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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打翻天印的留学生(1 / 1)

礼貌和教养不只是干瘪单薄的客套,还有推己及人的周到和体谅,这考验的不只是情商,还有你的善良。

“那是啊!”

林姨笑笑,“不过,问问姗姗吧。”

“爸,妈,我现在挺好的,不想换单位!谢谢阿姨了。”

清清坚定地说。

“要不这样吧?”

范总想了一下,“让姗姗来我公司,这样她和巴伦都可以帮我分一点担子,他们呢,也能多亲近亲近。”

“大军,我敬你。”

清清干脆和我喝起酒来。

“刘大军是吧?”

范总突然看出了端倪,“老杨还好吗?对了,你女朋友是叫海享吧,今天她没来吗?”

“小刘,怎么回事啊!你还有个女朋友吗?!”

张叔红着脸,喉结高企,沉声喝问。

“姗姗,你知道这件事吗?”

林阿姨也板着脸布满寒霜。

“张叔,林姨,我和她已经分开很久了。”

我嗫嗫嚅嚅。

“爸、妈,我知道的。大军都跟我说过了。”

姗姗坚毅果敢。

“年轻人,可不能见异思迁啊!”

范总摇了摇头,“我看那个女孩挺漂亮的,你怎么就把人家给甩了呢?不过也可以理解,你老同学不是也二婚娶了个歌星吗?人以类聚嘛!”

“就是就是。他林家阿姨,阿拉小巴伦就很清纯啦,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自从认识了侬囡囡,多次在阿拉面前发誓,要从一而终啦!”

范夫人适时抛出备选项。

“我不想在这里解释分手的原因。”

我站起来真诚地讲:“张叔,林姨,我只想说一句:我问心无愧!请您们相信我。”

“坐下吧,喝酒。”

张叔脸色依然很难看。

“姗,张姗”,巴伦来劲了,“你可要看清楚啊!有的人很花心的。”

“不用你提醒,到底谁才是朝秦暮楚?我相信自己的眼睛!”

清清气呼呼地。

“算了,不说了”,巴伦很豁达地转移话题,“我给你讲讲我们舰樵吧,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很美的。”

“不想听。”

清清转过头来,笑颜如花,“大军,我想知道外面的油画《孔雀公主》是什么故事,你知道吗?”

多好的女孩啊!不但信任我,还要我在她父母面前长脸。

还好,杨子江给我讲解后,我因为好奇,所以专门上网查过,现在可以卖弄一下了。

“孔雀和大象都是傣族的吉祥物!这里面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三四百年以前,在遥远美丽的勐泐,头人召勐海的儿子召树屯英俊潇洒、聪明强悍,喜欢他的女孩子也很多,可他却还没找到自己的心上人。

一天,他的猎人朋友对他说:明天,有七位美丽的姑娘会飞到郎丝娜湖来游泳,其中最聪明美丽的是七姑娘兰吾罗娜,你只要把她的孔雀氅藏起来,她不能飞走了,就会留下来做你的妻子。

第二天,他来到郎丝娜湖边。

果然,从远方飞来七只轻盈的孔雀,歇落到湖边就变成了七位年轻的姑娘,她们跳起了优雅柔美的舞蹈,尤其是七公主兰吾罗娜,舞姿动人极了!

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姑娘啊,召树屯立刻爱上了她。他照着猎人朋友的话做,兰吾罗娜的姐姐都飞走了,只剩下她一人时,召树屯捧着孔雀氅走了出来。

兰吾罗娜看着他,许久许久没有说话,但爱慕之情已经从她的眼光中传递出来。不用说,召树屯娶到了自己心爱的新娘。

他们新婚不久,邻近的部落挑起了战争,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英勇的召树屯带着一支军队出征了。

战争初期,天天都传来召树屯败阵退却的消息,眼看战火就要烧到自己的领土了,召勐海急得乱了阵脚。

偏偏在这时,有个恶毒的巫师向他进谗言:兰吾罗娜是妖怪变的,就是她带来了灾难和不幸,若不把她杀掉,战争一定会失败的!召勐海头脑一昏,就听信了他,决定把美丽的孔雀公主烧死。

战争结束,召树屯凯旋,却听到了噩耗。只觉天旋地转,昏倒在地。苏醒过来后,他心中想的是要去把她找回来:我不能没有她,没有她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他找到猎人朋友,问清楚原来兰吾罗娜的家乡在远隔千山万水的地方。

跨上战马,召树屯又出发了,怀揣着猎人朋友送的三支具有魔力的黄金箭,怀着对兰吾罗娜矢志不渝的爱,他克服了重重困难,来到一个山谷入口。

山谷口被两座大象一样的山封住了,召树屯用第一支黄金箭射开一条出路,进入山谷。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拼搏,不管全身伤痕累累,不管前程凶险莫测,他终于到达了孔雀公主的家乡。

可是孔雀国的国王鉴于召树屯的族人对兰吾罗娜不公平,决定考较一下召树屯是否有保护兰吾罗娜的本领,否则就不让兰吾罗娜回去。

国王让七个女儿头顶蜡烛,站到纱帐后面,让召树屯找出他的妻子,并用箭射灭烛火。

召树屯内心平静下来,凭着对兰吾罗娜的思念,用第二支黄金箭射灭了她头顶的烛火,终于得到与孔雀公主重逢的那一刻。他们含泪再次拥抱,发誓从此永不分离。

回到家里,召树屯问了父亲,知道原来是那个恶毒的巫师陷害兰吾罗娜,就去找巫师报仇。

那巫师其实是一只秃鹰变的,听闻召树屯来找他,立刻化成原形,飞上天空想逃跑,召树屯抽出最后一支黄金箭,正义之气随着箭像闪电一样,将万恶的巫师射死了。

从此,那象征和平与幸福的孔雀公主的故事就在傣族人民中间广为流传,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们的心灵。”

我沙哑雄浑、绘声绘色讲述完毕。

“啊?还有这么凄美的故事!”

清清听完,已经有点泪花闪闪。

“是啊,我还是选择相信这一点:美丽的爱情是有的,只是你能不能找到?”

我有些代入地感慨。

“张姗,这有什么感人的?”

巴伦不屑一顾,“我还是给你讲讲西方的文明吧。”

在他的认知里,文明就是公众场合不大声喧哗,保持清洁以及对女性绅士。

“我们国人的表现,唉,不敢恭维啊!”

巴伦满脸鄙视。

“我听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我冰冷地反驳:“我只讲一下我们祖先建立的最近的一个大一统朝代:明朝。

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于万历十年(1582)抵达C国,游历了C国的很多城市,并最终定居于燕京。他在《C国札记》中这样记载当时的明朝:

这里物产极大丰富,糖比欧洲白,布比欧洲精美,人们衣饰华丽,风度翩翩,百姓精神愉快,彬彬有礼,谈吐文雅。柏拉图在《共和国》中叙述的理想王国,在C国早已付诸实现。

以明朝嘉靖三十一年曾旅居羊城的葡萄牙人克鲁士的话就是:每个小镇都像城市一样“极壮丽”。

城市不但卫生清洁得特别好,而且还有不可思议的“养济院”,可以收留乞丐和残障人士,还有充足的大米供应。

市面上鱼肉的价格都很便宜,花一点钱就可以吃到丰盛的宴席。如此国度,简直是全世界最富饶的国家。

葡萄牙人,耶稣会会士曾德昭《大C国志》记载:

……富有的商人信用良好,很守时(葡人多年的经验证明了这点)。

C国人爽快地赞颂邻国的任何德行,勇敢地自称不如。而其他国家的人,除了自己国家的东西以外,不喜欢别的东西。C国人看见来自欧洲的产品,即使并不精巧,仍然发出一声赞叹。

……这种谦逊态度真值得称羡,特别表现在一个才能超越他人的民族上,对那些有眼无珠、故意贬低所见东西的人物,这是一种羞辱。

所以,深受清潮闭关锁国和疯狂压榨人民,以及帝国主义反复侵略带来贫穷之困的我们只要再次复兴,几千年优秀传统恢复不也指日可待吗?”

“嗯,还是我们家大军说得对!”

清清带着点钦慕,带着点崇敬。

“你,你怎么老是说他好?别被他花言巧语迷住了!”

巴伦终于不再绅士,“你看看他,有什么啊?穿得破破烂烂的,地摊货吧!再看看我这身西服,他要挣好几年吧!”

“不好意思,像我这种连名牌都不认识几个的人,有时候,连别人在炫富都不知道。”

我寡淡地说。

“是,你的西服很好看,可人家大军的衣服是他自己买的!”

张姗黑眼珠一翻。

“你!”

巴伦气得口不择言了:“反正C国人就是喜欢把苦日子当美德呗!怎么那么贱骨头啊!”

“百炼千锤一根针,一颠一倒布上行。眼睛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

一个老者玩着牙签说。

“哈哈,你可真给你爹妈长脸啊!”

张叔叔褒贬莫辨。

“这倒是!Uncle张。能走到今天,一靠爸妈的钱和人脉,二靠外公的平台和资源。有幸生在一个比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都富裕的城市。至于个人努力跟这些比起来,则丝毫不值一提。”

巴伦得意忘形。

“巴伦我儿,你可别乱说啊!还是你自己聪明,才考上公派留学的呀。”

范夫人对着林阿姨夸奖。

“聪明?妈咪啊,你不知道我怎么去樱木国留学的吗?外公替我顶替了多少个我前面品学兼优的穷学生啊!不过不管怎么说,C国还不错,公派留学基金每月准时给我打2000美元补助,尽管那些补助还不如你们让带着家族资产,提前移民轮墩的小叔给的零头,50000美元。”

巴伦继续摆阔。

“那你都学到什么好东西了?”

一个老者冷冰冰地诘问。

“哈哈!我学到了文明,樱木国十四行诗,还有西方流行的高端赌博。”

范巴伦踌躇满志。

“小兔崽子!你不是学国际金融吗?你学那些,能报效祖国吗?”

范总都急眼了。

“爹地,稍安毋躁!反正作为留学生我一点都不想回国,不是什么大局为重,老子从来不把集体利益放在眼里,单纯就是觉得回国像犯人一样!”

范巴伦疯狂叫嚣。

“小赤佬,你闭嘴!你还不自由吗?吃喝玩乐加旅游,还有那么多小姑娘围着你转。你偷吸小药丸;在烧烤摊上调戏别人老婆;寻衅滋事打伤见义勇为者,哪一件不是老子帮你摆平的?”

范总快气炸了。

“啊呀,他爹,阿拉家巴伦还小嘛!各位,请原谅他醉酒后的无心之失!”

范夫人赶紧打圆场。

“爹地,你也别装大尾巴狼!是,你出了几个臭钱赔偿,但要不是外公幕后操作,那些刁民能乖乖就范吗?还有啊,你赚的那些钱,哪一样不是外公早就安排好的!”

范巴伦口无遮拦。

“先不评论你其他的烂事,你这小子真没良心,拿着公派留学学费,还骂我们伟大的祖国。”

张叔叔摇头惋惜。

“哼!就是恨国党怎么了?”

范巴伦信口雌黄:“我就是觉得樱木国最伟大,人家自愿放弃了那么多的海外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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