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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人未必能理解一个拯救他的人(1 / 1)

孩子们去祠堂读书。

叶琛则专门去了趟老宅,跟二嫂聊了聊。

首先肯定是要感激二嫂替他出头,帮自己灭了牛大海婆姨的威风,其次便是商量让二嫂帮忙收蝗虫。

这一波蝗灾,估计每个村子都能捕获不少蝗虫。

全都掩埋或者焚烧有些可惜,所以叶琛琢磨着,将蝗虫收购回来,加工磨成粉末,制作成蝗虫粉,留着喂鸭子。

蝗虫富含蛋白质,贝爷都爱吃,用来做饲料,着实不错。

顺势还可以收购乡亲们多余的鸭子,当初为了预防蝗灾,家家户户都多养了一些鸭子。

但是待天气逐渐寒冷,养鸭子也会成为一种负担。自己可以帮乡亲们解决麻烦,还能顺势再赚一笔。

收购蝗虫的价格也不需要太贵,一文钱十斤蝗虫。

古人轻易不肯吃蝗虫,又不是家家户户养鸭子,扔了肯定浪费,不如卖给自己。

至于叶老太太,肯定又少不了一顿唠叨。

老太太觉得一文钱五十斤都有人去捡来卖,花那么多钱,着实可惜。

不过拗不过叶琛,便嘱咐儿媳秤一定要准一些,可别让老蔫吃了亏。

从老宅回来,叶琛有些疲惫,便泡了些清茶,靠在树下一边儿喝,一边儿休息。

他看了眼晾晒在绳子上的布条,心想着,是该给孩子们多准备一些笔墨纸砚了。

起初,刚开始学习识字,可以简单些,不过熟练之后,还是要有纸张为妙。

去镇上买纸张贵得要死,笔墨纸砚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是他有资源回收中心,这玩意跟垃圾一样堆积如山,要多少有多少。

找个机会去镇上,然后把东西光明正大地带回来。

还有今天的灭蝗之战,虽然赢了,但是粮食依然有损失,乡亲们怕是要挨饿,自己是不是想个法子帮一帮。

毕竟乡亲们饿极了,十有八九会将想法打到自己这个“有钱有粮的人”身上来。

他正琢磨着,村长就从院子门口走了进来。

叶琛见状,赶忙起身,“村长叔,您咋来了?”

村长开腔道:“我刚才把村里的团练都撒出去了,让他们去探查下各村的情况。”

叶琛当下一愣,果然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村长此举,起码可以掌握周边儿情况,预防一些突发情况。

“各村情况如何?”

“县令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执行你的灭蝗之策却相当彻底。固然天灾面前,损失在所难免,但几乎都保住了大部分粮食,只要不浪费,想必撑到来年是不成问题的。”

村长说着,又补充道:“哦,对了,路过你家的时候,听嫂子抱怨,说你要花钱收购蝗虫?”

“对,想磨成粉留着喂鸭子。”叶琛坦诚道。

村长讪讪地笑了笑,“别人家可没有你这条件,养那么多鸡鸭,这蝗虫放时间久了,就浪费了。这样,开会的时候,我帮你跟各家村长提一嘴,总比你自己小打小闹要强。”

叶琛赶忙道:“那谢过村长叔了,到时候制成蝗虫粉,分您一些,您家中不也养了不少鸡鸭。”

村长摇摇头,“这些事情不是我操心的。老蔫啊,我还是担心,这些天杀的蝗虫会不会去而复返呢?咱们村这一次耗尽了所有的准备才打赢了这一仗,若是再来一回,可就麻烦了。”

他跟乡亲们说,蝗虫不会回来了,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

叶琛笑着说道:“蝗虫这东西没有首领,飞走了,就是飞走了,很少再飞回来的。”

村长松了一口气,“今岁总算是不至于饿死人了。”

“不过,”叶琛话锋一转,“这旱灾一日不停,这蝗灾就不会断绝。尤其是今年蝗虫那么多,会在地里产卵,明年很有可能再来。”

村长大惊失色,“那虫卵该怎么消灭?”

叶琛面色也很凝重。

“要说灭蝗虫卵的办法,最简单的便是老天爷开眼,下一场大雪,那么虫卵就会被冻死大半!但如今这情况,如果下一场大雪,不知道要冻死多少人。”

要知道,武周一朝,是没有棉花这种农作物的,也就是说百姓御寒的手段非常单一。

“指着老天爷那可不行!”村长摇头道:“莫非就没有其他的法子吗?”

叶琛思索自己看过的农书,说道:“春暖花开,土脉松软之时,让乡亲们携带农具,四处出巡,凡见地上有无数小孔,形如蜂巢,土地微高起处,其中便有蝗虫卵,可以挖出来,用水煮,或者用火烧。只是蝗灾如此严重,怕是人力难以消除。”

村长惊讶于老蔫的见识,却道:“竟然有这种妙法,为何不告知县令,动员全县百姓之力,从根本上灭蝗呢?”

叶琛摇头,“村长叔,哪有那么容易呦!挖虫卵,跟消灭蝗虫又不一样,灾难又不在眼前,你怎么让他们去劳作?没有收获的事情,谁愿意去做?即便是县令,也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强人所难吧?您也说了,各村都有减产,未来大家的心思,应该都在怎么弄一口吃食上吧。”

穷人并不愚蠢,他们能想到蝗虫卵未来会威胁庄稼,也想去操心劳力,只是他们没得选罢了。

话音落下,叶琛便不愿意再说了。这便是该死的封建社会,生产力落后,百姓脆弱不堪,这灾难根本没有尽头。

村长皱着眉头,若有所思,他觉得老蔫说得有道理,但似乎又不全对。

若是因为治蝗困难,就不去治理,那岂不是活该百姓受罪?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二人沉默着走出院子,不知不觉间来到叶琛家低头。

大壮每天都会精心收拾,拔草除虫是日常必做的,如今快收割了才没再追肥,稻子的长势并不好。

可以说,稻子根系的营养并没有全然被吸收到稻穗里来,因为干旱太久,水来得太迟了,已经没那么多时间让稻子慢慢吸收营养长到饱满。

稻子大部分都黄了,等稻穗变黄率超过百分之九十多的样子,开始收割,不然会打摆掉粒,很难收起来。

叶琛蹲下来,仔细查看了一下稻子的根系,上头已经黄得差不多了,但根系还是绿色,生机勃发。

他忽然看见稻田里有一只黄伞伞,心头一动,脑海之中,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去邻居家稻田偷蘑菇炒菜吃的事情。

稻田蘑菇种植,就是在稻子收获之后,利用荒地的时间,养殖蘑菇,可以多一季的收入。

如今蝗虫吃了那么多的稻子,若是稻田蘑菇种植技术真的可行,完全可以弥补一部分损失。

叶琛心口狂跳。

“老蔫,你这是咋啦?”

村长见他半晌不言语,脸上表情不断变化,心中莫名其妙地忐忑起来。

叶琛不敢跟村长谈及稻田种蘑菇的事情,这事儿他也是小时候见过,而且听说要经过多道工序,才能成功。

他不敢随意给村长希望,万一最后不能成功培育蘑菇,岂不是又生希望,又生失望。

那才是真的给人带来痛苦呢。

“其实对付蝗虫卵的法子还有许多,”叶琛继续蝗虫卵的问题,“可以采取火烧法,在耕地上烧荒,可以预防蝗虫,亦可以再来年推广养殖鸭子,以备战蝗灾,再或者以工代赈,收购蝗虫卵,提高乡亲们的积极性。不过具体怎么操作,我还需要琢磨个条陈出来。”

村长严肃地点头,“这件事情我记下来了,老蔫,叔这一趟来,其实主要目的还是替乡亲们谢谢你,还有叔年纪大了,有意让你替叔去县里开会,不知道你可愿意?”

叶琛自然是拒绝,别管村长是真心实意,反正叶琛不愿意揽这个麻烦事。

当个快快乐乐的小财主他不香么?

等村长离开之后,叶琛回到房间,打开大米商城,买了些农业方面的书籍。

叶琛的床头已经有不少书,都是关于农业的。

孩子们也知道这些书本的重要性,没有叶琛允许,孩子们不会触碰。

叶琛上辈子大多数在做生意,对于农业确实不太了解,没想到这辈子,竟然要成为种田专家。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他既然要在这里过一辈子,那就必须精通这些农事,她能买到现代科学的书籍,已经比别人幸运太多了。

叶琛没有耽误时间,翻开书本开始阅览。

稻田种蘑菇技术,本身就是利用农闲时期,在稻田种植蘑菇,可以增加一季收入,又不影响次年种植稻子。

这项技术实施起来,也比较简单,即便是没有保温棚,也能操作。

而且成本极低,效益很高。

等到天彻底黑下来之后,外面的孩子们也回来了,他将书放在一边儿,走了出去。

温华带着几个孩子进屋,继续教二壮和小壮学习,火光照着三人的脸,有些莫名的神圣。

叶大壮和叶三壮对视一眼,也默默地加入了学习的队伍,虽然爹没有要求他们学得跟小壮一样,但他们也不能太落后,都是同一家的兄弟,落后太多以后就不好意思站在一起了。

叶琛在放空大脑,思索未来。

赵菁菁则准备晚饭。

野狼们每天早上都送七八只猎物来,炖四只给它们,家里还能剩下一小半,家里以后天天都能吃上野味,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炖好的野味放在院子门口,夜深人静之时,那野狼自然会上门拖走吃掉。

夜色深沉,一家人都躺在床上睡着了。

叶琛在做梦,梦到了上辈子的美事。

他躺在席梦思大床上,而且还是那种可以自动调节起伏的大床,旁边儿堆满了妙龄女子。

大家给他按摩,推背。

玩得不亦乐乎。

正做梦呢,耳边就响起里正的声音。

“老蔫!快出来!出事了!”

叶琛睡眼惺忪坐起来,外面一片漆黑,圆月光芒很盛,看天色,应该是刚过子时。

他打着哈欠从床上下来走出去,村长站在他家院子外头,满脸焦急:“牛大海的家被野狼给围了,不知道跟你们家来福有没有关系,赶紧带着来福走一趟!”

叶琛的睡意顿时醒了。

他低头,来福围着她正打转,小家伙脸上也是焦急。

他立马将小黑捞起来:“走,去看看。”

旺财呜咽着摇着尾巴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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