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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勾魂梵音,他急了,他急了(1 / 1)

“噗通!”

一点红翻身跃入水中。  弦断的刹那,一点红心知自己被琴声操控,需要想办法冷静下来。  他不懂精神法门,于是乎直接跃入水中,借助水的清凉冲散煞气。  方才一轮对攻,两人已经从朱砂帮跑到大明湖,一点红一个猛子扎入湖水之中,眨眼间便失去了踪迹。  杀手,一击不中,远遁千里。  作为江湖名气最大的杀手之一,如果连游泳都不会,一点红早就死了。  ……  烟水迷蒙,湖中泛着一叶孤舟。  孤舟上盘膝端坐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抚琴。  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  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比之楚留香、花满楼,竟丝毫不差。  他全身上下,看起来一尘不染,竟似方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这种独特的气质,显露出一种别样的超脱。  说实在的,当初在船上之时,听到李瑾瑜说,无花能进入神水宫,楚留香心中确实有些怀疑,这是每一个要断案之人,自然而然的人之常情。  可每每想到无花的风采,却又觉得那个猜测,着实是有些污秽不堪。  这样一个风采照人的高僧,怎么会是卑鄙恶佞、冷血残忍的歹徒呢?  但世间之事,往往如此。  难道坏人要把坏写在脸上?  把坏写在脸上的坏人,不过是末流混子罢了,他们只能靠脸吓唬人。  真正的巨贪大恶、黑道豪雄,哪个不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  就连打打杀杀十多年的陈浩南,最后也学会了穿西装打领带。  因为他明白,曾经那个斜刘海大花臂的陈浩南,终归只是个小混混,穿西装打领带的才能成为大佬!  ……  迎宾楼。  李瑾瑜温文尔雅的享用夜宵,一举一动完全是浊世佳公子,无论从任何层面看,都绝无一丝可以挑剔之处。  楚留香静静地看着。  不知怎的,他想到了无花。  无花的俊秀风采,比起眼前这位公子榜魁首,总觉得有些冷硬,或者说太端着,飘在云端,不知脚踏实地。  即便是那种高贵的气质,却也显得非常虚浮,似乎只是空中楼阁。  李瑾瑜的气度,是一点一点累积成的高楼大厦,不仅站的足够高,而且足够稳,稳的没有人能将之动摇。  平日里潇洒自在,不拘小节,但真个流露出气质,岂是寻常人可比?  气质不是装出来的!  孙子才是!  ……  “你知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如果你想要算命,我可以给你找几个半仙,看看能不能转运。”

“算命?”

“看你这满脸霉气,风尘仆仆,连易容都已经去了,这一晚显然非常非常的精彩,也非常非常的倒霉。”

“不算太倒霉,就是差点被人一剑捅穿脖子,又差点被一个忍者削去鼻子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确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难道不在意?”

“我为什么要在意?”

“你不是喜欢高手么?”

“杀手也能算是高手?如果杀手用高手的方式杀人,那他一定不是合格的杀手,杀手唯一的规矩是金钱。”

“忍者呢?”

“忍者比杀手更甚,他们对于规矩的崇尚,已经镌刻到骨子里。  只要给出足够代价,手足兄弟,挚爱亲朋,也会毫不犹豫下手斩杀!”

“我听说过,很多大势力之主,非常喜欢忍者,他们会把精锐属下派去东瀛经受训练,培养高手忍者。”

“一个忠心耿耿,心狠手辣,只认命令不认人的工具,有些时候,比他最趁手的宝刀宝剑还要好用。”

“我查到一些线索,左又铮、西门千等人,都是接到一封信,然后便一人离去,信被他们的亲朋好生珍藏。  可惜每次看到那封信,相关之人都会被杀,信也被人毁去。  另外,他们的住处都有一幅画,画上是个美貌绝伦的女子,想来那封绝命书信,便是这个女子发出的。”

“你来迎宾楼做什么?”

“海南剑派灵鹫子的师弟,就住在迎宾楼,他手中可能有这封信。”

“那你为什么还不去找?难道不怕再次被灭口?这不是你的风格。”

“有你李大公子在这里,谁能无声无息杀人灭口?哪怕花费重金请来孟星魂,想来也是绝对做不到的。”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给我带了这么一顶高帽,有什么事?”

“我知道你熟悉江湖典故,可知江湖中有多少以琴声控人的绝学?”

“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这么多?”

“与其说是琴声控人,不如说是以声音控人,琴声只是一种媒介,换做玉箫、竹笛、钟鼓之类的无甚差别。”

“比如紫府神箫?”

“紫府神箫是动人心绪,并不是控制人,至少不是你想象的控制人。”

“各门各派,哪家最擅长这种声音控人之法?莫不是西域魔教?”

“当然不是,是佛门!”

“啊???我知道你对佛门似乎有些偏见,但也不能胡言乱语吧?”

“你错了,我对佛门没有偏见,自身也曾练过佛门武功,我这只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实际性判断。”

“佛门为何擅长此法?”

“你难道没听说过,高僧大师敲木鱼诵经,便能引来无数人观摩?  无论是大规模诵经声,还是晨钟暮鼓之声,全都带有这种法门。  只不过中原佛门,经过中土文化的融合改变,已然走上了正路,如果你去过天竺,就知道我说的没错。”

“中原佛门还有这种法门么?”

“有。”

“什么?”

“勾魂梵音!”

“哪家擅长此法?”

“这种东西,怎能露出来?就算家里真的有,也该偷偷修行才是。”

说话功夫,李瑾瑜已经吃完,虽然吃相斯斯文文,食量却半点不少,刚好全部吃光,一点食物都没有浪费。  李瑾瑜非常讨厌浪费!  灵鹫子的师弟天鹰子,住在迎宾楼一间朝阳的跨院里,海南剑派背靠整个南海,盛产珍珠珊瑚、深海奇珍,财大气粗,直接包下了整个小院。  天鹰子排场虽然大,但看到李瑾瑜的名帖,还是忙不迭出来迎接。  海南剑派凭借剑走偏锋,成为江湖七大剑派之一,又因为地处海南,与中原交流不多,算是当地一大霸主。  中原大派,哪怕少林武当,也不可能把手伸到海南去,但李瑾瑜不同。  李瑾瑜满天下都是马甲,其中一个是巨鲸帮北海龙王,巨鲸帮是海南剑派最大的客户,天鹰子自是不敢得罪。  否则这位爷随便挑拨几句,海南剑派的收入便会受到严重影响。  “贫道天鹰子,见过玉絜公子,久闻公子名号,今日得见,渊清玉絜,果然是名不虚传,幸甚幸甚。”

“道长有礼,我来给道长介绍,这位便是大名鼎鼎的‘盗帅’楚留香。”

“楚香帅?贫道今日真是荣幸!竟然能够见到两位中原人杰。”

寒暄数句,楚留香说出来意。  “实不相瞒,贫道师兄离开海南剑派的时候,确实收到过一封信。  后来师兄杳无音信,贫道当时觉得和朱砂帮有关,便来济南看看,没想到天星帮朱砂帮竟也遭逢恶事。”

天鹰子气派不小,行囊却不多,只有个黄布包袱,打开包袱,从一卷随身携带的道经中,拿出一封书信。  粉红色的信笺上,写着两行娟秀的字迹,看来竟似乎是女子的手笔。  信上写的是:  一别多年,念君丰采,必定更胜往昔,妾身却已憔悴多矣,今更陷于困境之中,盼君念及旧情,来施援手,君若不来,妾唯死而已……  信末的署名,只写了“素”字!  除了这封信之外,天鹰子手中还有另外一封信笺,压在那封信之下。  信笺叠痕很深,想是已不知被瞧过多少次,但仍保存得平平整整,可见收信人对它的珍惜,必是珍念之物。  信上写的是:  还君之明珠,谢君之尺素。  赠君以慧剑,盼君斩相思。  这封信写得虽然婉转,但却显然是要收信人斩断情丝,莫要思念于她。  若是说得干脆点,就是:“我不喜欢你,你也莫要对我痴心妄想了。”

信末的署名,是“灵素”二字。  天鹰子道:“师兄对于这封信非常的珍惜,时常拿出来翻看……”  楚留香道:“先有绝情之信,此后又发信求援,这个名为灵素的女子,到底是何方来历,你们知道么?”

天鹰子自然不知情,否则他就不会来济南,而是直接去找人。  李瑾瑜道:“据我所知,天下间以灵素为名的,我只记得三个人。”

“三个?这么多?”

“一个是男人,这个就不提了。”

“另外两个呢?”

“另外两个都是女人,一个是毒手药王的弟子程灵素,她今年应该有十六七岁,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最后一个呢?”

“那人年龄符合,容貌符合,而且家里刚好出了事,还是生死大事!”

“谁?”

“丐帮副帮主任慈的夫人,她的闺名叫做‘灵素’,俗家似乎姓‘秋’。  你们应该知道,任副帮主的身体一直不好,半月前,任副帮主病逝,夫人由于伤心过度,已重病在床。”

“什么?任副帮主病逝?”

“不仅如此,同一时间,另外一位副帮主洪七公,也出了一些事。”

“什么事?”

“他的副手马大元被暗害,死在自己的成名绝学锁喉擒拿手之下。”

众人正商谈之时,店小二忽然来送热水,李瑾瑜心中微微一动。  天鹰子道:“来,尝尝我海南特产的白沙绿茶,这可是难得的……”  话未说完,李瑾瑜已按住水壶,冷厉的说道:“用这壶水泡茶,咱们三个以后都不用喝茶了。”

“茶里有毒?”

“不仅有毒,还是必死之毒。”

“什么毒?”

“天一神水!”

却是店小二送水之时,体内冰蚕蛊不住跳动,提示李瑾瑜水中有毒。  天一神水和别的剧毒不同,即便是用银针试探,也试探不出,因为其本质就是水,根本就没有方法试探。  如果说江湖中最防不胜防的毒,天一神水绝对是榜上有名。  楚留香知道李瑾瑜有天一神水,自是选择相信,天鹰子更是明白,李瑾瑜绝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开玩笑。  想到天一神水的恐怖效果,天鹰子气的想要掀了桌子。  海南剑派剑法剑走偏锋,不可避免影响到内心,门人大多比较偏激。  海南剑派弟子,恩怨极度分明,你若对他有恩,他万死不辞的报答,你若与他结仇,必是不死不休的报复。  至于来送水的店小二,就只是个寻常的店小二,易容术能瞒过别人,瞒不过李瑾瑜的天子望气术。  天鹰子道:“多谢李公子救命,贼人怎的如此歹毒,我与他无冤无仇,为何要如此害我,当真可恨至极!”

楚留香道:“他已经急了!”

李瑾瑜道:“没错,他没想到,咱们查的如此快,根本来不及灭口。”

楚留香道:“他的武功很好,但却不可能胜过咱们三个,只能下毒。”

李瑾瑜道:“但他没想到,我竟然能识破天一神水,所以他会更急。”

楚留香惊道:“不好,任夫人!”

李瑾瑜道:“任夫人有丐帮弟子贴身保护,没那么容易刺杀,而且莫要忘了,我还有一匹绝世宝马!”

理论上来说,如果全力飞掠,轻功是比老酒更加迅捷的。  但如果肆意飞奔,那岂不是主动说明自己有鬼?而且老酒本就不以速度见长,它的特点在于超强的耐力。  最关键的是,高速驰骋中,老酒依旧能够保持平稳,李瑾瑜骑着老酒千里奔袭,甚至能在马背上睡觉。  对于老酒这手绝活,即便是轻功天下第一的楚留香,也是半点没辙。  “可惜,你只有一匹马,我不能跟过去,只能在后面慢慢追你了。”

“你要留在济南。”

“为什么?”

“和左又铮有关的宋强死了,和西门千有关的杨松死了,和灵鹫子有关的天鹰子道长,遭到下毒刺杀。”

“你是说,札木合的人?”

“还有绘画的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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