿一下的秦诺,咬紧双唇,我见犹怜:“而且……朝慕哥哥你不是没事吗……你现在好好的……所以可不可以……”

朝慕看着刚刚还一脸狰狞的秦诺瞬间梨花带雨的演技,直接转身,一秒都不想看,怕污了自己的眼,也对秦诺的说的话感到恶心。

意思是自己没有出事,自己就应该放过她?然后给她第二次机会。

当初把她带回去,帝倾昭说秦诺是个异常贪婪的人,就像一条毒蛇,让朝慕最好处理掉,还说物是人非,她已经不是你小时候见过的那个她了,心慈手软用错一次再用错第二次那就是愚不可及。

如今看来,自己真是蠢得可以。

看一次秦诺如今的嘴角,朝慕甚至想给自己一耳光。

所以直接选择转身,看着天一,眼不见为净。

“冰块,她随便你处理,明天陪我去赌场算账。”

天一听到这话点头,看向秦诺的眼神就像秦诺已经是个死人。

走过去直接一巴掌把秦诺扇晕了过去,脸瞬间肿成猪头,嘴角流血。

这还是天一收了力道的情况下,因为天一没打算这么简单让她死。

“朝慕,我们等几个人,明天等他们到了,算总账。”

朝慕看了一眼天一,思索一下后,知道以天一的性格,帝倾昭肯定知道了。

那个东西确实要弄清楚。

想到这的朝慕脸上的神情笑得比哭得难看,看着天一,伴随着刚刚醒来的沙哑声音,寻求安慰。

“媳妇……有点冷……给我抱一下……”

天一二话没说,张开了怀抱,右手一拉,把朝慕抱进了怀里。

天一又扫了一眼地上的秦诺,抿紧唇,把自己要做的事再次重复了一次。

“朝慕,我要把这个女人带回极御天地牢,让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让她始终留下一口气活着,七七四十九天后,让她变成傻子,然后扔进夜总会,为了她最喜欢的东西摇尾乞怜,最后死在那里。”

朝慕连眼都没有睁开,“嗯”了一声。

天一对秦诺的惩罚朝慕早就心里有底。

从认识天一以来,他向来铁面无私,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根筋,极御天任何人犯了错,从不徇私,对于敌人也从不手软,朝慕想这就是当初帝倾昭指定天一代理极御天的原因,自己没有天一的杀伐果断,是一个感性的人。

帝倾昭也说过,慈不掌兵,赏罚分明,商人重利,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对自己认定的推心置腹的人,你心中的至亲至爱,可以是例外,因为他们有分寸,拿捏有度,而对于你明知道心思不纯,居心不良的人,用你十分的理智去看清,不要让他们去触犯你的底线,因为不值,更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心软。

因为有时候心软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而有些代价你承受不起。

朝慕记得很清楚,帝倾昭说这话时,大部分的视线都落在了自己身上,当时的朝慕并没有多想,如今想来,这一切都印证了帝倾昭说过的话,自己确实看得不够清。

秦诺确实不值,当初的心软就是个错误。

许久没有得到回答的天一以为自己对秦诺的惩罚太重了,朝慕不同意,正想开口时,朝慕的话让天一傻了两秒。

“冰块……我饿了……”

懵了两秒的天一赶忙拉开怀里的朝慕,看了看房间,有些手足无措。

因为朝慕家的老房子除了请人隔三差五来打扫,连半个佣人都没有,天一自己也不会做饭……

朝慕看着窘迫的天一,终于心情好了点,拍了拍天一的肩膀。

“背我去厨房,然后出门右转,有个小卖部,去买一捆面和几个鸡蛋,两个番茄,一包盐,一瓶油。”

天一点头,自己这一天一夜哪有心思吃东西,就只喝了水,朝慕在昏迷也只喝了水,现在确实饿得慌。

背着朝慕的天一把朝慕放到厨房后,又回房看着地上被绑住四肢被打晕过去的秦诺,直接把人一脚踢进了床底下,整理了一下床单,就出门买面和鸡蛋去了。

正在厨房清洗锅的朝慕环顾四周,眼神柔和。

自七岁那年,父母因为厂房接不到订单,欠下了累累的债,以往谄媚奉承的亲戚避朝慕一家人如猛虎,一百万对于如今的朝慕来说轻而易举,可对当时的他们来说,难如登天,已经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

无奈之下只能借高利贷,一用来发工资,二用来东山再起,可高利贷哪有那么好借,一百万得高利贷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利息滚了好几番,一个月小厂房没有起死回生,走投无路的他们只能把朝慕扔到独立区域中部的福利院,远离是非,那个时候朝慕还没有觉醒异能,有一些不解,聪明但是迷惑,第二天醒来的朝慕就看见新闻,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爸妈跳楼死亡的惨像。

朝慕不能接受,擅自趁人不注意跑出了福利院,去到了殡仪馆。

抱着骨灰盒回家的朝慕,刚刚把骨灰盒埋好准备离开时,家里就闯进来了一批人。

朝慕落到了气急败坏正找不到人的高利贷的一群人手中。

或许是朝慕的年纪太小了,对他们造不成威胁,又或许是朝慕那愤恨的眼神,让他们觉得有趣,朝慕成了高利贷那群人的免费佣人和保姆,端茶倒水,洗衣服,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干不好就得挨揍,偷偷摸摸逃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还被人加了脚链,就这样过了两年,

或许是老天有眼,朝慕日日希望自己能够逃离这里,等自己强大,再回来了结这一切,十岁那年,朝慕觉得自己好像不对劲,伤口好得比以前快,力气比以前大太多了。

异于常人的朝慕又理所当然成了高利贷的炮灰,直到十二岁那年,朝慕觉醒了异能,那是朝慕第一次杀人,朝慕永远记得那一天,自己全身在颤抖,害怕的同时却又好像是解脱,又像是报复。

大喜过后就是大悲,刚刚觉醒异能的朝慕因为脱力被人一棍子打晕了,睁开眼的朝慕只看见钢铁的牢笼,黑漆漆的四周,外面不绝于耳的兴奋声,似乎都在说,买回去喝光他的血。

帝倾昭的出价让朝慕惶恐,那明显居高临下的俯视更让朝慕窒息,直到被带到极御天。

“你有两条路,一,变强,主宰自己的未来,二,成为别人的玩物。”

朝慕记得自己当时的问话:“你不想喝光我的血吗?”

帝倾昭没说话,亮出了比自己耀眼无数倍的雷系异能。

睥睨的眼神看着朝慕:“我需要吗?”

天一回来时就看见朝慕已经洗好了,两个碗两双筷子,天一放下自己买好的东西,从后面抱住了朝慕,把人转过来,正对着自己。

“朝慕,我买好了,是不是等了很久,对不起……我不认路……刚刚走过了头……”

朝慕看着天一将近十秒,然后笑了,晃花了天一的眼。

“冰块,你真笨啊。”

两个笨人在一起,真是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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