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时节,热浪滚滚。
南恒岭村的田地里,无数人正挥洒着汗水。
大太阳底下插秧,又是连续奋战了好几天,别说知青们觉得累,就连干了多年活的村民也有些扛不住。
“他娘的,这什么鬼天气,喉咙都冒烟了。”
穿着粗布衣衫的汉子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大声抱怨。
听了他的话,其他人也纷纷抱怨起来。
没办法,天气太热了。
水壶里的水都是烫的,干了半天活,根本不解渴。
“还是江知青好啊,有人给送水。”
一片抱怨声中,有人忽然幽怨地叹了一句。
人群中正弯腰插秧的青年抬起头,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个和气的笑容。
“杨叔,让婶子也给你送水啊,刚从水井打来的凉水可是最解暑了。”
听了这话,那汉子连连摆手。
“可得了吧,她也要挣工分呢,哪有时间。”
大家都沉默了。
是啊。
这年头哪家都不宽裕,谁不是争分夺秒的挣一点工分呢,工分少了,年底分粮食就少。
比起饿肚子,暂时不喝凉水还忍得下。
长青也没有再说话,弯下腰继续干活。
“欸,江知青,你媳妇儿送水来了。”
过了一会儿,忽然听到有人喊了一句。
长青割稻子的手一顿,他抬起头,就看到远处的小路上一个婀娜的身影。
正是他刚刚结婚不久的妻子林美秀。
“江知青娶了个好媳妇儿啊,心疼人。”
旁边扎着灰色布腰带的妇女摸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叹了一句。
众人都默默点头。
大队长家的女儿呢,还是初中生,可不是门好亲事嘛。
家里宠着长大,每天只要给干活的男人送送水就可以了。
听到大家调侃,长青脸上也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
“我去接一下。”
他放下手中的镰刀,快步走向田埂。
身后又传来一阵调侃的笑声。
很快,长青就见到了这一世的妻子,林美秀。
她带着草帽,两条辫子整齐乖巧地搭在肩前,小脸白净,一双眼睛看着人的时候自带三分柔情,是一个顶漂亮的姑娘。
不过,此刻她看到长青走近,脸上却并没有欣喜,反而带着几分不耐烦,眼神中也是冷冷的。
长青正有些渴了,自然是不在意她的态度,接过水壶倒了一搪瓷缸的水,呼噜噜就一口灌了下去。
“美秀,谢谢你。”
这是从水井刚接的水,还带着山泉的凉意。
一口水下去,他感觉身上的燥热都散去了不少。
他这吧唧嘴的样子让林美秀又皱了皱眉。
还是知青呢,喝水跟村里的汉子没什么两样,实在是有辱斯文。
不过,前面很多人在干活呢,不少眼睛还在往这边飘,她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默默地接过水壶,然后拎着盒子又去给其他家里人送水了。
“路上仔细点,别摔着。”
长青还仔细叮嘱一句,才回去干活。
回到田地里,长青自然又受到一番调侃。
他照例不好意思地笑,低着头默默干活。
这是一个架空文的衍伸世界,类似于华国六七十年代。
原主江长青,是南恒岭村的一名知青。
嗯,就一普通知青。
没有什么牛逼的背景,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才华,长相嘛,也一般般。
家里弟兄众多,也顾不上他。
好在他比较勤快,在村里干活从不马虎,日子也还过得下去。
这样不起眼的人物照说娶一个普通村姑都难。
谁能想到他竟然娶到了林大队长家的女儿,南恒岭村一枝花林美秀呢。
这结果不仅村里人大跌眼镜,就连知青们都是万万没想到。
林大队长可是村里说一不二的实权人物,林美秀就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从小都被宠着长大。
甚至她还读到了初中,是村里姑娘中少有的文化人。
更让人羡慕的是,在嫁女儿时,林大队长还组织人给盖了三间房子。
这让原主再也不用挤在知青点,而是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
村里人都说江知青命好。
而且这媳妇儿还对他特别好,经常在他干活时候来看他,送水送饭什么的,羡煞旁人。
可这其中的道道外人怎么知道呢?
事实上,原主与林美秀结婚的原因十分戏剧化。
他参加林家大哥的酒宴,结果喝了点酒醉了,醒来就躺在了林美秀的床上。
这个年代可是最重名声的,一个流氓罪下来,就能挨枪子儿。
好在林家不计较,纠结一番后,让两人尽快结婚。
原主不是个酒量大的,迷迷糊糊发生了啥事根本记不清,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心里早就慌了。
况且林美秀是村里年轻人最想娶的女人之一,他哪有资格拒绝呢。
一切听从安排,就接了婚。
这两个月成婚以来,林美秀虽然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十分恩爱,实际上,两人根本没有同房。
林美秀的理由是,他们结婚太仓促,还需要培养感情。
原主也没有在意。
想着反正是一辈子,时间还长着呢。
偏偏过三个月,林美秀肚子大了起来,一检查,竟然是怀孕了。
原主一开始有些懵,但很快接受了。
毕竟那一次喝醉了酒,办了事儿也有可能。
刚好这时候村里小学招老师,林大队长就给原主弄了一个教师职位。
让他又更多时间陪伴怀孕的妻子。
原主自然是心中无比感激,发誓要让一家子过上好日子,他除了教书之外,还承担了家里的所有活计,让林美秀安安心心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