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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人设固定不是好事(1 / 1)

其实减肥最好的法子就是什么都不吃,但是这样对身体的损害很大。贺新上辈子就是因为生病嗝屁的,所以这辈子他对健康非常注意,尤其是这辈子有钱、有房、有心仪的女朋友,他当然希望自己活得越长越好,尽情享受上辈子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好生活。  而且这段时间他跟导演吕悦通了几次电话,得知拍戏的地点选择在云南和越南交界一个叫河口的地方,那个地方不用于他之前去过的XSBN和丽江,那里属于热带雨林,特别是七八月份,据说是又闷又热,条件很艰苦,没有个好身板,恐怕坚持不下来。  之前他拍《小裁缝》的时候,对那个时代的知青就做了很多功课。形象方面首先要瘦,因为那个时代的知青普遍都营养不良,长期的户外劳动,还得要黑。  所以他这段时间早饭和午饭尽量少油少盐忌糖,晚饭一般都是切点黄瓜丝,汆点豆芽,稍微放点醋和调味汁,拌一拌哄哄嘴巴。  然后运动是必不可少的,除了每天跑步,他还在工体的健身俱乐部办了张健身卡,每天下午保证两个小时的撸铁。偶尔还会约上刚刚拍完《少年天子》,没啥吊事的邓朝到学校的篮球场去打篮球。反正每年暑假选择不回家,在学校等着接活碰运气的学生很多,打个电话到宿舍,基本上是一呼百应,就像今天小文、王珑正这种的。  结束之后,往往邓老板请客,大伙一起去喝酒撸串。这种活动贺新肯定不会参加,要不然坐在那里看着别人吃吃喝喝那是活受罪。  但毕竟吃得少,身体难免有些发虚,今天打了半场就有些体力不支了,坐在场边跟小胖子的女朋友扯了半天的闲篇。  回到家中尽管饿的前胸贴后背,但也只能忍着,正好体验一下当年知青挨饿的感受。而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翻开剧本,仔细阅读做笔记,用工作来转移注意力。  当初吕悦给他剧本如今差不多快要翻烂了,有关刘思蒙的剧情他都用记号笔标注出来,旁边密密麻麻记着自己的感受和心得。  在中戏上课的时候,老师经常会强调要演好一个角色,首先要把剧本读懂,读透。贺新现在就是这样,而且他不光是读懂读透,还把自己代入到角色中去想象剧本中每一个场景,想象刘思蒙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个动作时,人物的心理活动和所反映出来的表情。  比如今天他再默诵剧本,想象第一次和叶星雨见面时的场景的时候,又有了新的感悟。  之前他一直理解刘思蒙对叶星雨是一见钟情,看到叶星雨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但是这合乎情理吗?也许!  但贺新更愿意用自己的感受去理解。  晴朗的天空映衬下,一辆红色的长途客车行驶在云南那充溢着热带绿色气息的山间公路上,刘思蒙因为车内人满,坐在车顶,当他发现车后有没赶上车的姑娘在追着车狂跑的时候,先是喊司机停车,见不起效灵机一动把车顶上的行李往下扔,于是便有了他和叶星雨的邂逅。  一开始他只是想帮帮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但当刘思蒙的眼盯着叶星雨看的时候,贺新确信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为什么?很简单,因为叶星雨长得漂亮。  剧本中描写的叶星雨扎了两条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白色上衣蓝色长裤,黑色布鞋,很端庄秀气,而那种娇小单薄的身材又使人顿生怜惜疼爱之意。更重要的是她脸上时常挂着内敛羞涩又不闭呆的微笑,这种美不单单在于外表,还会由表及里。  相信这样一个女孩子,是个男孩子都会喜欢的。  但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需要多长时间?三年?三个月?三天?还是三秒呢?  剧本里有刘思蒙跟叶星雨表白时说的一句台词:“我喜欢上你了,从那天你拿行李跑过来的时候起。”

喜欢不等于爱。  刘思蒙把叶星雨接到车顶上同行时,剥香蕉给她吃,并主动搭话要认识她,刘思蒙的有所行动而非冷落不理,这应该是一个男孩子对一个初次见面的漂亮女孩,表现出的兴趣。  因为当一个人无法对另一个人做到他的概念中的足够了解的话,他无法说服自己爱上了另一个人。  通俗的讲,就是压根不存在什么一见钟情。  套用一句后世流行的话,就是所谓一见钟情,所谓喜欢,其实就是馋人家的身体。  就好像贺新当初为什么疯狂的迷恋自己的女朋友,还不是因为从上辈子开始他就迷恋万人迷的身体。  他用自己的感受来理解刘思蒙这个人物,那么刘思蒙真正爱上叶星雨的那一刻,恐怕应该就是在叶星雨向他献身之时。  正如张爱玲说的那样,爱情或许就是从因道开始的吧!  ……  “哎呦,贺先生,我差点没认出来,你回来啦!”

“哦,李阿姨,回来了!”

直到《征服》和《粉红女郎》爆火之后,程好住的酒店式公寓楼下的那位保洁阿姨才知道经常跟她买菜的那对年轻人居然是大明星。  也许是刘华强这个角色实在是太过深入人心,原本热情爽朗的保洁阿姨,看到拖着行李箱走进来的贺新,打招呼的时候,居然透着一丝拘谨和讨好。  贺新脸上尽量堆着和善的笑容。没办法,正如汤维跟他开玩笑的那样,让他平时要多笑,因为每当他严肃不笑的时候,总会让人瘆得慌,不知不觉就会联想到刘华强,让人瞧着害怕。  以至于贺新现在都有些后悔当初接了《征服》这部戏。演员其实最怕被一个角色固定,观众一旦对演员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之后,再看其他的角色往往就会容易出戏。  就好像原时空,颜王这个刘华强的形象一直到《潜伏》之后,才被余则成这个形象所代替。其实贺新是很欣赏颜王的,按理说他应该属于那种很有质感的演员,可惜就是被《极限挑战》给毁了,后来无论他演什么角色,观众脑子里总会冒出一个“极限大傻”这么一个逗比形象。  但是贺新当初处心积虑接《征服》这部戏,说穿了就是想红。说到底还是那句话:失之桑榆,收之东隅。  这也是为什么贺新《我非英雄》这个剧本毫不犹豫就接了,而且这次又下了极大的工夫,几乎拼了命的想演好《美人草》里刘思蒙这个角色,就是想早点摆脱自己身上刘华强这个形象。  “李阿姨,最近村里有什么好东西?”

贺新笑眯眯问道。  听到这句话,保洁阿姨顿时眼睛一亮,刚才眼前这个看着吓人的刘华强瞬间又变成了以前那个出手大方的小贺。忙道:“现在马上就要大暑了,正好应该要吃童子鸡了,开春抓的小鸡,散养的长的慢,小公鸡刚刚开始啼,是最好的童子鸡。”

“那就抓两只,象上次那样两三年的老鸭还有伐?”

“有有有。”

保洁阿姨象小鸡啄米一样,忙点头道。  “那再要一只老鸭。”

贺新说着,掏出钱包,拿出两张百元大钞递过去,客气道:“跟以前一样,还要麻烦你帮忙杀好弄好。”

“哎呦,贺先生,太多了,再说去年你好几次都多给了,这次一张就够了。”

保洁阿姨忙道。  其实哪怕按照以前她给贺新的报价,都有些小外快可以赚,但贺新却依旧每次会多给一些。象今天两个童子鸡加只老鸭,顶多也就一百出头,两百块她都不好意思接了。  “李阿姨啊,每次你都帮忙弄的干干净净,人工费还是要算的,拿着,拿着,你要是不拿下次我就不敢找你买菜了。”

贺新笑呵呵的把钱塞到保洁阿姨手里。  保洁阿姨这才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把钱收下,马上又主动道:“贺先生,一会儿我就下班了,鸡我下午杀好弄好就可以帮你送过来,不过鸭子白天都在河里,要等到晚上进棚的时候才能抓……”  “没事,没事,鸭子就明天吧。哦对了,李阿姨,鸡肠子啥的都要要的。”

“晓得,晓得,老规矩!”

保洁阿姨笑呵呵道。  程好特别喜欢吃鸡杂,就是用辣椒爆炒的那种。只是现在到菜市场买鸡鸭,只有胗肝和肝,鸡肠子这种东西实在太麻烦,一般都不弄的。好在贺新从保洁阿姨手里买的鸡鸭,每次鸡肠子、鸭肠子都会用盐搓的干干净净,两只鸡的下水足够炒一小盘辣椒鸡杂给女朋友解解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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