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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怕与不怕(1 / 1)

同样的月色,也同一时间也照在了临梓城。但不同的是,城内外数十万的火把光芒,将这轻柔圣洁的月光遮蔽地了无踪迹。

此时的临梓城,战火已经燃了五天。

五天前的那个夜晚,乌其恩带人去帮王老夫子搬运秋粮,当最后一车粮食进城后,斥候的军报便分别送到了静王康世华,与武威军云骧将军的手中。

北狄左贤王乞颜塔里台的左路大军,距离临梓城已经不足四十里。后军粮草营寨驻扎于龙脊山脉分支的丹朱岭,前军继续前行,应该不出两日便会抵达临梓城下。

行军速度之快与超出预估的兵力,着实让临梓的将领们有些吃惊。几天前,静王康世华便与各路将领见了面,商谈了几次。因为并州军的骁骑将军温之同一直身体有恙,所以只派了参将过来。

对于并州军,康世华真是有些恼怒,但也是无可奈何。并州军不属北境云州辖制,原本是要听从武威军调令的,但在与武威军云骧将军郑习凛的言谈中,康世华又感觉到云骧将军似乎有些难言之隐。

虽然自己也是皇子又是静王,但康世华知道,并州军与其领军的温之同是太子康世宸所辖制的,尤其是骁骑将军温之同更是出自太子府。虽说是朝廷要求并州军战时要听命北境军的调遣,但能否调遣的动还要看太子与兵部的意思。自己只是领的云州制一职,论起来还真的没有那么大的权力,这也是他无可奈何之处。

至于云骧将军郑习凛,似乎也是对并州军有所不满。但看样子他也没有办法,即便是太子的外祖父,在身为储君的太子面前也终究是君臣有别的。

临梓城是座大城,有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几日来,城里的军士们一直都在忙碌,骑马的军卒与载运物料的牛车在城中往来穿梭,各种守城物资不停地向四门处的城墙上运送。

见此情景,城中留下来的百姓不免更是紧张,进出来往间脸上多是惶恐之色。

城北市井巷的“别坊”里,唐婉珒正在细心地收拾药架抽屉里的药材,她要将这些药材分类地装包起来。从城里的情形以及听来的传闻来看,她估计北狄的军队不过几日就会打过来了。想必到那时,守城的军士一定会有人受伤流血,自己尚懂得医术或许还是能出些力的。

小丫鬟云裳在旁边桌子上打着包问道:“小姐,这白芨和卷柏都是止血的,要放到一起吗?”

少女正将抽屉里的药材拿出来递给身旁的云雯,闻声回道:“不要放到一起,卷柏不仅止血,还有化瘀的功效,白芨化瘀便是差些,分开包吧。”

此时的唐婉珒已是忙了一个上午,光洁的额头上有了些许汗水,白皙如玉的脸上泛着晕红。她抬手拭了一下额头,碰到了刘海,粘在秀发上的一粒药尘迷了眼睛。

唐婉珒赶忙闭上眼,又使劲地眨了几下,微翘的长睫毛上下跳动着。一双明眸或是被药尘磨得厉害,眼中竟有了少许水气,开阖之间更显得眉眼盈盈。许是自己也有些气恼,使小性子般地瘪了瘪嘴,鹅蛋脸上便现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尤是精巧美丽。白细布的深衣并没有遮挡住她那苗条的身形,倒更衬出了一份清雅秀丽来。

桌子旁的云裳看出了少女的不适,紧声问道:“小姐,怎么了?”。

“没事,迷了眼,好多了,休息一会儿吧。”唐婉珒又眨了几下眼,感觉好了许多,便招呼着云雯一同坐在了木桌旁。

云裳见自家小姐没有什么事情,便将桌上包好的药材捧到了旁边的柜子上,顺手打了盆清水走了回来。三人洗罢手,便围坐在了木桌旁。

小丫鬟双臂撑在桌面上,用细如葱白的小手托着自己白嫩的脸蛋儿,一双乌黑的眼睛灵透地望着身边的小姐说道:“小姐,我听巷口的刘婶子说,二牛哥到北门城墙上去了。”

唐婉珒拿起桌上的壶倒了一杯水,轻轻地抿了一口回道:“是呀,二牛哥是辅军,这个时候是要参与守城的。”

辅军是北境云州特有的,自徐清砚接管北境云州军务后,便协同静王康世华办了这件事情。云州境内的每族每户都要挑选身强体壮的年轻男子,送到当属军营中进行受训操练,其操练的强度与正常军伍士卒一样。不过这些人只是每天在一定时间里受训,并不驻于营中。由于如此,不仅强健了身子还习得了武艺,况且还给与一定的钱粮,所以云州境内的百姓也都很支持。

另外,云州府每年还会从这些人中选出优秀的,填补到骑兵或青甲步兵中。那代表身份的盔甲,是这些受训辅兵一直所向往的,能够成为云州府兵,也是这些青壮男子们的殊荣。因此在受训过程中更是苦练拼杀本领,久而久之辅兵也有了很强的搏杀能力。

唐婉珒知道临梓城里也有大量的辅军,这些人都有着与北境云州军一样的勇气和搏杀技巧。唯有不足的便是沙场经验了,有时候在两军对敌上,经验常常会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

想到这些不禁让少女她忆起了自己的父亲和哥哥,虽然那时自己还小,但她知道父亲和哥哥是久经战阵的,就如现在临梓城里的将军们一样都是有大本事的,可为什么会那样呢?这件事情唐婉珒有时不太愿意去想,因为每想一次便会多一分仇恨,而这仇恨又会像块巨石一般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深秋的凉风透过缝隙钻了进来,唐婉珒站起身走到了窗户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去,仿佛吐出了心中积压已久的苦闷。

便在这时,屋外的城中响起了急促地钟鸣声。

四天前,当秋日的骄阳如约地挂在天穹的正中时,静王康世华站在了临梓北城的城楼上。

望着城前不足十里处那黑压压一片的北狄军,他不由地心中一寒,就连放在城墙上的右手都紧紧地握了起来。

康世华承认自己不是个统兵之人,也与徐清砚笑谈过此事。因为他清楚地了解,自己并没有统兵之人所具备的果断与决绝,自己的心太柔了,这是一个将军所不应该有的。但是无论平素多柔软地心,此时也必须要强硬起来。

康世华望着身侧的雅若小声地问道:“怕吗?”

一身赤红盔甲的雅若,正望着城下连绵数里的北狄军。秀目中透着坚毅和冷酷,牙齿咬着嘴唇让自然上翘的嘴角没有了往日的弧度。

听到静王康世华问话,雅若转过头来,抿了抿嘴笑着说道:“不怕,在你身边我就不害怕。”

康世华笑了笑,只不过笑容有些苦。

“不怕”这话说起来容易,但世人在生死抉择时,又有谁能不惧怕死亡呢。“怕”是人的天性,“不怕”是此时的责任,心爱之人与城中数万军卒百姓便在这里,他们将生命托付给了自己,即便是怕,自己也要承担起这份责任。

临梓城外北狄左路军的中军大帐里,乞颜塔里台正端坐在覆着狼皮的椅上。那是一张很完整的灰色狼皮,令人生寒的狼头此时正耷拉在椅背后,尖锐地狼牙裸露在外。狼皮很大,大到覆盖了整张椅子垂到了地面。看其皮毛应该是一只草原狼,就其大小来看似乎是只狼王。

乞颜塔里台的身形瘦高,他的瘦并不是瘦弱。如果褪去身上的衣物,便可看到他全身隆起着结实的肌肉。浓黑的眉弓下藏着一双深沉果决的眼睛,便是这双眼睛透出的光芒,就会使人感觉到一股锐不可当的威势。棕色的牛皮铠甲紧缚于身,衬出了他劲健的身材。想来应是常常修理,丝丝不乱的胡须飘于胸前,显出了一副儒雅之态。

乞颜塔里台素日里很是喜欢自己的胡子,或应该说他很是欣赏汉人的儒生形象。他在幽都城里见过戏子扮演皇帝的样子,都是这样的。他读过很多汉人的书,兵事的,礼制的都读过。他也会常常想,若是以后承了汗位当了皇帝,也要以仁治国少生杀戮。但那终究还是以后的事情,当下之时只有杀戮才能换来以后的仁慈。

“卫朝的武威军在东南的樊骊,据说这是一支可战的兵力,他们与临梓的守军相互照应,形同臂膀。樊骊虽后有黑山作保,但前方开阔平坦,适合骑兵穿插进攻,也对强攻夺营有利。咱们先围了临梓城,断了临梓与武威军的联系,然后再拿下樊骊,就如同砍了临梓城的右臂。若是荆山来援,我们就以围打援断了临梓的左臂。那么临梓也就孤立无援了。”乞颜塔里台用手抚摸着椅子扶手上那光滑的狼皮,继续说道:“右贤王的右路军,会将平阳的守军牵制在那里。只需六日我们便可拿下临梓城。待到右路军攻破平阳城,两军会合向南挺进。到时候,我们一起看看卫朝的都城到底有多繁华,哈哈哈。”

乞颜塔里台的眼中露出了贪婪的目光,肆意的笑声传出了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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