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病瘦如柴,气息微微,虚弱的不行,可是眼神却盯得那么紧,像有一种透人的力量,死死盯着天赐。老太太心惊:不得不说呀,这孩子模样生得太好了,就像画里走出来的,万里无一的漂亮、英俊、与生俱来的贵气。这么好看的脸,再配上一双清澈纯洁的眼睛,专会骗人。简直就是冷血魔鬼转世,要祸害多少女人啊?天赐被盯的不自然,又见她一直不说话。就微笑一下,“奶奶,吃个橘子吧,我给您剥开。”
他撕掉水果篮上的保鲜膜,要去拿橘子时,老太太终于开口了。“腿还疼吗?”
“呃?什么腿?”
“被猫挠的地方,还疼吗?”
天赐好像恍然大悟,“啊,早就不疼了,都多长时间的事了,我都忘了。”
“留疤了吗?”
“没有”猫爪子挠的很细,已经愈合,三年了看不出疤痕。老太太意味深长的盯着他,说:“可是曦露的腿上留下块疤,你还记得吗?你被猫挠伤了,她跑去屋里拿药箱,跑的太急被门槛绊倒磕在台阶上……记得吗?”
“记得”“她膝盖也出血了,却先把药箱给你,让你先上药……还记得吗?”
“记得”“她从小就喜欢你,让着你,护着你……你千万千万保留人性,你不能伤害她!”
……三分钟,天赐从病房里走出来了。脸色如常,跟冉冉姐打过招呼,他们一家三口就走了。余秋问:“奶奶跟你说什么了?”
天赐笑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感觉:“奶奶说……那个,她说曦露姐喜欢我。”
闻言,余秋睁大眼睛,有点吃惊,又不该吃惊。事实大家都知道,只是没想到窗户纸被老太太捅破了。余秋笑一笑,试探、引导:“哦,对呀,你们从小一起长大,那你呢?你也喜欢曦露吧?”
“哪种喜欢?我只是把她当姐姐。”
哎呀,余秋顿时皱眉,转头看方景宇。方景宇的眉头拧的更紧,就像吃多了噎住了,闹心又难办。“什么姐,她不是咱家亲戚。要是喜欢她,将来你们可以结婚,就娶她当老婆多好!”
既然话题聊到这,就借机挑明了。“可是……我只把她当姐姐。”
“我以前也管你妈叫姐,现在就叫老婆了。曦露那么好,在学校肯定有男孩喜欢。诶,对了,我想起来了,最近我经常看见她和一个个子挺高的男同学一起出来,好像也是你们初中同学。”
天赐面色如常,就像闲聊天,无波无澜的说:“嗯,可能是彭达,他一直挺喜欢曦露姐,以前我还帮他们传过情书呢!”
靠!方景宇差点绊个跟头,回头瞅了瞅老婆。这并不搞笑,两个人神情都十分凝重,这事不妙,要糟糕啊!.青梅竹马,十几年啊,父母一天一天的瞅着,心中早已认定曦露就是儿媳妇。不是包办婚姻,而是一种心理暗示,大家都以为会那样。可是今天的话,就像一盆冷水浇下来,该清醒清醒了。得考虑考虑,万一不行呢?听天赐这个话,他是完全对曦露没有男女之情啊!理论上,这都无所谓,孩子将来的事,他爱喜欢谁就喜欢谁,感情不能强求。可是话说回来了,真有那一天,怎么面对曦露?曦露得多伤心啊!从小学开始,余秋天天接送孩子。现在上了高中,方景宇天天接送孩子,眼瞅着长大的,就跟自己的女儿一样。将来弄的哭哭啼啼,不尴不尬的多难受啊!晚上躺在床上,夫妻二人还在琢磨:可能是不开窍?要不然就是天天在一起,没有异性吸引感?哎哟,那也没什么办法,只能揣着这个忧患,慢慢观察,以后再说吧!.一晃两年后,天赐读高三了。除了上学放学一起坐车,两个孩子的交集越来越少,但姐弟感情一直很好,说说笑笑,和气融融。曦露18岁的生日,天赐送给她的礼物是一盆花,长在土里的栀子花。花盆不大,比饭碗大不了多少,一颗小苗,上面还打着两个花苞。白瓷的花盆上贴着一个纸条,他的笔迹:栀子花开,姐姐笑口常开。“姐,这花我已经养了一段时间了。看,都结了花苞……”收到这个礼物,曦露异常珍惜,宝贝的不得了。放在自己卧室的窗台上,每天照阳光,隔天浇水,每个月施肥一次。有的时候天气好,还把它端到院里去晒晒太阳。天太热,晒蔫了花叶,曦露心疼的赶紧端回来。与她而言,它不是一颗花的小苗,而是一份爱意的小苗。她就计划着、幻想着,花儿一天天长大,他们也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会开花结果,长长久久的在一起。.高三,一天天,直到临近高考了。余秋问天赐想报哪个大学,天赐就说没想好。那就等等,等成绩出来再说。可是等成绩出来那一天,天赐说出想法,他要报考S市商贸大学。就是当年余秋和林新的母校,他想学商贸,想学做生意。余秋:“那也不一定要去S市啊,咱们B市也有商务类大学。”
天赐:“可是S商大是最好的!我要去那!”
天赐态度坚定,一定要学经商,还必须得去S市。余秋皱眉,不知该怎么办?儿子的志向,难道能硬阻拦吗?而且天赐决心已定,非常向往。他学习好,成绩考的很高,当然应该去最好的大学。但是余秋和方景宇都想到另一个问题——曦露。两个人如果都在B市上大学,还能常常见面,一切如旧。可是天赐要去S市,曦露怎么办??“天赐,你跟曦露说过吗?”
“没有,我故意不说留到现在,就是怕影响她心情,怕她高考失利。”
哎呀,啧啧啧……这还说啥呀?儿子心思缜密,都能想到这些。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你明知姐姐会影响心情,会伤心,你还是毅然决然的要去S市,你至姐姐于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