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
仅仅只过去三天,清源派出所的坚持便有了结果。
犯罪嫌疑人召大力被解除羁押。
通俗点讲,就是被放出来了。
原因也很简单,被害人谢小红改口了。
一改过去的口供,说她是自愿和召大力发生关系的。理由是召大力对她一家都很关照,不但给她父亲付医药费,供她哥哥读书,同时对她也很好。
之所以在派出所那么说,是因为前两天她向召大力要一千块钱,召大力只给了两百,所以怀恨在心,故意那么讲的。
现在自己后悔了,不该胡说八道,陷害“恩人”。
应该说,分局对此案还是十分重视的,谢小红一改口,刑侦大队马上派出专业女警,再次对谢小红进行讯问。同时还邀请了石湖区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
整个程序正规无比,纵算是再挑剔的人,也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面对分局女警和检察院女检察员的询问,谢小红尽管有些紧张,但口齿清楚,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既然当事人属于自愿,那召大力的“强奸罪名”,自然不能成立,公安机关也就不能继续对他进行羁押。
不过,似乎是为了“平衡”,召大力虽然被解除羁押,却还留了点尾巴——取保候审!
也就是说,召大力并不是从此高枕无忧,万一将来谢小红再改口,或者本案出现新的关键性证据,他还是有可能再被关进去。
听到这个消息,连毛阳都禁不住冷笑了一声,讥讽地说道:“有些人办事,还真是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啊。”
肖跃进不懂,私下里向刀锋请教:“毛所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刀锋淡淡一笑,说道:“给秦书记一个面子。”
肖跃进还是有点懵,想了想,才终于回过神来。
这个案子,本来是秦伟亲自表明了态度的,现在全部翻过来,那位幕后推手,当然要给召大力留点尾巴。
“取保候审”就很合适。
一来给了秦伟面子,二来也给自己留条退路。万一将来事实证明搞错了,召大力真有大问题,也能解释得过去。
又不是说他没罪,只是“取保候审”而已。
有问题那就再抓回来嘛!
咋的,你能挑出我的毛病?
最令人无语的是,召大力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一千块钱!
对召大老板来说,他随便打个牌吃个饭,都不止花这么点钱。
这也叫事?
他现在只想快点离开那个地狱般的十三号监,连一分钟都不想多呆,鬼知道这三天,召老板过的是啥日子。
临走之前,鼻青脸肿的召大老板又恢复了往日的“荣光”,高高昂起头,冷笑着扫了一眼十三号监的所有“狱友”,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都给老子听着,老子记住你们了,每一个都记得死死的,都给老子等着。将来,哪怕你们去了外地,进了监狱,进了劳改队,老子也绝不会放过你们!”
召老板咬着牙说完最后一个字,再次扫视全场,这才潇洒地一个转身,留给全体狱友一个“高大威武”的背影。
颤抖吧,蝼蚁们,你们的末日即将来临!
但你要问,此时此刻,召大力最恨的会是谁呢?
当然不是十三号监的“霸主”李成远,而是送他进来的刀锋!
召大力琢磨着,出去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穿戴整齐,到刀锋面前去逛一圈,狠狠地打脸。
你一个小警察,还真以为能把我召大力怎么着?八壹中文網
做梦去吧!
你还能上天啊!
然后,召大老板便“心想事成”了。
在他走出看守所大门的一刻,他一眼就看到了刀锋。
当然,还有其他人。
那叫一个泾渭分明。
刀锋这边,只有三个人——刀锋,肖跃进,梅博华。
另一边,则乌泱泱的一大堆。
公务繁忙的陆天成陆校长亲自带队,身后跟着一票二中的老师,周志中则带来了十来位哥们,都是在岩门有身份有地位的老板,一个个衣着光鲜,手持比板砖还厚实的大哥大,嘴里歪叼着金装南烟,神情傲岸。
召大力出来之前,所有人都对刀锋怒目而视。
陆天成更是目光阴森,不住冷笑。
刀锋标枪般地挺立着,正眼都不看他们一下。
肖跃进梅博华一左一右簇拥着他,同样面色平静,目不斜视。
“哟呵,来了啊,刀警官……”
召大力一声怪笑,大摇大摆地直接冲刀锋走过去。尽管大力哥努力维持着自己大老板的派头,只可惜一个大秃瓢还是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大力哥的“形象”。
怎么看怎么滑稽!
这也是没办法,看守所有规定,不管是谁,进门先整个秃瓢再说——你小子胆敢逃跑,这明晃晃的大灯泡在人堆里要多显眼就有多显眼(注1)。
召大老板也不能例外。
刀锋嘴角微微一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刀警官,你不是很牛逼吗?现在怎么样啊?老子还不是出来了?你不服气啊?不服气来咬我啊……”
召大力骚包地在刀锋面前转了一个圈,摊开双手,得意洋洋地说道。
冷不防刀锋一伸手,就抓住了他的手腕,如同铁钳一般。
原本还骚包得厉害的召大老板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情不自禁地尖叫起来。
“你,你特么想干嘛……”
“喂,干什么?”
陆天成“阵营”的人也立马大喊大叫。
刀锋充耳不闻,手臂轻轻往里一带,召大力便一头撞进了刀警官的“怀里”,刀锋凑到召大力耳边,轻声说道:“召大力,你给老子记住,老子不会放过你的。你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总有一天,我刀锋亲手送你上刑场!”
“卧槽尼玛!”
召大力眼珠子瞪得滚圆,歇斯底里地嚎叫起来。
“你还不放过老子?你以为老子会放过你?”
“你给老子等着!”
“看你怎么死!”
注1:八九十年代,进看守所一般要剃光头,但后来有所改变。看守所的嫌犯,无需剃光头,只有正式宣判之后,投入劳动改造场所,才剃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