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雪莹靠在病房外的走廊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拎着刚刚护士帮她收拾出来的餐盒,落寞地走向电梯口。这两天她早中晚三次给胡沅昊送餐,有时候是从家里做了送过来,有时候是直接从街边的餐馆给他买来,胡沅昊倒是也吃,但是看到她还是很不待见,所以郑雪莹都是把餐盒送来,拜托护士拿给胡沅昊,然后护士再把胡沅昊用晚餐刷洗干净的餐盒给她送出来。有时候胡沅昊看到用完餐也会出病房散散步,看到她,反应没有那么过激了,更多地是一种视而不见。就像过去三年的每一天一样,像一块冰一样站在她不远不近的地方,用他的冷淡和漠然,消耗着他们越来越淡薄的感情。在她孤勇决然地提出离婚,然后经历他的大病一场,再到她这么无畏果断地奔赴他而来,对于郑雪莹来说就仿佛经历了一场死去活来的人生一般沉重。而对于他来说,似乎却是那么的风轻云淡。郑雪莹就是想不通,同样是人啊,她在这场婚姻的战役中节节告退,溃不成军,痛不欲生,他就能这么无关痛痒,超然世外,置若枉然。难道他就没人心吗?经历了这么多,郑雪莹总要学会记吃也记打,她现在知道再大的善意也焐不热这个人,再伤心难过也要自己收拾,所以他不想见,她便避着他就是了。而且她也想通了另一件事,她满心诚意地奔赴,陪他走过这一程,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但是或者对于那个人老说,却一点儿都无所谓。或许站在他的角度上,不仅多余,而且像小丑一样自作多情吧。失落吗?委屈吗?其实时至今日,她就算跟对这个男人曾经有多么热忱的感情,多么伤痛的经历,不舍也好,不甘也罢,他又是以什么冷漠冷酷的态度和行为报之,一切都无所谓了,她只是以自己最大的善良,做了自己认为的该做的事情罢了,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她自己内心的需求,一种渡他与自渡的需求,从此无憾,便可以彻底放下了。郑雪莹回到她跟胡沅昊在澳洲的家,把家里里里外外,每个角落和犄角旮旯都打扫了一遍,然后就开始慢慢清理她跟Lily的衣物。才发现来澳洲之后,她几乎很少给自己买衣服,绝大多数都是从国内带过来的,她甚至记得每一条裙子,每一件外套,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境下买的。那时候他们刚刚结婚,胡沅昊的父母投了不少钱给他们付房子的首付,她总觉得作为晚辈应该节俭一点儿,别让老人们说她不懂事儿。所以没回都是胡沅昊实在看不下去了,硬赶着她出门去买衣服。是的,他很少陪她逛街,在一起的十年,他们一起逛街的次数屈指可数。有了孩子之后,就更甭提了,别说胡沅昊没时间陪她逛街买衣服,她自己都觉得一个在家带孩子的妈妈桑,根本就不配有什么精致的生活。郑雪莹一直觉得自己对这段婚姻付出了百分百的精力,都是胡沅昊对不起她。但是冷静下来想一下,如果她自己换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除了做一个精力充沛任劳任怨的贤妻良母之外,对她自己,对身为丈夫的胡沅昊多一些关注,做个有些情调的女人,把他们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一些,或许胡沅昊也不会一直找不到发泄口,病成这样。他们的婚姻,也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致。所以,如果说胡沅昊是这段婚姻的罪魁祸首的话,她也并不是完全无辜吧。郑雪莹一件一件打好了包,满满当当地装了七个大编织袋,大部分是Lily的衣服鞋帽和玩具,她准备叫快递上门运回国内去。然后就是这所房子了,连同他们在上海的婚房,她也不想要了。她知道胡沅昊在澳洲公司的工作已经没了,他病情好转出院之后还是会回国的吧,到那时候双方应该足够冷静了,再谈离婚的事情刚好。不管他卖也好,出租也好,就算暂时没有工作,胡沅昊有这两套房子经济上都不会有多大问题,她可以答应净身出户,但是让他支付一小部分Lily的抚养费应该走到哪里都说得通的。只要不委屈孩子,她自己就怎么都好说了。把一切等搭理好了,郑雪莹心里就敞亮了似的。仿佛作为一个单亲妈妈的前路,也并非如之前想象的那样悲壮了。她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给快递公司打了个电话,让人上门取件。然后就整个人平躺下来,看着客厅里的天花板放空她的眼,她的脑,她的心。突然,几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郑雪莹翻身起来去接电话,“喂,于哥?”
“嗯。”
于十安清冷地应声,“我今天跟胡沅昊,还有霍顿医生都聊过了,现在胡沅昊的病情稳定,也正在转好,而且他自己也非常配合医生的治疗,我就没太有必要再这儿继续盯下去了,所以,我打算定最早的航班回国了。”
郑雪莹一听,随口就说,“那刚好,我一起把咱俩的机票都订了吧,我也正打算回国呢,行李都收拾好了。”
于十安……“不,不用了,我的机票我让我的助手帮我订就好了。”
“没事儿的于哥,又没多少钱。”
这真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于十安是从心里觉得,郑雪莹的事儿与自己无关,特别是作为一个有妇之夫要有与异性保持距离的自觉性。虽然他老婆跟这个女人看起来关系还不错,一再嘱咐他多多关照她。但是,他觉得一个在澳洲生活了四年多,身体健全的成年人,真没有什么需要他关照的吧。不过自己临走怎么都应该给她打声招呼是真的。可他真没有邀请郑雪莹一起回国的意思。不过,人家已经把话说到这儿了,他要是再推脱就显得刻意了,只道,“那好吧,谢谢。一会儿你把订票信息发到我手机上,到时候我们直接飞机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