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琼森家的院子里,最多的树是粉色樱花树。沿着院墙看去,除了大楼后面没有这树,其他三面都有。每年,满院子里都是随风飘飞的,如絮,如烟的细小的樱花。阳光金灿灿的铺洒来,整个院子里犹如镀金一般的耀眼。
只是那一天已入夏季,樱花的影子早已不在。唯有那婆娑的树影在风中飘舞。
很多人在洋楼上娱乐,欢笑,谈天说地,到处渲染着高档奢华,气派费凡的气氛。
只有很少的人在楼下闲步,独处。因为迷眼的樱花往往会乱人心绪,所以成年人未必喜好,唯有初涉尘世的少女才会对它情有独钟。她们喜欢它细碎精致的美丽,喜欢它飘渺如雾的风情。甚至于可以忽视它犹如昙花一现般的流逝。就像那时在很多青年中开始流行的话……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
而温可韵喜欢樱花,却是因为,它有一种凄迷的美丽。
她不懂花语,不懂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嘴里讲的……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她觉得如果是她喜欢的一个人,她定然会永生把他铭记。只要她真的喜欢他……于是,每次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就会想到马慊熙。他是那个,会让她永生铭记的人吗?她从来不敢去进一步的思考,她知道她和他的距离在越来越远。尤其是在上了初中的这年。
于是,她在这一年中几乎是不敢直面这个人,不敢去看他,不敢去思考和他有关的所有事情。可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却情不自禁地用笔在日记本上,记录下了关于他的点点滴滴。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养成了每天记日记的习惯。
也许在她记录日记的时候,她谱写的是自己内心单纯的,非常直接的想法,但是,当她自己在孤独的时候,拿出那些日记一看,她自己却会觉得很羞涩,很胆怯。她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这是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因为她知道,那个人,她不能喜欢,他是一个王子一样的,身上随时都闪耀着光芒的人,他有很多的粉丝,很多的追求者,而她,好比沧海一粟,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她只想把自己的心事记录下来,在闲暇孤独的时候,自己慢慢地品味。因为她觉得,她只能是这样留住他的每一个瞬间。
可是,她没有想到,她连这样的喜欢,都会被别人发现。尤其是黎末灵,她为什么要这样羞辱自己呢?
当黎末灵叫住温可韵,说出那番让她难堪不已的话的时候。她只觉得脑子里开始变得混沌不清,“嗡嗡嗡”的好像钻了许多的蜜蜂进去,自己好想找个地洞逃走,但是脚却像灌了铅,怎样也迈不动。
一阵晕眩向她袭来,一切开始变得模糊,但是,她似乎还是听见了黎末灵的笑声,那笑声中浸满了肆虐和冷嘲。只是她一直背对着她,没有让她看见她无声地浸满泪水的双眸。她伤心自己为什么成了这个女孩的敌人。她是一个从来就能退让的人,与世无争,勇敢面对生活,善良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而,身后的这个女孩却处处与她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