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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你先等等,让我来雪中送炭(1 / 1)

即便是卢县令采纳了清河村的建议,组织人手灭蝗、控蝗。

可这年头乡村的开发程度并不高,乡村之间的荒野之地无边无际,杂草丛生,蝗虫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并未彻底消灭,所以蝗灾即便是被抑制,但该来的还是会来。

此时此刻,在清河村的边缘。

乌压压的蝗虫成片地飞过来,跳过来,遮天蔽日。

叶琛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这种蝗虫过境的场景,整个人都吓傻了,他一抬手就薅住了七八只蝗虫。

这如果是密集恐惧症严重患者,估计得当场暴毙。

他觉得震撼,但是有过蝗灾经验的清河村乡亲们却觉得庆幸。

这蝗灾比之前要弱太多了。

拿去岁的蝗灾来说,蝗虫根本不似今岁这种从一面飞过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地涌过来,大家都没有防备,家里的庄稼就被吃得干干净净。

然后继续前进,奔向其他的村庄。

那场景简直就是世界末日。

这次的蝗虫过境,明显不如先前,靠的是叶琛的提前发现、研究,靠的是温华记录、总结,靠的是村长的统筹全局,靠的是所有人的齐心治蝗,否则这次蝗灾的结果肯定会糟糕到让人绝望。

清河村早就演练过如何灭蝗,也做了防备,虽然大家依然害怕,但是在村长和叶琛的指挥下,有条不紊。

此时叶琛爬上了村中的前些日子修建的木制高塔,手里拿着几面旗帜,看着正在逼近的蝗虫,算好距离,叶琛手中红旗一摆,村长立刻大声喝道:“火龙准备!”

团练的汉子们,立刻举着火把对准了村边儿上堆积一条草墙之上。

这所谓的草墙,其实就是村中乡亲们在农田里拔下来的杂草,按照叶琛的要求,在村边儿堆砌,里面还夹杂了晒干的猪毛菜(一种长成一团的大型草),麦杆等等易燃物。

这些准备,就是为了防备有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蝗灾,此时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叶琛手中的旗帜不断晃动,给村长提供者蝗虫距离防线的距离,大约只剩下三十步时,村长大喝一声,“点火!”

团练的汉子们立刻点燃了草墙,一条火龙升腾而起,密密麻麻的蝗虫直接撞了过来。

火势无情,那些蚂蚱遇火立刻死伤六成以上,但是依然有蝗虫突破了防御,继续朝着清河村杀来。

那些团练的汉子点火之后,便疯狂地往后跑,加入到第二道防线来。

村长面色严峻,不断看向高塔之上的叶琛,等待指引。

叶琛心中庆幸,村人先前都愿意听从村长的安排,在村边儿布置了草墙,给第二道防线的布置赢得了时间,心中算好距离,开始晃动手里的黄旗。

村长站在人群之中,继续大声喝道:“老少爷们!加把劲!起!”

只见清河村的乡亲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大家排成阵势,喊着整齐的号子,将一张张细密的渔网,床单,被罩举了起来。

飞翔的蝗虫瞬间装了个七荤八素,噼里啪啦如同雨点一样地掉落在地上。

有专门等候的妇人,拿着扫把和网兜,不停地拍打,抓捕蝗虫,然后装进早就准备好的筐子里。

叶琛见蝗虫的攻势终于被遏制住,便赶忙挥舞手中的蓝旗旗帜。

在稻田周围,准备了无数的柴草堆,稻草堆周围挖了坑,防止火势蔓延,村中的孩子们将用水浸泡过的艾草放在草堆上面,然后点火,整个清河村弥漫着呛人的烟雾。

无数人开始咳嗽,但是大家不敢停下,数支小分队拿着网兜、床单、渔网,看着叶琛旗帜挥舞绿色旗帜的方向奔跑,捕捉任何可能出现的漏网之蝗。

再小一些的小孩子们,手里也拿着砍伐来的带着叶子的竹竿,在田垄里卖力地奔跑。

驱赶任何妄图靠近稻田的蝗虫。

至于村中的老妇人,跑不起来的,则被叶琛安排端着脸盆、铜锣集中在一起,拼命地敲打,使用传说中的音波攻击,这玩意是也是有一点效果的。

全村不分男女老幼,只要能动,就参与了灭蝗之战。

平日那些惯会偷懒、耍滑的人,就比如赵大雷和牛大海之流,这是村里典型的混混,哪怕是他们这样的人,也没想过在家里躺着,他们拿着工具加入灭蝗队伍,和蝗虫来了一场持久的对抗战。

战斗一直持续到日薄西山。

清河村周边儿的蝗虫终于减少了,那些零星的蝗虫溃败逃亡,飞向了其他方向。

叶琛也捏了一把汗,疲惫地坐在高塔上。

清河村的乡亲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个跌坐在田埂上。

大汗淋漓,狼狈不堪,一身脏污。

虽然大家竭力战斗,但田间的庄稼都难免有些损失。

不少稻穗被蝗虫啃食过,不过好歹损失不算特别大。

“狗日的蝗虫被我们赶走了。”

“太好了!太好了!我们竟然战胜了蝗虫!”

“是啊,我们不会被饿死了。”

乡亲们喜极而泣,又哭又笑。

村长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蝗虫尸体,再看看一眼望不到头的庄稼地,虽然他们赢了,但也损失了不少稻谷。

村长默默地盘算着,估摸着保住了四分之三。

本来因为干旱,田里的稻子就不如往年饱满,又被蝗虫吃掉了四分之一。

确实,今年会比去年好一点,但依然是一个苦年,还是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这个时候,村长肯定不会说丧气话,打击大家伙。

他站在人群中,用湿毛巾擦了擦脸,高声对众人说道:“首先要感谢老蔫,要不是他出谋划策,咱们留不住庄稼,大家都欠老蔫一个恩情,老蔫呢?”

众人这才想起叶琛,赶忙四处巡视。

疲惫的叶琛坐在高塔上,摆了摆手,众人连连一阵感谢的话语。

村长继续道:“其次,要感谢全体乡亲们,是大家齐心协力击败了蝗虫!这是清河村有史以来,第一次战胜蝗灾,我会将他计入族谱之中,所有为村子付出努力的人,都会记录在册。”

“蝗虫已经飞走了,就不会回来,大家赶紧准备收割粮食,以后不会再挨饿了。”

村里人逐渐散去。

温华累得差点瘫地上,他力气小,被安排扯床单扑杀蝗虫。

他扯着床单跟二壮满田地跑,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就他拿的那块床单,至少扑杀了上千只蝗虫,这种成就感让他格外兴奋,比读完一本书还要兴奋,兴奋之余,他又有些担忧,不知温家庄的灭蝗是否也同样顺利……

这次灭蝗行动,赵菁菁也参与了,村里许多怀着孩子的妇人聚集在一起投放艾草燃烧,或者敲锣打鼓。

这个活儿不算累,赵菁菁回来的时候不像其他人那样狼狈。

她给自己清洗了一下,然后生火煮饭。

这么折腾了大半天,所有人都累了,她做主焖了干米饭,炖了一只野鸡,还红烧了一锅子兔肉。

等全家人洗漱完身上的怪味后,正好能吃饭。

“大嫂,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叶小壮满嘴流油的说道,“尤其是兔肉,太好吃啦!”

赵菁菁故意逗他:“现在知道兔肉好吃啦,不知道是谁,以前第一次打猎连猎物都守不住,还哭鼻子呢。”

叶小壮将兔肉吞下去,丝毫不脸红地说道:“男子汉的成长,也需要时间嘛,再说了,俺有爹爹做主呢。”

温华点头道:“弟妹的手艺确实不俗,比清风书院的食堂都要强!”

赵菁菁脸有点红,“表哥,你竟会哄人。”

“不是虚言。”温华正色道,“朐临镇的酒楼也有兔肉,但绝对没有你这么好吃的。”

赵菁菁被夸的脸有点红:“这都是爹教的好。”

“我自己做都不如你做的好吃呢。”叶琛笑着道,“看来大壮媳妇有当厨娘的潜质,等以后咱们有钱了,说不定也能在镇上开一家酒楼,就让大壮媳妇掌勺。”

他只会说怎么做,但真的让他做,他只能做出个四不像。

反倒是菁菁,第一次做就能掌握做菜的精髓,还能优化他说的那些步骤,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现代的味道差不了太多,主要还是调料受限。

他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

要是以后真有机会开酒楼再说吧。

饭后,温华和四个小子前去祠堂准备上课。

村里那些孩子早早就来了,都换上了最干净体面的衣服,脸洗干净了,都乖乖坐在桌子前。

虽然孩子们的年龄不一样,但文化程度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叶凡和叶小壮认识的字略多,而叶二壮算术学的略精。

温华暗暗打算过几天后,根据孩子们的学习程度将他们分成两个班,一个进度快一些,一个稍慢一些,再加一个精进班,专门给二壮和小壮上课。

祠堂外,村长背手巡视了一圈,不断点头,他们清河村也有学堂了,虽然不知道温华会留在这里多久,但能留一会是一会……

巡视结束后,村长迈步朝叶琛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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