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人,晚辈突然想起,无论是十年前,还是五年前,沈三笑出现的时候,都是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
朱广权和李令先二人面色都变得很难看。
李北牧继续说道:“先前那两个案子皆不是沈三笑所作,唯有刘三这个案子,才真正算得上是沈三笑出手,而他之所以杀刘三,是因为刘三模仿了他,所以……”
“所以他极有可能还会再制造一起灭门惨案!”李令先咬牙切齿地说道。
“令先,走,现在就回去,通知各路捕快衙役,征调里正和快手,各街各巷加强巡逻,一旦发现特殊情况……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沈三笑诛杀!”
“是!”
事到如今,纵是朱广权这个文弱书生,都逼出了一丝杀气。
随后三人也没再闲聊。
李北牧叔侄二人骑马,朱广权坐着马车,一路赶回了县衙。
在外奔波了一上午,再回到县衙时,已是到了未时,也就是下午一两点钟。
还是早上吃了两个大肉包的李北牧,已是饿的饥肠辘辘。
加上他还在刘三的院子里吐了一肚子酸水,此刻的他,已是饿的前胸贴后背。
回到公署,很快便有专门的衙役送来了午饭,只是一见到饭菜,李北牧就不自觉地想起了刘三的死尸和满地的鲜血。
还有昨天在画春坊见到的那血腥人头。
“呕——”
他又捂着嘴巴冲出了公署。
“吃,这点小场面算什么,你二叔我当年从军的时候,那好些人肠子都被砍出来了,又自己伸手把肠子一塞,扛着刀又冲上去了。”
李令先边说,一边大快朵颐,丝毫没有影响。
“放屁,肠子都出来了,哪里还动得了。”李北牧甩了甩脑袋,又重新坐了回去。
李令先嗤笑一声,“细皮嫩肉的。”
粗鄙的武夫……李北牧心中开始互相伤害,又强迫着自己吃了几口,便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
李令先没再管他,匆匆吃完午饭之后,把嘴一抹。
“你在这好好休息,我去找老朱。”
“去吧去吧。”
他走后,李北牧又将饭菜扫到一边,伏案小眯了一会。
再次醒来时,终于恢复了点精神。
饭菜被人收走,不知何时回来的王天成坐在对面整理着卷宗资料。
瞧见李北牧醒来,他放下手中的卷宗,笑道:
“李公子,饭菜都凉了,我便自作主张让人收走了,不知您还吃不吃,吃的话我这就喊人。”
“不吃了。”
李北牧起身舒展了一下身子,“我二叔呢?”
“李大人还留在朱大人那边,没有回来。”
“嗯。”
“有纸笔吗?”
“有有有。”
王天成赶忙从后头抽出几张白纸,又取出一支上好的狼毫,双手递上。
“给我找个空房间。”
“这就有。”
王天成起身走到身后,在书架旁推开侧门,“这里就有,是李大人平时休息的地方。”
李北牧拿着几张白纸,跟着进了房间。
房间不大,就一张木床和一张书桌。
王天成识趣的掩门而去。
李北牧很自然地走到了书桌后头坐下,开始复盘这两天的事情。
何来甫案是刘三做的,暂且不提,可以先搁置一边。
首先就是昨天在画春坊……不对,李北牧一拍脑袋,懊恼道:“王天成。”
“嘎吱——”
房门推开,一个人头探了进来,谄媚笑道:
“公子有事?”
“昨天画春坊的案子知道吧,把卷宗拿来给我看看。”
王天成略一迟疑,便点点头,“好嘞。”
不多时,他便抱着一册文书走了进来,“朱大人也是断案如神,昨天发生的命案,当天就破了,听说现在连海捕文书都已经发出去了,估计要不了多久,人犯也就能落案了。”
“嗯。”
李北牧没说话,他始终觉得,这勾栏案,和沈三笑必定有着关联,如若不然。
为何这两地,都会留下相同的檀香味?
他不相信这连接的这么紧密的两个案子会是巧合。
【八月二十二日戌时三刻,死者徐杰单独来到画春坊,其间坐在一楼看戏,并未走动离开。
同日下午,凶手周铭在画春坊定了雅间包夜,三楼甲申间。
约莫亥时一刻,周铭将徐杰约上三楼甲申间残忍杀害,并将其头颅割下置于桌面,随后周铭离去。
八月二十三日,画春坊的春儿打扫房间,意外发现尸体……】
卷宗上记载了案发经过。
也记载了两人的身份信息。
徐杰是十几年前的秀才,但久未高中,为了弥补家用,他便经营了一家香烛店,以此维持生计。
凶手周铭是他的邻居,两人因为家中地产争地争水,仇恨积蓄已久。
据邻居供词中描述,早在案发之前,两人都有了数次斗殴。
就连家中妇人,都经常隔着围墙对骂。
只是没想到,邻里争斗最终竟会演变成如此凶残的命案。
可都这样了,这徐杰竟然还敢赴这鸿门宴……脑子吃屎了?
不对,万一周铭说点了好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姐姐呢?换成我的话,我肯定也会去……李北牧摇摇头,继续往下看去。
看完所有的卷宗。
李北牧也从中提取出了一条信息:铁证如山。
作案动机完备。
画春坊可以提供甲申间的包夜登记信息,人证俱全。
除却没找到的凶器之外,这案子几乎已经算得上是结了。
可这样的话,这案件就真和沈三笑没有任何关联了。
再者,这周铭杀人之后都留下如此明显的破绽,看来他是完全没有准备掩藏身份,可这样的话,他还逃什么?
还举家逃离。
这是第一个疑点。
另外,在家中和大老婆她们商讨的时候,已经几乎可以断定,杀死徐杰的是个武艺高强的凶贼,不然不可能一刀断首。
可现在从卷宗上来看,这凶手周铭就是个开杂货店的文弱书生,哪来的手段砍头?
难道有些人表面上是个书生,背地里其实是个铠甲勇士?
这是第二个疑点。
李北牧甩了甩脑袋,只是在白纸上写下“檀香”、“身份”。
在之后就是今天的刘三案了。
想到这,他又在纸上写下几个字,“身高”、“檀香”、“纸钱灰”。
思索片刻之后,他又将身高划去。
我已经将身高和鞋子的信息透露给了朱广权,他只要脑子没问题的话,肯定会去收罗调查。
那么如此一来,就只剩这檀香和纸钱灰。
哪里会经常用这檀香呢?
洗脚店大宝剑……不对不对,好的茶馆一般会用檀香,除此之外就是寺庙道观里头,也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