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云拜托李氏照看林清,他自是乐意。
李氏五年前嫁过来林家村,那会林清还在林家没嫁人,两家院子离得近平日里总会打照面。
一来二去,两人多多少少有了交情。
这会儿李氏进屋,林清见到他便要起身打招呼。
李氏见状快步上前扶住他,戏笑道:“快别动,要是动起来扯到身上的伤,你家妻主回来瞧见了,不得怪我没照看好你。”
“怎么会怪哥哥,哥哥能来照看我,我感激着。”
林清秀气的面庞带着几分不好意思。
“那可不好说咧!”
李氏扯着凳子靠床沿坐下来,脸上笑意不减。
“现下你可是你家妻主心尖尖上的宝肉疙瘩,连我瞧了都有些艳羡,总归是苦尽甘来了。”
几年前林清第一回没嫁上就成了鳏夫,第二嫁才嫁给了叶云。
三年里挨打受骂,虽说嫁了人没有不遭着的,可叶云往回只有打夫郎的本事,没有养家糊口的能耐。
村里人常常觉得林清可怜见,迟早有一日不是被打死就是劳累至死。
想到那些过往,李氏不由得握住林清的手替他感到庆幸:“清弟这回算是因祸得福,因你家妻主的祸得自个的福。”
“你家妻主自从摔上一跤就转了大性。”
“听猎户家的夫郎说,她为买到肉给你补身子,跑遍了大半个村子,花起银子眼都不带眨一下。”
提到妻主对自己的好,林清眸光微微闪烁,呐呐道:“我家妻主确实变了许多......”
就像李家哥哥说的,妻主这些日子待他似心尖尖上的宝肉疙瘩。
只是,看到温柔体贴的妻主,他既高兴又感到害怕,心里始终不踏实。
李氏看出林清不安的心思,拍了拍他手背。
话点到为止,不好再往下多说,毕竟没有人知道将来的叶云会待自己夫郎如何。
另一边,叶云赶着清早到了泉水镇。
抵达镇上,她本打算直奔柳巷,先取回青玉,出来后再去给林清买点好的布料做衣裳。
林清体虚多汗再加上气候炎热,一日下来换衣裳要换得勤,若不然伤口容易溃烂。
但就在她前往柳巷的方向时被绊住了脚程,放眼一看,镇上不知何时来了许多的难民。
一个个拖家带口,忍受着饥饿,了无生气。
“好心的娘子,行行好,给口吃的吧,我家孩子快不行了。”
跪在叶云跟前拦路的,是一个面黄肌瘦三十来岁的女子。
怀里抱着五六岁大的女娃,女娃瘦得皮包骨,气息已经十分微弱。
可叶云身上哪有什么吃的,仅是怀里揣了点银子。
当着这么多难民的面,她也不好拿出银子施舍,只怕银子一给这个女子,手还没握热就会被哄抢去。
到时就不是善心之举了,而是在害人性命。
女子仿佛看出叶云动了善念却有所顾虑,当即脑袋用力‘嘭嘭嘭’地磕在地面上,连磕了数个响头。
“求求娘子,求求娘子救救我的孩子,求求您了。”
不一会儿,女子的脑门就磕得皮肉开绽,血染青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