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拍卖会(1 / 1)

一个可以把凶猛的怪物变成“补给”的人,自然也可以把一群霸道的雇佣兵变成免费的情报来源。

李白猜想的没错,他打倒的这队人,只是“子爵”手下众多的雇佣兵小队之一,而他们此行的任务,自也是奔着“宝藏”而来。

根据那个小队长所说,就在今晚,苦水镇外将会举行一场秘密的拍卖会,而宝藏的其中一把“钥匙”或许会出现在那儿。

得到了这条情报后,李白便离开了酒馆,下午,他去镇上又买了一头骆驼,并稍作休整,以待夜晚的降临。

当晚,苦水镇东南某处。

本该荒芜的沙漠中,此时赫然坐落着一组规模庞大的机关阵列。

和海都的“机关要塞”不同,这组阵列的外观和技术更接近于长安城内的“移动坊市”,只是不知这坊市单独在沙漠中移动的动力和原理是什么。

这个在沙漠中流动的坊市,被称为“掮客屋”,每隔几个月它就会停留在云中某地,举行一场秘密拍卖会,而会上出现的拍卖品,大多是在其他地方很难买到或根本买不到的奇珍异宝。

拍卖会结束后,“掮客屋”就会再度开始移动,直到下一次拍卖会开始前都行踪不明……

这晚,当李白骑着骆驼来到这“掮客屋”外时,发现其周围已经停泊了大量的沙舟、机关艇、机关兽……当然,也不乏和他一样骑骆驼来的人;李白走进这坊市的时候,也并没有人拦他,因为“能够找到掮客屋”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是一种通行证了。

坊市之内,灯火通明,人流成百上千。

李白到场时,拍卖已经开始,台上的主持人正在声嘶力竭地为一块成色极佳的黑晶石喊价。

不过李白并不担心“钥匙”的拍卖此时已经过了,因为谁都明白那玩意儿必然是留到最后才会出场的。

“各位来宾!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件拍品,相信大家也都期待已久了,我也就不卖关子了,让我们请出这把让人们趋之若鹜的‘钥匙’吧……”

终于,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等待后,拍卖会进入了尾声,主持人也终于让人抬出了众人最感兴趣的那件东西——宝藏钥匙。

这东西的外观看上去倒是一点都不像钥匙,更像是一块上好的玉石,虽然只有巴掌大小,但其整体经过了非常考究和精密的切割,只是稍微受到光照便能折射出炫目的光华。

据说,像这样的宝藏钥匙,共有三把,得到任意一把就可以打开“那个宝藏”,但至今也没有明确的情报指出任何一把钥匙的归属,它们可能在任何人的手上,也可能根本不在任何人的手上。

所以今天出现在这里的这把钥匙,是正式现世的第一把,也可能是人们能找到的唯一一把。

“各位来宾,这把钥匙的起拍价是……”

“我出十万!”

“我出二十万!”

“五十万!”

“一百万!”

台下的客人们连等拍卖师把话说完都等不及了,一个个直接飙起了价。

李白在人群中冷眼旁观,多少有些哭笑不得。

的确,他对那个传说中“能实现一切愿望”的宝藏也颇有兴趣,但他可没那么多钱啊,如今虽是得到了钥匙的线索,也找到了东西的所在,但人家明码标价的拍品,他总不能去抢吧?

“五百万!”

“五百万一次!五百万两次!”

“五百万……三次!”

“成交!”

最终,这把钥匙被一名坐在二楼包厢内的客人拍走了,外面的人甚至看不到那人的真面目,不过,不出意外的话,这位客人,应该就是“子爵”。

理由很简单,因为站在窗边帮他举牌、还有拍下钥匙后来帮他取东西的人,身上也都绣着那个铁十字梅花印记。

正当李白思考着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时,忽然!

“是他!就是那个白衣服的小子!”一个曾经听过一次的声音,传入了李白的耳中。

李白苦笑,因为他不用转头就知道,一定是白天那伙人在人群中发现了自己。

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先前被李白“教训”了一通的那队人,此刻自然也来到了这个拍卖会场,而且他们已经和子爵旗下的其他小队汇合了,所以人数比白天时要多出好几倍。

刚才拍卖会进行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台上,故也无事发生,但眼下拍卖会结束,正要散场,便有个眼尖的把李白给认出来了。

于是,转眼之间,一大群雇佣兵便浩浩荡荡地朝李白围了过来;带头的那位呢,正是先前被李白吓得连个“不”字都不敢说的小队长。

“小子,没想到吧,又见面了。”那老兄现在底气可足了。

十几个人打不过你,那一百多人怎么样?

这种就是典型的杂鱼思维,有点可悲,但也可以理解。

“是啊,又见面了。”李白面对这帮人,态度依然很轻松,“所以呢?”

“哼……”那小队长冷哼一声,咬牙切齿道,“不知死活的小子,你不会以为白天的事儿就那么算了吧?”

“哈!哈哈哈……”就在这时,不远处,忽又响起一阵大笑。

众人被那笑声吸引,也是纷纷转头望去。

只见,在笑的那个人,也是个年轻人,大概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看其皮肤的颜色,便可知他常年生活在沙漠之中,而他身上穿的兜帽披风,和看起来十分夸张的、嵌满了工具包的腰带,皆是沙漠拾荒者常见的装束。

“看来也不是所有人都怕你们这帮仗势欺人的东西嘛。”那兜帽男一边笑着,一边已朝这儿走近了几步。

当李白回过头,和他对上视线时,兜帽男还对李白道了句:“兄弟,好样的,虽然不知道你是哪里得罪他们了,不过你这种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态度我很喜欢。”

兜帽男这几句话还没说完呢,子爵的那帮手下中,已有人把他认了出来。

“慢着!是他!是大漠飞……”

对方的话还没说完呢,兜帽男就用非常快速且娴熟的手法从腰带上取下了一枚烟雾弹并甩在了地上。

李白的反应很快,在烟尘散开前的刹那,他便用袖子挡住了口鼻,并虚起了眼。

两秒后,他们周围一大片的范围就都被烟雾笼罩了起来,那些雇佣兵们纷纷发出了呛咳声并乱作了一团。

李白本来想靠自己慢慢退到到烟雾弹的范围外面去,但他刚挪了半步,那个兜帽男便从烟雾中迅速靠近,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兄弟,赶紧溜啊!”

道完这句,兜帽男不由分说,拽着李白就朝外跑。

等到了外头,李白才看清这小子不知何时已经戴上了一副护目镜,也难怪他能在烟雾中那么快找到自己。

“朋友,我……”此时,李白本想对兜帽男说明一下自己可以应付那些人。

但他才说了三个字,就听得“砰——”的一声巨响,紧跟着他俩就看见子爵的手下们用机关武器强行破坏了坊市的墙壁,也从烟雾中追了出来。

这兜帽男别的不说,逃跑是真的专业,还没等李白再开口,他就拉着后者迅速跳上了旁边的一艘小型“沙舟”。

这沙舟形似一支梭子,长度约2.5米,宽度不足一米,其尾部装配着具有悬浮和推进功能的“黑晶沙引擎”,上面还支棱着一面脏兮兮的帆。

“兄弟,抓稳了。”兜帽男没给李白解释的机会,就开动了引擎,扬帆起航。

别看他这沙舟外表破旧,在那沙地上一开起来,就跟冲锋艇似的,快马难及。

在云中,能与这种快速的小型“沙舟”比一下速度的交通工具,唯有玉城的“玉毯”而已,但后者通常只在玉城能见到。

“付飞尘!这回你小子别想跑!”数秒后,后面那伙追击者中有人大声喊出了兜帽男的名字,同时,他们也都陆续骑上了自己的沙舟或机关艇,狂飙着追来。

李白都快被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情况给整蒙了,本来他是打算直接和那帮人开打的,但眼下回过神来……已然上了陌生人的贼船,且刚买的骆驼又没了。

“朋友,你跟他们好像也有点恩怨啊?”李白反正也不用驾驶沙舟,更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主动跳下去,所以他也是随遇而安了,顺嘴就问了对方这么一句。

“呵……之前曾用些假情报摆了他们一道而已。”付飞尘一边驾驶着沙舟朝前猛冲,一边回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李白。”李白回道。

“哦,李兄是吧。”付飞尘接道,“我叫付飞尘,沙海之子中最英俊、最机灵、最可靠、沙舟飙得最快的青年才俊,就是在下了哈哈!”

“呵,幸会幸会。”李白一听这小子油嘴滑舌的、脸皮又这么厚,也是被逗乐了,“不过……付兄啊,为什么你这‘沙舟飙得最快的男人’,渐渐被他们给追上了呢?”

倒不是李白想泼他冷水,而是李白回头看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伙儿追兵与他们的距离正在靠近。

“害,还不是因为带了你?”付飞尘这倒是实话。

他这沙舟为了在竞速时跑得更快,所以尽可能地做了轻量化处理,只载一个人的时候的确是很快,但再加一个人的重量就不行了。

“那要不……我们停下来,跟他们过两招?”李白抓准机会,疯狂暗示。

付飞尘却道:“什么?过两招?你疯啦?人家一百多人,每人两招就是两百来招啊,我好不容易把你救出来你这就去送啊?”

李白寻思着:我也没让你拖我出来啊……

但毕竟李白是个温柔的人,事到如今,“其实我并不用你救”这种话……李白还是有点说不出口。

“那付兄你有什么办法吗?”李白接着道。

“嘿嘿,问得好。”付飞尘回这句时,已然从腰带中摸出了一枚造型古怪的金属物件,“你瞧这个……这可是我前一阵儿从一家叫‘炸弹猫’的店里淘来好东西。”

李白听到这家店的名字基本就猜到这东西是什么了,故回道:“需要我来扔吗……”

“那再好不过了,我还要驾驶沙舟,确实有点忙不过来。”付飞尘说着,就反手把那枚炸弹伸到了李白眼前,“你按一下那个凸起的开关再扔出去就行,记得扔远点儿啊。”

李白犹豫了两秒,又是苦笑一声,随即就把那炸弹朝着后方的沙舟群扔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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