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织娘早早地起床,在周小贤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床单用牙齿咬成几片,将至关重要的那一片塞入怀中。周小贤在日上三竿的时候醒来了,满身的疲惫,腰杆子疼得龇牙咧嘴,忽然看到坐在卧榻边沿,背对着他梳着头发的织娘,然后……食髓知味,两人又是一番……白天也不能写……不然又是两万字……“说说吧,你有什么计划?”
终于回归穿好衣服之后,织娘坐得远远的,义正言辞地问周小贤。她怕了,她才第一次啊!这个臭家伙居然盘了一晚上加半个白天……周小贤嘿嘿地傻笑,眼珠子一个劲地往织娘修长的两腿上瞄,“我想成为泉男生的知心好友。”
“嗯?”
织娘愣了一下,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出来周小贤是什么意思?“怎么说到知心好友去了?几个意思这是?”
周小贤道:“你认真看了泉男生昨天看我们俩的表情没有?”
“好啊,你抱着我的时候居然还看着别的男人!”
织娘气得咬牙切齿,后板牙咔咔作响。周小贤色眯眯的眼神猛地收敛起来,“啥?啥跟啥呀?”
“好呀,周小贤,你居然是一个这样的人!老娘看错你了!”
“不是……这个……怎么扯到这个上面去了?当时我抱着你,可我眼睛是睁着的啊,自然会看到别的东西啊,又不是瞎子?”
“胡说!如果你心里只有我,你哪怕睁着眼睛,眼睛里也看不到任何东西?”
“天啊,还讲不讲道理了?”
“周小贤,我是来跟你谈婚论嫁的,不是来跟你讲道理的!”
周小贤很想死…………………………………………就在他们脑袋顶上,泉男生已经一夜没合眼了。周小贤和织娘的一场拥抱,忽然之间撞开了他的心门,让他的整个思路都回到了那遥远的过去。他呆呆地坐在屋子的过道上,身边放一壶重金购来的仙界正版二锅头,午后的阳光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可他心里的冰凉却连二锅头也烧不热乎。高句丽是一个冰冷的国度,有时候他会觉得,是不是因为出生在高句丽,所以他的心根本捂不热。传说在一百年前,高句丽还有夏天,可是,最近数十年来,天气越来越冷,夏天还好,阳光并不热,还能说是非常舒适。可到了冬天,那简直就是要人命的事,每一天单单冷死的人就能用车板抬着,从城门口长长地拉出一长条,直到城外的乱葬岗。当他记事的时候,他们家在高句丽已经可以横着走了,每次带着朋友去冬猎,他都会想,那些死去的人怕不是些傻子,明明城外就是大片大片的树林子,冬天的树长得又脆,几斧子下去,不用多少力气就能砍到背也背不动的柴火,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生生冻死。他的父亲从小就告诉他,人只要不懒,就可以获得很好,任何一个活不好的人都是懒人。他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直到她的出现,他才知道,原来有的人可以穷到连砍树的斧头也没有,也可以饿到连脆不拉吉的柴火也扛不动。那是依旧是一次冬猎,他看到了一只纯白色的鹿。那只鹿是那么的漂亮,浑身纯白色的它身上竟然没有一丝黑色的毛,他细细地看过,就连容易长其他颜色的蹄根处也是纯白一片,在白色的雪地里浑然一体,若非有个朋友射出的一支羽箭飞歪了,落到那只鹿旁边,吓到了那只鹿,动了起来,他们怕是从鹿的身旁走过,他们都看不出来。正巧,再过几天就是他父亲的生日,高句丽的所有勋贵都要来庆贺,即便是高句丽皇帝也要派人送来贺礼。他开心坏了,如果能猎到那只白鹿,他一定能成为全场的焦点,而一直对他严格要求的父亲也会对他另眼相看。于是,他不顾侍卫和朋友的反对,打马,迎着一条南北纵深的沟壑追了上去。在高句丽,所有人都知道,千万不要进入南北走向的山谷,到了冬天,凄厉的北风会夹杂着漫天的飞雪进入山谷,在一场暴风雨过后,将山谷夷为平地,哪怕是手撕虎豹的勇士也无法在那样的环境下生存过来。可是,那只白鹿实在太漂亮了,而他需要那只鹿。他兴奋得把马儿打得嗷嗷嘶鸣,甩开了侍卫和朋友,眼睛里只有那只鹿,一直追了好远好远,究竟有多远,说实话,别说早已过去的现在,即便是当时他也是不知道的。终于,他追上了那只白鹿,也杀死了那只白鹿。羽箭从眼窝子里进去,直接把脑子搅了个稀碎,白色的毛发一丁点也没有伤及。价值连城!意外也在瞬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