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巾起义(1 / 1)

“夏烨、夏烨,醒醒、醒醒,快起来。”

我催促着还躺在木板床上熟睡的夏烨:“你来三国时空已经很久了,现在又和刘备相处在一起,你要把握好时机,借助他的能力,重新宣扬墨家精神,辉煌墨门。”

趴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夏烨支吾的说:“嗯,知道了,我尽量去做,你多补充点知识,我这边没地方补充,天天陪刘备编草鞋逛街的,一本像样的书都看不到,更别说只关于墨家的书籍了。”

我:“墨家资料的补充你不用担心,你只要有心跟上我的思维指令就可以了,可不能一天天的就知道玩呀。”

烨:“天天陪刘备编草鞋、草帽的,能有啥好玩的,我想的是和刘备比试切磋。这老兄有两下子的,我看见他晚上拿着棍子拟作剑耍得虎虎生威的。我却啥也不会,还说谎是他的同门师弟,我猜他早就知道我是假冒的,但他却没有戳穿。我都不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我:“刘备在三国可是一方霸主,三足鼎立的王者,城府很深的,你这样什么都不会的人跟着他,也只有前期他才会搭理你,后期他做大了,你根本就不入他的法眼。好好珍惜这段时光吧,实在瞒不住了就跟他坦白吧,他自诩为正人君子,不会为难你的。”

烨:“好吧,我看好时机坦白,能瞒得住还是要瞒的。”

我:“嗯嗯,你好好睡吧,不要整天就知道玩,跟着刘备学点武艺傍身,起码能打得过强盗土匪。”

烨:“是了,谢老哥提醒。拜拜,别打扰我睡觉了,困啊!”

两个时辰过后,夏烨起床收拾完之后来东屋敲门,叫刘备带着他一起去集市卖草鞋草帽。刘备不在东屋,在屋外的后院编了一堆草鞋和草帽。夏烨在东屋没找到,便出门去寻刘备,在后院遇到正坐在小板凳上的刘备,在认真的编织。刘备好心的道:“贤弟,起床了,昨晚睡得可好?”

烨:“多谢兄长关心,睡得很是舒适。”

备:“哦,如此我便心安了。早饭我母亲已经备好,你收拾一下,一起来客厅吃吧。”

烨:“多谢兄长体贴,烨无才无能,想与大哥学艺,留一技伴身,下次遇上几个土匪强盗,能够轻松应对。”

备:“我也武艺不精,平生所学亦是家师传授,空闲时便捡起来练习,不至于忘记。你若想学,我便传授于你,每天晚上跟着我练就可以了。”

烨:“多谢兄长关爱!”

随后抱拳作揖,洗脸吃饭去了。其实这里已经露出马脚了,同拜在一个师傅门下,刘备会武艺,而夏烨不会。像刘备这样的枭雄一眼就可以看出,之所以没有明说,我想也是他对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多有同情,但更多的是想把他培养成自己的臂膀。不过刘备能否拿捏得住,还得看我的心情。饭后,刘备带着夏烨来到集市卖草鞋,在路边摆着一个地摊,不时叫卖一下。来来往往的人很多,来买草鞋草帽的人,都是穷苦出身的佃户,一文钱的买卖,有时候刘备看见佃户的草鞋烂得不能再穿了仍然舍不得换,等到集市收摊的时候,卖剩下的草鞋草帽,不带回家去而是送给了那些非常穷苦的佃户。刘备编的草鞋还是很精致的,穿着不伤脚,草鞋里面垫脚的那一层是用水泡过一晚晒干的,草条搓得柔软才编织成鞋垫的,穿着很是舒适。夏烨也穿上了一双,是刘备送给他的。穿在他身上,我也能体会到草鞋的柔软。刘备是真的把夏烨当作弟弟对待啊,若是夏烨从小受到那个时代儒家独尊思想的熏陶,我想他肯定会誓死效忠刘备了,可惜他不是,他和我一样具备现代思维,自主意识非常强,没有奴性人格。不过,还是很感激刘备的关心的。这个时候还是汉灵帝在统治天下,买卖官爵很是常见,汉灵帝就经常性的明码标价卖官职获取财富充实国库,供自己享乐,天下的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贪官污吏无情的压榨老百姓。东汉王朝已经处在末路,华夏大地上即将烽烟四起,安守土地本分劳作的农民已经化作流民,参与山匪抢劫。很多村子都在有影响力的族人带领下修筑了土堡等防御工事。涿郡楼桑村也一样,在刘备的族叔刘元起的带领下,依山修筑了一个土堡,抵御占山为王的寇匪。每次去州郡的集市去卖草鞋,都得做好被打劫的准备。当然周边那些土匪是看不上这些佃户的,顶多就是打劫损失了人手,来抓几个壮丁充当自己的手下喽啰。公元184年,这一年的春天,太阳比往年更热烈,火辣辣的炙烤着大地,刚下地的庄稼苗没几天就旱死了,家无余粮的佃户束手无措,地主阶级又是极尽压榨,汉王朝为了应对匈奴的边疆战事,又是极尽的收取赋税,逼得穷苦的百姓走投无路,终于在巨鹿人张角的号令下喊出了起义的口号:“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张角的势力很快壮大,并向官僚地主阶级发动了猛烈的进攻,整个中原已成燎原之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黄巾起义军势不可挡。腐朽的东汉王朝无力应对这种形势,只能向各地州府发下诏书,自行招募兵勇抵御黄巾寇匪。各地州府拥有了自行招募兵勇的权利,那便说明东汉王朝已经腐朽到了极致,大厦将倾,正是英雄逐鹿天下的时刻。英雄枭雄们,你们是时候出来了!这天夏烨依然和刘备准备去集市卖草鞋草帽,只是刘备的母亲已经病入膏肓,需要人照顾,夏烨终究不是亲眷,只能刘备自己照顾,无奈之下,刘备就把卖草鞋草帽的任务交给夏烨去做了。这次是夏烨自己一个来集市卖草鞋草帽,依然在路边摆了一个摊,只是叫卖得没有影响力,来买的人太少,没有卖出去几双,正当夏烨犯愁呢,我就跟他提了一个意见,把草鞋底后跟掏个钢笔大的小洞里面放一个哨子套牢,脚穿上鞋子往地上一踩,走路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哨子可以用杜仲树的树皮做,那种树皮很有韧性。夏烨听了我的话照做,几十双草鞋都掏了个洞塞上了哨子。只是仍然没有顾客上门,以前和刘备摆摊卖给的对象都是佃户,现在这些佃户很多都去做山贼了,只能换主顾,换成那些小商贩、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小公主。当然,那些衣着华丽的有钱人家怎么会来穿草鞋呢?我得想个法子。我告诉夏烨,你把草鞋抽掉几根草,缩小一点,给小孩穿,你身上的几文钱拿去买几根糖葫芦,去街边引诱那些小商贩家的小孩,给他们吃,叫他们穿上你卖的草鞋满大街跑,并且跟那些小孩说,若有人问是在哪买的,就说是在西市的一个草鞋草帽摊买的,具体多少钱不要说。夏烨和我意识同频,很快就了解了我的想法。马上就去照做。送出去了10双鞋,心疼啊,刘备大哥一个时辰只能做四双鞋,一次性就送出去了刘备大哥半天的劳动成果。回去之后肯定会挨骂,骂夏烨是个败家子。心疼归心疼,但看到那些吃了糖葫芦,穿着草鞋满大街乱跑的小孩,脚底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心里还是挺欣慰的。很快整个涿郡的集市上都充满了“咯吱咯吱”的脚底板发出来的声音。这种鞋子算是来这个世界的首创发明吧。穿着夏烨送的草鞋的小孩,从一辆轿子前互相玩闹着奔跑而过,轿子里坐着一位贵妇人和一个小孩,受到好奇心的驱使,那个小少爷掀开了轿子上的帘子,看着窗外开心的奔跑着地小孩,很是向往。但看着身边稍作严肃的贵妇人,便压制住了内心的向往,只能细声细语的跟贵妇人说:“母亲,我也想要他们穿的鞋子。”

贵妇人充满慈爱的眼睛看了看这个怯懦的儿子,说道:“好的,乖儿子,母亲给你买,但回到家之前要把它扔了。”

怯懦的小孩点点头,答应道:“好的,母亲。”

贵妇人拉开轿帘叫了声跟随在轿子旁边的随从:“阿宝,你去问一下那些小孩的鞋子在哪里买的,去给少爷买一双来玩。”

阿宝:“好的,主人,阿宝现在就去。”

随后,阿宝骑着高头大马脱离了轿子的队伍,直奔那几个小孩而去,打听到了西市有个卖草鞋草帽的人,便急切的往西市奔驰而去。夏烨盯着这十几双改造过来的鞋心里直犯嘀咕,好好的鞋子,非得戳个洞,还塞个哨子,这下更难卖了,哪个童心未泯的佃户会来买这种鞋子,蠢货,真的蠢,哎,完犊子了。回去之后,刘备大哥一定会有怨言的。早上卖的草鞋赚的钱还给小孩买糖葫芦吃,全花光了,哎。正当夏烨犯愁呢,突然耳边叫唤了一声:“哎,你就是那个卖咯吱咯吱草鞋的鞋贩子吧,我买你一双鞋。”

循着声音,夏烨扭头看见了一个衣着还算华丽的人,这身打扮应该是一个管家,这种人精于算计,城府深,一定要和他好好较量一番。夏烨想了想,这种人怎么会出现在我的草鞋摊子上,我的鞋子改得只能小孩穿,一定是受小主人之托,卖一双给他,我得使劲的提价,反正他们的钱也是压榨劳苦大众的钱得来的,我得报一点“血海深仇”,因为现在的我也是劳苦大众。夏烨:“我的鞋子很贵的,卖一双10两银子。”

那个管家瞳孔急缩咒骂道:“你个无道德的不良商贩,竟敢如此要价,谁不知道草鞋就一文钱一双,你忽愣谁呢你!”

夏烨指着未改造完的草鞋说道:“叻,一文钱一双的鞋子在这边,你要的话,就拿去吧。”

那个管家下马准备起手拿鞋子,就被夏烨制止道:“拿鞋子得先给钱。”

管家道:“不就一文钱吗,给你。”

随后就从袖子里扔了一文钱在夏烨的脸上。那个管家捡起来夏烨指着的草鞋在地上拽了拽,问道:“鞋子怎么不响啊?我要的不是这个。”

夏烨:“你也没说要响的啊。你拿着的鞋子就是一文钱一双啊,我可是良心商家。”

管家气愤道:“那能发出响声的鞋子呢。”

夏烨悠然翘起食指道:“在这啊,只有十二双,一双鞋子十两银子。”

管家怒目圆睁骂道:“无良奸商,想钱想疯了。”

夏烨语气平和的说道:“老兄,我是实在人,整个涿郡就我有这种鞋子,这个集市就只有12双能发出咯吱咯吱声响的鞋,物以稀为贵,你要明白啊。”

说着话的期间,我拿着佩剑在一双草鞋上划了一剑,又补充道:“哟,不小心又坏了一双,现在只有十一双了。”

(佩剑随身携带是防范土匪强盗的)管家愤愤然看着夏烨道:“你可真恶心。”

夏烨玩味的看着管家道:“我只是遵从商业法则,叫价卖草鞋,买得起你就买,买不起我也没强加于你强买强卖啊。”

说着说着又朝着一双草鞋划了一剑。管家眼看着我还准备划下去,急忙制止道:“行行行,我服气你了,剩下这十双我全要了。”

随后从胸口间掏了掏,摸出两锭五十两的纹银丢在了夏烨的地摊上,纹银上有官府印章:幽州府银。当时我和夏烨就震惊到了,一个小小的管家都这么有钱,普通人家辛苦劳作一年也不过几两银子的收成,你个狗腿子随便伸手一丢就是两锭五十两纹银,真是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害苦了天下百姓,难怪华夏大地上烽烟四起。震惊归震惊,当他把银子丢在夏烨摊子上的时候,我便叫夏烨第一时间捡起来揣在兜里,因为财不露白,这个世道,有大量钱财带在身上,还让别人知道,等于是给自己贴了个催命符,被人知道,迟早会被谋财害命。那个管家看见夏烨视财如命的样子,轻蔑地一笑:“哼,无良奸商,一辈子的市井之徒。”

随后,提着鞋子拴在马脖子上,往回奔驰而去。虽然夏烨极力掩饰刚才揣银子的行为,但集市上人来人往,眼杂多目,眼尖的人看到了夏烨身上揣着两锭五十两纹银,已然有人打定了他的主意。此刻的他顾不了多少,只得提着佩剑,戴着一顶草帽,扔了其余草鞋和草帽,轻装离开了集市,拐着弯的躲开那些盯上他的人。在集市的胡同里绕了好几圈,终是甩掉了一些,但是这群人中还是有身手敏捷的人,甩不掉,夏烨一急,便在一个胡同前一个拐弯,纵身一跃,翻墙躲进了一户人家,进了院子,发现这里有很多头野猪尸体被开膛破肚的堆在一边,随后夏烨便一头扎进野猪尸体堆,用尸体块把自己给藏了起来,留了一个眼缝观察着外面的情况。那群人在这户人家徘徊了一会,没有找到夏烨,就散开走了。夏烨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心惊肉跳的,这种感觉随着意识同频传在我身上,我在工作时,手都是抖的,直冒虚汗,同事还跟我说,身体不舒服就先回去休息吧,别硬撑着了。我只是报以微笑,没说什么,即使跟他说了,他也不会相信我现在所处的境遇的。夏烨在猪肉堆一藏就藏了一个下午,可能是累着了,也可能是被吓着了,迷迷糊糊中便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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