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度叹息道:“张真人与天鹰教关系复杂,他五弟子张翠山便是娶了白眉鹰王的女儿殷素素,可惜双双自刎于武当山,双方生了嫌隙,因此不愿与天鹰教和明教来往,若是交给他,他必然不许。”
常遇春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
周芷若在旁,听二人说话,她年纪尚小,不懂武林中的事,但也知道楚度要把她交给一个人。
她伸出小手,拉着楚度的衣角说道:“大哥哥,你不管我了吗?”
看着周芷若晶莹的小脸,楚度亲昵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说道:“大哥哥还有些事情要做,等大哥哥忙完了事情,一定上昆仑去看你,好不好!”
周芷若终究是个小女孩,她委屈的说道:“大哥哥,你一定要来看我啊。”
楚度面带笑意,连连点头。
对周芷若来说,楚度救了她的性命,自然是亲近的大哥哥,很是信任,既然大哥哥要送自己去拜师,那一定不会害自己。
楚度其实很无奈,但凡他能有一个月的时间,他都要亲自跑一趟昆仑。
十天时间,太短了,根本到不了。
送走常遇春和周芷若之后,楚度只能在附近游荡,无所事事,而十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
回到主世界,楚度觉得这一趟简直穿越了个鸡毛,除了和张三丰有点关系,其他屁用没有。
无奈之下,只好继续在南屏山练功,想要突破到先天。
对于穿越,楚度打算再攒一攒时间,暂时就先不穿越了。
在南屏山呆了足足有三个月,听说恶人谷的人离开了,楚度这才告辞离去。
三个月的时间,楚度一直在南屏山呆着,经常和方超他们在一起,时常和一些先天高手切磋对练,虽然还没有突破,但是实战能力却强了不少。
更是将思过崖上的各种剑法练了个遍,极为纯熟。
在南屏山的这段日子,和浩气盟的人关系也是越来越好,临走之时,方超还叹息道:“楚兄弟,若是有哪一天你改了想法,可以来这里找我,加入浩气盟。”
再三拜谢之后,楚度离开了南屏山。
扬州仍然是那个扬州,没有太多变化,楚度呆了没几天,便准备继续游历天下。
练就了武功,楚度这一趟出来,准备找一些山寨,挑了山寨,还能磨练自己的武功,这是再好不过了。
楚度依然骑着一匹马,腰悬长剑,行在路上。
踏上了游历之路,可是天下之大,他不知去往何处,索性便不去思想,随缘而行,一晃数日,不知不觉间竟深入了深山老林之内,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哪里。
但是无所谓了,感受山川之险,丛林之幽,渴时饱饮山露,饥时以野果充饥,心绪却是前所未有的沉静下来。
似乎在无知无觉间,心神已得到了某种催化,某种升华。
此时的楚度,心神专注于武学之中,脑海中不停闪过北冥神功、紫霞神功、神照经、空冥诀的心法奥秘。
这三个月来,楚度还仔细精研了辟邪剑法。
这门剑法虽然有些变态,但是楚度不必要练,只需要取其精华就可以了。
辟邪剑法的精妙之处在哪里?
就在于一个快字。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辟邪剑法的快,当真让人防不胜防,完全无从适应。
楚度仔细思索辟邪剑法,还有思过崖的各种剑法,试图能够融合起来,或者再研究的深奥一些,找到心中的一点灵机。
他缓缓在路上行,任由马儿随意的走,突有马蹄声自身后狂卷而来,一行十余人的骑士队伍呼喝着奔近,各个手持马刀,满脸煞气。
楚度瞥了一眼,是山贼。
那十余名山贼飞驰而过,队伍前方的首领手持一条马鞭,突然一鞭横扫下来,朝楚度打了过来。
楚度面色不变,头也不回,伸出右手,握住了马鞭,随后用力一甩。
那人手中鞭子不受控制,人随鞭行,从马背上飞了出去,摔在地上。
以战养战,自战斗中得到明悟与升华,不知有多少前辈高人遵循了这条道路。
楚度虽然常常与浩气盟的精锐切磋,但是无论如何,切磋永远比不上生死战。
那些山贼大怒,纷纷朝着楚度怒吼。
楚度微微挑眉,练了这么久,终于要动手了。
腰间的长剑乃是方超特意找人帮他打造了,削铁如泥,手感极好。
握着剑柄,楚度杀机升腾。
未等对面先手,楚度抽身而起,左手轻拍马背,自马背上跃起,长剑凌空划出,一道白色的寒光,划着诡异的弧线,奇快无比的刺出,在风中猎猎作响,当先两人山贼的头颅冲天飞起。
全场震动。
山贼们愣了一下,往常只有他们杀人的时候,哪里有人敢杀他们?
尚未从惊变中回过神来,楚度飞身跃入对方人群中,长剑锋芒闪过,剑气锋锐,逼迫众人不敢直视。
剑光冲天飞起,血色瞬间洒满长空,楚度凌空一斩,以剑当刀,当头一名山贼连人带马被血光撕裂成了两半。
楚度横剑在前,太阳光芒照射之下,那雪白色剑锋上的血滴,清晰可见。
一群山贼几乎惊呆了,一时之间,竟忘了冲杀。
杀!
楚度面色一寒,他没有任何心软,朝着这群山贼发起冲击。
以一对十几。
这不是普通人,山贼绝非寻常兵甲可比,纵是寻常山贼,其悍勇也可以一当十,而其中精锐更可以一当二十乃至三十,或者更多。
毕竟在这个世界,很多山贼都学有武功,哪怕就是普通的武功,也都有后天境好几层,高手的山贼,更是有先天,宗师境界。
单单看董龙便知道了,再想想董龙之上的十二连环坞首领,怒翻天宫傲,此人武功到底如何,楚度甚至猜测他会不会已经有大宗师的境界了。
ps:哔哔几句,这书写的很难看吗?如果不好看,指出来,我挺惆怅的,一天天的没有读者,我也不知道哪里写的不好,起码说出来,带着证据,我好改啊,这弄的我很尴尬,没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