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繁星点点。
沈思雨在房间里开始直播打游戏。 如她所说,再不开播那些粉丝们真的要脱粉了。 陆仁嘉则是闲着无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手机上却没有打开沈思雨的直播间。 而是背着她,刷着一个又一个漂亮妹妹的舞蹈视频! 分屏、双倍快乐,三屏、三倍快乐。 真香! 有一说一,背着女朋友偷偷干坏事,还是非常刺激的。 这份快乐没有持续多久,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陆仁嘉收到赵忠明警官打来的电话。 两人算得上是老朋友了,因此他这次透露的消息有点多。 人在傍晚时分已抓捕归案,罪犯一回到所里,警方就立马展开了审讯调查。 接着,赵警官不仅将调查结果挑重点说了一下,还分享了一下抓捕审讯期间发生的趣事。 主要就是关于关小琳,也就是那个老板娘被抓时的反应。 赵警官听他同事说,关小琳被拷上的时候就浑身开始发抖,随后就是一直哭,连下车都要人搀着。 甚至进了审讯室还哭了半小时,哽咽到说不出话来。 真是服了这个女人。 听得陆仁嘉脑海中瞬间脑补出当时的场面,随后便是一顿哈哈大笑。 他可没有任何同情的意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 “目前证据链已经收集完善,只剩下将移交检察机关发起诉讼了。”事情说完,赵忠明警官便挂了电话。 而收到这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陆仁嘉当即高兴得拍起了大腿。 警方这办案效率真是没得说! 心中默念系统,查看任务进度。 任务名称:贪婪的代价! 任务要求:购买黄金首饰涨价后被恐吓退还或者补全差价,如其所愿,然后反手送他们进去接受教育! 任务完成度:60% 接下来该干什么就不用说了。 陆仁嘉直接把电视关掉,手机上漂亮妹妹跳舞的视频也不看了。 不过,细心的他点开了历史记录,右上角管理,左下角全选。 删除!确定! 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机画面,给自己比个耶。 坐在工作室房间的椅子上,陆仁嘉先是花几分钟整理了下思路。 随后,面对镜头。 “各位家人们大家好,你们亲爱的家长又来给你们开课了,这期视频呢,是关于敲诈勒索。”
“事情是这样子的,前段时间我路过一家珠宝店,当时店里在做活动,我看价格也比较便宜,就购买了一点黄金首饰,没想到还没过半个月黄金就涨价了。”
“我本来也没注意这件事,但是,凡事都有个但是。 那个珠宝店居然找律师事务所给我寄来了律师函! 咳咳,我现在也是收到过律师函的男人了。 给你们看看律师函长什么样子,仔细瞧瞧。 在上面,他们居然说我这是不当获利……” 随后,又介绍了后续接到老板娘的短信和电话,对方上门进行恐吓、敲诈勒索。 自己事后察觉不对劲去找律师咨询,在律师的建议下又去找店员求证,然后报警。 最后说了下报警结果,二人均已被抓捕归案,不日将移交检察机关发起公诉,等待法院进行审判。 简单的把这次经历重新讲述一遍,陆仁嘉有些心累,这UP主真不是好当的。 随后他打开电脑对视频素材进行剪辑,该打码的打码。 视频制作完成,在即将点击发布的那一秒,陆仁嘉突然停了下来。 还是等判决出炉后,把结果加上再发布视频吧。 这样一来家人们一镜到底,看得也更开心,就不用焦急等待后续结果了。 他可真是为粉丝们着想啊,不像某些UP主,只会水视频。 打定主意,陆仁嘉收拾了下电脑就走出房间,打算再去寻找下快乐源泉。 然后,他发现沈思雨居然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枕头在那玩手机。 “你今天这么早就下播了?”
陆仁嘉走过去问道。
“不是你让我早点下播,说晚上有正事要干嘛?”说到最后,沈思雨红着脸低下了头。
??? 愣了一下,陆仁嘉掏出手机看时间,发现才十一点。 再看看沈思雨的反应,他哪里还不明白啊! “原来你也想干~啊!”陆仁嘉戏谑着拖长了音调,然后将沈思雨一把抱起,走向了卧室…… 洗澡去咯。 …… 又是美好的一天。 如你所见,陆仁嘉正在温香软玉中逐渐苏醒,睁开眼睛。 看着窝在怀里眯着眼睛的可人儿,陆仁嘉不禁发问。 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觉睡醒,眼角没有眼屎的美女吗? 轻轻为她拭去秽物,陆仁嘉满意的亲了下沈思雨白嫩的脸颊,起床。 洗漱完毕,在一场激烈的扑克大战后,两人补充了下剧烈运动消耗的能量。 窝在沙发里,如胶似漆。 时间滴答滴答的消逝了。 荣升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内,金伟华正在专心处理手中的材料,而后便听到了敲门的声音。 他抬头看了一眼门口:“请进。”
接待员妹妹走进来,手上拿着一封信函:“金律师,这里有您的一份快递。”
不就是一份快递,值得特意送进来? 他满不在乎地接过,又随意扫了一眼。 嗯?律师函? 金伟华扶了扶眼镜,有点不相信自己看到的是真的。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他居然收到了律师函! 接待员妹妹什么时候离开的他也不知道,金伟华律师的心神已经被这个快递吸住了。 他迅速拆开快递,紧接着一封律师函便出现在眼帘下。 “星月妍媚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致:金伟华先生 ……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及陈述,XXXX年XX月XX日,贵方向我方当事人陆仁嘉先生发了一封律师函,上面明确指出了我方当事人侵犯了贵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构成侵权。 根据星月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一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贵方基于错误的事实发律师函,其内容严重失实,涉嫌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名誉权等,并涉嫌诽谤、恐吓…… 鉴于此,本律师认为,贵方必须要对律师函和其声明的内容失实担负责任,并向我方当事人赔礼道歉……” 看到妍媚律师事务所的时候,金伟华不由得瞳孔一缩。 律所双骄四个字亦是同一时间蹦出脑海,那对美女双胞胎…… 金伟华突然变得紧张起来,虽然是他和她们是同一时间出道的。 但两者之间,却犹如萤火与皓月一般,岂敢与之争辉。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怎么会跟她们对上了呢? 看着律师函上的内容,金伟华皱起了眉头,第一时间拨打了朋友吴立明的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听着手机里传出的忙音,他一颗心沉到了谷底。 出事了! 经过多番打听,金伟华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 他妈的,他们夫妻居然进去了。 进去了其实跟他没有什么关系,但是那个律师函…… 因为听信委托人的一面之词,没有进行查证就罢了。 他居然在用词上不严谨,导致被抓住了马脚,这…… 罢了,就当花钱每个教训吧。 至于对簿公堂,金伟华没想过,他还是要点脸的,这波他明显处于下风,对方也够仁慈了。 想清楚一切,金伟华拿起手机拨通了律师函上的电话。 …… 下午的时候,陆仁嘉接到甄妍的电话,律师函的事情已经搞定。 陆仁嘉丝毫不觉得意外,没有把握的事情甄律师也不会提。 不过这通电话,陆仁嘉却是接得小心翼翼,太刺激了。 因为沈思雨正跪在地上,嘴里含着有温度的冰棒,吸溜吸溜的发出了声音。 挂了电话,陆仁嘉摸摸她的头,问道:“好吃吗?”
这番话惹来沈思雨一顿白眼,嘴里含糊不清的飘出两个字,好七。 最终,冰消雪融,沈思雨掩着小嘴,默默抽出了一张纸巾主播擦拭。 陆仁嘉却是一把拉住她,贴心的为她抹掉了嘴角边的残余。 涂抹在她嘴唇上,泛着晶莹剔透的光泽。 “不要浪费。”
“你说你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这么喜欢吃冰棒,也不知道害臊。”
陆仁嘉戏谑道。
沈思雨抬起泛着红光的小脸,扬了扬秀气的小拳头。 “不许说,下次我还要吃!”说着,她掰着白嫩的手指数了起来:“草莓味、香草味、蓝莓味……” “各种味道都要买一遍!”
“行行行,一定把你喂得白白胖胖的……” 话没说完,沈思雨张牙舞爪挥舞着小手扑了上来,又是一阵嬉戏玩闹。 同居生活过得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一日三餐 日子过得很平静,却充满着幸福的味道。 在一个星期后,陆仁嘉终于收到了赵忠明警官发来的判决书。 这也就意味着,系统发布的任务终于要完成了。 回到工作的房间,打开电脑使用PR,完成了最后的剪辑。 发布,等待审核。 客厅沙发上,收到消息的沈思雨自然是开始了幼稚的行为,捧着手机在那不停刷新。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
“要你管!”
沈思雨当即回应。
陆仁嘉嘴角抽了抽,准备作弄她一下,于是也拿出手机在那刷新。 “哈哈、、” 沈思雨笑声刚起,便戛然而止。 因为她发现其评论上方,有一个叫‘路人甲’的ID特别刺眼。 她别过头看向身旁的男人,发现他正一脸笑意的看向自己。 “啊呀呀呀~~你不是说幼稚吗?怎么这都要跟我抢!”沈思雨抓狂的嘶喊着,无规则扭动着上半身,气得胸口跳了两跳。 随后嘟起小嘴,气鼓鼓的看向陆仁嘉。 那模样,看来没有几瓶酸奶是哄不了了。 陆仁嘉觉得沈思雨生气的样子可爱极了,只好一把将她抱入怀里。 说了些甜言蜜语,喂了点琼浆玉液。 然后,两人相拥着看起了刚刚发布的视频。 经过刚刚两人的一番嬉闹,评论和弹幕已经非常热闹了。 【律师函警告!】 前边一堆家人在刷,玩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律师函的效力就等于:我生气了!不给我就起诉你!】 【律师函屁用没有,有本事就发张法院传票过来啊!】 网友们这么认为也很正常,众所周知,律师函常常被叫做一封“合法的恐吓信”。 律师函上通常写着,依照法律你应该做哪些事情,如果你不做,我们就要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啦。 其实就是给收到律师函的那一方心理暗示,以一种合法的方式作出强硬的态度,以此逼迫人就范。 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若是行得正,对于这些子虚乌有的警告完全不必理会。 【上门恐吓威胁加敲诈勒索,真刑啊!】 【这要真是店员误报,希望店家理解店员,让她少赔点(狗头)】 【女店员:这锅我可不背!】 【店长的电话居然是快递员号码,搞笑来的吧,哈哈】 【看完了,就是这个店长想私底下赚个差价,谁曾想遇见了路人王……都给爷死!】 【老板娘真的腿脚发软了吗?我有个朋友想看(狗头)】 “这个弹幕不正经。”
窝在陆仁嘉怀里的沈思雨突然指出来。
陆仁嘉默默注视着她,似乎在说:你看懂了,你不对劲! 这一刻陆仁嘉也终于明白,之前确实不是他想歪了,沈思雨是故意的。 她的小脑袋瓜里,估计一天天都是火车的声音吧,呜呜呜~ 这个小插曲马上过去,视频播放到最后。 判决书出来的那一刻,满屏的‘舒胡了’铺满了手机屏幕。 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吴立明和他妻子关小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恐吓、威胁等手段,非法占用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该行为违背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该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未存在疑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吴立明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关小琳作为本案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看到这,陆仁嘉也不免有些激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