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莹在工业区的住宅花园内有一套公司分配的三居室房子,林新华以前听她说过,但今天却是头一回来,里面的装潢摆设都是他生平仅见,客厅、书房、卧室各处摆放了不少室内花卉,不仅有富贵竹、常春藤、君子兰等,更多是他叫不出名字的花草植物,有的错落有致,有的争奇斗艳,有的绿意昂然。沙发上还放着几个小狗小熊布艺玩偶,一切都显得温馨甜蜜太女性化,以至他站在客厅中局促不安,不知往哪儿坐好。
叶莹一指旁边的沙发说:“你坐一会儿,还没吃晚饭吧?先吃点茶几上的水果,我去厨房炒几个菜就来。我知道,前天——中秋节是你的生日,我那天下午一下班就到你宿舍去找你,想约你到我这儿来过生日,可惜你不在,我等到晚上八点才回家。那天订来的蛋糕已经在冰箱里放置两天了。”
说着莞尔一笑进了厨房,可不一会儿又出来说:“我放一个带子给你听,你以前跟我说过,你们家乡有人做寿诞时,特喜欢请戏班子唱戏。前几天我在音像书店找到了一盘你们家乡地方戏的磁带,叫《孙成打酒》,我听好几遍了,真的是好听。”
望着叶莹忙碌的背影,听着音响内熟悉的家乡戏曲唱腔,林新华鼻子有些酸,眼睛里蒙上了一层雾,心头一片迷惘。父母婚姻的不幸使他从小就有一个十分美好的梦想: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王国,那里有一位善良美丽的公主,那便是自己的一生情缘。或许是对父母不幸婚姻的强烈抗争,这个天真美好的梦想伴随他的成长而成熟,几乎就是因为有这个梦想促使他努力读书,期待上了大学,跳出农门,去找寻梦中的公主。可是来自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诸多不如意如影随形地纠缠着他,困扰着他,尽管从小学到高中他一路闯关夺隘,可叹人算不如天算,高考名落孙山,一个酝酿了十几年的美梦宣告破灭。叶莹的出现使这个似乎淡漠遥远了的梦想竟不可抵挡地震撼着他从未萌发过的情愫。多少个深夜梦醒,林新华想假若苍天有眼,让叶莹跟自己走,那么自己一定带她到一个桃花源一般的地方,倾尽全部所能营役一生,让她幸福、使她快乐。
“阿修,你到餐厅来,开始吃饭了。”叶莹在用屏风隔成的小餐厅中喊道。
林新华步入餐厅,双眼随之一亮,不知何时叶莹一袭淡蓝色束腰抹胸宫装,露出白皙迷人的香肩,腰间系着天蓝色锦带,宽袖,长袍,雪白的长裙托在身后,纤细的剪裁刚好衬托出她姣好丰满的身材,瀑布般的青丝披在身后,显得古典神秘,飘逸婉约,风情万种。叶莹此刻正坐在餐桌对面靠墙的一张长条形的木茶几旁,茶几上摆放着一张紫红色的古筝。林新华恍然记起叶莹曾对自己说过她有一项业余爱好——弹古筝,读大学时偶然向声乐系的老教授请教,那老教授竟两次专程到她家家访,说她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希望她放弃所学专业,专攻古筝,向这方面发展,做她的研究生,但叶莹没有这么做。当时林新华顺口说想听听她弹奏古筝,还说古筝好,比吉他好,古筝高贵,吉他大俗。
叶莹一面往纤纤手指戴上义甲,脸上一直保持谦和俏婉的笑容说:“上回你说希望听我弹古筝,前天是你的生日今天我为你补上。你现在坐到桌上喝酒吧,我弹几首曲子为你助兴,祝你生日快乐!”
林新华受宠若惊,不敢扫她的兴只好依言坐在餐桌的正上方。桌上摆着一个很大的蛋糕,二十三支红蜡烛在燃烧,一支高脚玻璃杯中已经筛满了酒,旁边还开着两瓶酒,一瓶是长相思葡萄酒,一瓶是白酒。一看白酒瓶,林新华又吃了一惊——竟是家乡酒厂特制的精品旗酒。
叶莹正襟坐好,修长的玉指在筝上一拨,铮铮几声,悠扬的乐声响起,如缓流的溪水,清清静静,溪水潺潺,鸟语花香,绿草野花竞相开放……。林新华已听出这是古曲《高山流水》,他心一动,昔年伯牙善琴,钟子期善听,高山流水知音许,古木苍烟入画图,难道叶莹把我当成她的知音。红烛高照,佳人鼓筝,仙乐入耳,此情此景在言情小说中也难得一见,没想今日竟发生在自己身上。
曲落,睁开眼睛,耳畔无声,林新华又听到了窗外城市的喧哗。他仍手握筷子呆呆望着叶莹,恍如梦中。
“弹得不好,献丑啦!”叶莹扬脸笑道。
“叶莹,啊……,不,叶小姐,这曲子是《高山流水》吧?。前半部分描绘高山的气魄,后半部分则表现了流水的形态。对音乐我可不太懂。”
“对呀,你听出来了。不错不错。”
林新华自言自语道:“《列子*汤问》中讲:‘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元朝马致远有诗说:‘高山流水知音许,古木苍烟入画图。’《西厢记》中说:‘一曲瑶琴试探心,莺莺小姐是知音,高山流水千年调,管取文君侧耳听。’明朝诗人孙仁儒也写了一句诗:‘烟风萝月无须买,流水高山味可咀。’说的都是知音难得和乐曲高妙。”
“真想不到你知道这么多典故,今日你也可说是我的知音了。”说完叶莹脸一红,娇艳无匹。
“叶小姐,你自己也来喝点酒吧。”
“你怎么还叫我叶小姐,好不顺耳,真别扭,刚才你不是叫我叶莹吗?干脆你叫我莹吧,我家里人都是这么称呼我的!”叶莹上前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端起来说,“来,我不胜酒力,今天就破例敬你一杯。”
几杯家乡的酒下肚,林新华拘束感渐去,意气飞扬地话也多了起来。林新华说:“我今年二十三岁,这世上除了我父母再也没有第二人比你待我更好了。我现在无比的幸福。”
叶莹嫣然一笑道:“知道为什么吗?首先是因为从我妈那事上我觉得你有正义感,是个十分善良的青年;其次因为我喜欢神秘的人物,你的神秘在于你深藏不露,就好象这杯中酒,是火的性格,水的外形。我庆幸自己能认识你,真的。哎,阿修,问你一个问题好吗?在深圳打工你有没有什么长远打算?”
“打算?我这人一向被生活牵着鼻子走,非常被动。在我家乡的历史上,科举是名成利就的捷径,我的父母总希望我读书考取功名,一朝为官,可以出将入相,为万民之父母。现在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打工,我说为打工而打工,我们的上一代人体验了上山下乡做知青经历,我们这一代呢,做打工仔、打工妹,不一样也是人生的经历。就好比当过兵的人后悔服兵役的几年,没当过兵的人则会后悔一辈子,而我有过南下打工的经历,就多了一种难得的人生体验,将来也就无怨无悔了。”
叶莹听了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说:“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只是太消极了。我在大学学的是企业管理,许许多多的成功工商业巨子我都很敬佩,其中就有两位女性。一位是几十年的上海商界不倒翁——董竹君;另一位是香港有名的作家、实业家——梁凤仪……”
两人推杯换笺,话语投机,谈天谈地,谈人生,谈社会,也谈命运,谈童年往事,时而相对唏嘘,时而抚掌大笑,不知夜色深沉。待林新华惊觉时间已晚时,墙上的钟摆已指向深夜十二点了,急忙起身告辞。
叶莹低头想了一想,说:“这么晚了,估计员工宿舍那边也关门了,我这有三个房间,要不你就住客房吧,以前我妈住的,我去收拾一下。”
“不,不不。我还是回宿舍,宿舍管理员老王是我老乡,我在窗外叫一声他会开门。你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班。晚安!”林新华说话声音都有些发颤,他怕,怕影响叶莹的名声,叶莹在他心目是纯洁神圣的女神。
林新华急急忙忙换上皮鞋拉开防盗门下楼,叶莹要跟随下楼送他,林新华不让,将她挡回猛地合上了门。下了楼,林新华手抚着砰砰乱跳的胸口中,深深喘息。他没有马上离去,而是站在叶莹房子窗外的一棵树的阴影中。他一直看着叶莹客厅、餐厅、逐一全部熄灭,然后卧室里的灯亮,叶莹站在窗口拉上窗帘,片刻卧室的灯也熄了,她已经上床休息了。他这才心情雀跃地快步离开。
林新华并不知道,叶莹其实看见他站在树荫下向上张望。她虽关了灯却站在窗帘后面注视着他孤身一人离去,渐行渐远。她心头一热,险些冒然推开窗叫住他,抬手间却发现自己已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