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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离家出走(1 / 1)

近来江湖上的大新闻有两个,偏巧还都和天残派有关。一是武当少林遭受大挫,武当更是成为天残派的附庸。二是天残派与襄樊王府的联姻,门主程纶即将迎娶茗姜郡主为妻。一时之间,天残派风头无两,程纶因为与郡主的婚事,更是被外界揣测为天残派的下一任宗主。洛芷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樱桃小嘴撅得老高,在闷闷不乐了一天一夜之后,终是在一个鸡还未叫的蒙蒙亮的凌晨,收拾包袱偷偷离家出走了。说是偷偷,但终究是经验不足,收拾东西时叫侍女看见了。侍女当即脸色一黑,扑通一声跪下,抱着洛芷的裙角,哭道:“小姐,你要是走了,出了什么事儿,我们会被宗主打死的!”

洛芷赶紧放下手中包袱,把人扶起来,好说歹说劝人止住眼泪,又道:“我已经留了书信,爹娘看到都不会怪罪你们的。而且,我是出去找人的,又不是去打打杀杀的,不会出事的。”

“小姐你究竟要找什么人,派别人去找不好吗?或者小姐你带上我们一起啊,我们实在不敢让你一个人出门啊。”

洛芷没有说真话,只道:“阿姊已经多少没有消息了,我不放心,得去找她。”

侍女心道了句“姑奶奶哦”,又道:“小姐,你可省省心吧。大小姐功夫那么高,天底下没有几个人拦得住她。兴许她只是因为什么事儿在哪儿耽搁了,这才没有传消息回来。”

“可我听人说,阿姊刺杀了少林了绝方丈,被少林派追杀,她又这么久没有消息,我怕……凶多吉少啊。”

“可是小姐,你连大小姐在哪儿都不知道,你要怎么找?况且,若大小姐那么真的出了什么事,你再有个三长两短,那可不是要了夫人的命么?”

叨叨许久,洛芷眼见外边天色越明,终是沉不住气来,道:“你要是当我是你小姐,就莫要声张,要不我此后便不再同你说话了。”

侍女见之硬气许多,虽不疑两位小姐姊妹情深,但思及洛芷近日见闻,试探的猜道:“小姐你果真是要去寻大小姐么?”

洛芷愣了一下,答是。侍女道:“我还以为是要去找程门主呢。”

洛芷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像是天上的云霞映在了脸蛋儿上,她迟疑道:“怎么会呢……我……只是不放心阿姊……但想来程纶哥哥……应该知道阿姊的下落……”侍女了然,却不拆穿,反而道:“既然是要去程门主处……打听大小姐的下落,小姐你何必要偷偷摸摸呢?同宗主说一声,宗主绝对不会拦你啊。”

“这种小事,怎么能叨扰爹爹呢?”

洛芷再劝侍女替她遮掩,并许了不少好处,侍女终是答应:“那好吧小姐,可你一定要保重好自己,等到了程门主处,一定得托人带个信啊。要不宗主和夫人非得打死我们不可。”

洛芷便这样被送出了门,换上侍女的衣裙,带上包裹,踏上了襄阳之旅。侍女穿着洛芷的衣服在屋子里装病,心道:小姐啊,我就知道你对程门主不一样,何必瞒我们呢?只愿你此去一路平安,向程门主表白了心迹,幸福一辈子。而洛芷,她全然没有注意到,侍女在跪下抱她大腿的时候,早就把“引路香”洒在了她的衣服上。不管她走出多远,那香味儿都会被“引路蜂”一路追踪的。毕竟她可是洛宗主最疼的女儿,金枝玉叶的,比皇帝老儿的公主还要宝贵,如何敢放松,叫她有一丝损伤?既然洛芷想要独自一人去找程纶,那便由她去吧,只是通过引路蜂,一路上都会有人暗中跟着保护她。但这侍女还算仗义,在向洛远道禀报的时候,并没有说洛芷不远千里是为了追寻喜欢的人,只是说芷小姐担心大小姐,所以前往襄阳程门主处看望。洛远道不疑有他,夸奖这侍女做得不错,又给程纶传去飞鸽传书,叫他算好时间接应洛芷,不要让洛芷知道那些不好的事儿,更要保她不伤分毫。而洛芷,她打马出发,但到底不是武林中人,没有练过,所以半日不到就觉得颠得腰酸背痛,在住店之时便拜托伙计给她雇辆马车。伙计接了银锭,眉开眼笑,急忙答是,又安排了上房准备了饭菜,好生招待这个出手大方的漂亮姑娘。洛芷不同于秦言,她于吃上相当讲究,要了珊瑚水晶卷、佛手观音莲、清蒸四鳃鲈,外加一个金花火凤汤。饶是伙计知晓面前这个漂亮的姑娘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却也没料到她点菜的手笔这般大,支吾了半天,伙计道:“姑娘,我们这小店,别说做了,这观音莲、水晶卷连听都没听过啊。”

洛芷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只吃品尝,不懂做法,本硬着头皮比划做法,可说了半天,她也说不清楚,便环顾周围,见一同她差不多大的少年,三月的天气分明还会春寒料峭,却已着褐色的单衣,对着桌上一大盆肉大快朵颐,津津有味的模样像是吃到了什么不得了的珍馐美味。见他人吃得这般诱人,洛芷便道:“那我也要他吃的那个吧。”

伙计殷勤的擦了桌椅请洛芷坐下,传菜道:“红烧肉一份。”

洛芷坐下,解了绣着纹锦的红边披风,看这客栈里的众生百态。她撑着下巴,心想:程纶哥哥平时是否也会落脚这样的客栈,然后有殷勤的小二跑过来问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然后程纶则会用淡漠的声音说“两斤羊肉,一斤高粱酒”,再甩出一锭碎银去。她尽力在脑海中描摹程纶的一举一动,想来都一个细节都是有趣的。可是,她又反问自己,程纶哥哥真的会来一斤高粱酒么?不会的。像程纶这样的人,谨慎自律,从不在任务时饮酒,因为酒精会麻痹一个人的神经,然后拖累他出招的速度。况且……洛芷努了努嘴道:“他和阿姊同去同归,阿姊滴酒不沾,想来他也不会在阿姊面前饮酒的吧?”

想到暂无消息的阿姊,洛芷有些担忧,但正如侍女所说,秦言武功盖世,她若想走,天下没几个人拦得住她。所以洛芷倒并不十分担心,更是关切起另一件事来。程纶哥哥,要娶那个郡主了。洛芷一直以为程纶和秦言是一对,且相互喜欢爱慕。而她作为妹妹,既然知道阿姊喜好,就算心里再有不甘,也绝对不会去争去抢。她唯愿所有人都好,唯愿自己最亲的阿姊好,所以,便是她从小便对程纶心存喜欢也并无表示。江湖上都说秦言和程纶是天造地设最为相配的一对,洛芷刚开始还不信,可是,秦言和程纶总是形影不离同去同归,他们心灵相通,焦尾所指便是黄泉所向。他们站在江湖的年轻一代的顶峰,并肩作战,傲视群雄,实在再也找不出比他们彼此更适合对方的人了。再有天残派上下都传,程纶送了秦言亲制的发簪做定情信物,秦言甚至不惜牺牲清白为程纶解了合欢散之毒。而程纶对待秦言的态度,毕恭毕敬,眼里都是卑微和敬重,那是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了心坎里才会有的眼神。如此,洛芷还有什么理由去和自己的亲姊姊争?她不会武不会剑,她不懂程纶的心思,不知程纶手上到底染了多少鲜血,除了上天赋予的美貌,她什么都没有,她凭什么去打扰拆散他们?她怕破坏了他们的宿世情缘,更怕自己在乎的人会不幸福。可是,事情好像并没有这么简单,秦言居然同一个叫陆离的官宦子弟走得颇近,方菲甚至还专程派人送了礼物过去,似乎都已默认秦言同陆离的关系。洛芷得知这事的时候有丝窃喜,若阿姊不再喜欢程纶哥哥,是不是说明,她有机会了?可是,她瞥见程纶的目光,那是嫉妒的,他在嫉妒陆离,因为他扔喜欢阿姊?洛芷的心没由来的有些疼,程纶苍白的脸颊,便如她苍白的心。后来,她又得知程纶为了搭救被困天音谷的秦言,仓促带人强攻,最后两人并肩作战同去同归,然后又有了武当山上的携手征战。洛芷矛盾痛苦,像极了书里说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可是,又有谁知她是真正喜欢那个病态阴鸷的年轻人,敢爱却不敢言呢?然而,洛芷的善良终究没有贯彻到底,她可以接受阿姊作程纶哥哥的妻子,却不愿他娶那劳什子的郡主。任何人面对爱情都是自私的,因为大度得不在意的爱情,根本不是大度,而是不在乎。所以,洛芷才说什么也要出来,亲自去找程纶。不管怎么样,她都要同他表白心迹,不管他接受与否,若是她再这样藏着掖着想着念着,总有一天会把自己憋出病来的。程纶若愿接受她,那她……一定会幸福死了。若他不喜欢她,那……那她便不再纠缠,也不再见,大不了……剿了头发去庵里当姑子去。洛芷正想着,便不由得走了神,像个牵丝傀儡一样,倒了手边的茶水便下意识的往嘴里灌。然后,舌尖刚触到,便不由自主的吐了出去,一边伸着舌头,一边道:“呀,这什么茶啊,怎地这么辣?”

原来她刚刚在遐想程纶日常的时候想到高粱酒,便在不经意间说出口来,伙计以为她是点酒,便端了上来,她又想得出神没有注意,这才误把烈酒当做清茶。旁边有人递了茶水给她漱口,待口腔中冲人的辣味消失得差不多时,她才见刚刚给自己递茶水漱口的人便是之前吃红烧肉吃得特别诱人的单衣少年。而这个少年,竟眼巴巴的望着她桌上的一盘红烧肉,一动也不动,似乎下一刻便要馋得流口水了。洛芷道:“你要吗?”

她把红烧肉往对方面前一推,“那你吃吧。”

对方并不客气,举了筷子便开始大快朵颐,没会儿功夫便见了底。他舔了舔嘴角,像是连半点儿残羹冷炙都不想漏掉。洛芷看得微怔,道:“真有这么好吃么?”

“那是当然了,”对方道,“你难道不知道吗,红烧肉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最好吃的?”

“是啊,吃不腻的红烧肉,”少年慢慢抬头看她,接道,“割不尽的死人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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